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58.“就告诉我;若不然,也告诉我”表示他们自由考虑的状态,这从这些话本身清楚可知。至此的整个讨论清楚表明,本章的字义论述了利百加和以撒订婚和结婚,内义则论述了真理被引入良善并与其结合,因为真理被引入良善并与其结合是属灵的订婚和属灵的结婚。在这两个层面,自由考虑的状态都是有必要的。人们都知道,订婚和结婚需要自由考虑;但人们却不十分清楚,真理被引入良善并与其结合也需要自由考虑。这是因为属世人看不见这个过程,并且这种引入和结合是那种无需人的反思就实现的事之一。然而,当人正在被改造和重生时,这种活动每时每刻都在他里面进行;也就是说,当真理正在与良善结合时,他享有一种自由的状态。
只要仔细想想,谁都能知道,任何事物都不会作为一个人自己的东西存在,除非它形成他的意愿部分。只属于理解力的东西不会变成人自己的,直到它也变成他意愿的一部分,因为属于意愿的东西构成一个人生命的本质存在,而属于理解力的东西则构成那本质存在的显现或实存。只来自理解力的同意不是同意,相反,一切同意都来自意愿。因此,除非属于理解力的信之真理被属于意愿的爱之良善接受,否则它决不是被承认的真理,因而决不是信。为使真理可以被属于意愿的良善接受,自由状态的存在是有必要的。意愿所参与的一切看上去都是自由的;意愿的状态本身就是自由;事实上,我所意愿的,我会选择并渴望,因为我爱它,承认它是良善。由此可见,信之真理决不会变成人自己的,直到它被意愿接受,也就是被引入那里的良善并与其结合;这一切只有在自由的状态下才能发生。
5806.“他母亲只撇下他一人”表这是教会所拥有的唯一真理。这从便雅悯的代表和“母亲”的含义清楚可知:便雅悯,即此处的“只撇下(的)一人”,是指新真理,如刚才所述(5804节);“母亲”是指教会(289, 2691, 2717, 5581节)。关于便雅悯在此所代表、前面(参看5804节)所描述的真理是教会所拥有的唯一真理这一事实,情况乃是这样:这真理是源于属灵良善(即“以色列”)的真理,由与父亲同在时的便雅悯来代表;而更内在的真理则由与约瑟同在时的便雅悯来代表。与父亲同在时的便雅悯所代表,并被称为新真理的真理就是那使一个人成为一个教会的唯一真理;因为这新真理或前面(5804节)所论及的这些真理含有从良善所接受的生命在里面。也就是说,处于植根于良善的信之真理的人就是教会;而处于信之真理,却未处于仁之良善的人则不是。对后一种人来说,真理是死的,即便他们可能拥有同样的真理。由此可见这真理是教会所拥有的唯一真理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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