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3160

3160.“拉班和彼

3160.“拉班和彼土利回答说,这话乃出于耶和华,我们不能向你说歹说好”表示承认这是唯独主所做的。这从对这几句话的内义的解释可以看出来;但无需这种解释就能清楚看出,这是从这些话得出的结论。“这话乃出于耶和华”明显表示来自主,因为旧约经常提到的“耶和华”只表示主,不表示任何人(参看1343, 1736, 1815, 2156, 2329, 2921,3023, 3035节)。这些话涉及奥秘,这从以下事实明显可知,即:此处作出回答的先是作为哥哥的拉班,然后是作为父亲的彼土利,而不是父母;处女本人则直到后来才作出回答。其原因在于,作为哥哥的拉班代表属世人中对良善的情感(参看3129, 3130节);而彼土利代表对良善的情感的源头。属世人中对良善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情感如同兄妹。而对真理的情感一旦从属世人中被召唤出来进入理性人,并与那里的良善结合,就如同已婚妇女。
拉班和彼土利的回答方式(即哥哥先说,然后父亲才说)所蕴含的奥秘是这样:当良善从理性人流入属世人时,它不直接流入那里的真理,而是流入那里的良善,并通过良善流入真理;除非该良善以这种方式 流入,否则对真理的情感就不能产生。属世人中对良善的情感就是那承认的,因而是那首先同意的,因为理性良善与属世良善之间存在一种直接交流,但理性良善与属世真理之间不存在直接交流。关于它们之间存在的这种平行关系,可参看前文(1831, 1832节)。此处出现了两句古代习惯用语,即:“这话乃出于耶和华”,意思是这是耶和华所做的;“我们不能向你说歹说好”,意思是他们既不敢否定,也不敢肯定。关于承认这是唯独主所做的,可参看接下来的讨论。

属天的奥秘 #8992

8992.出埃及记2

8992.出埃及记21:7-11.人若卖女儿作婢女,她不可像男仆那样出去。她若在她主人眼里为恶,以致主人不与她订婚,就要许她赎身。主人若以诡诈待她,就没有权柄把她卖给外邦人。主人若将她许配给自己的儿子,就当照女儿的规矩待她。他若为自己另娶一个,不可减少那女子的饮食、衣服并好合的事。若不向她行这三样,她就可以不花银子,白白地出去。
“人若卖女儿作婢女”表源于属世快乐的对真理的情感。“她不可像男仆那样出去”表与缺乏情感的真理不同的一种状态。“她若在她主人眼里为恶”表如果源于属世快乐的对真理的情感与属灵真理不一致。“以致主人不与她订婚”表以致它无法与它结合。“就要许她赎身”表疏远这些真理。“就没有权柄把她卖给外邦人”表不可传给那些不是出身于教会信仰的人。“主人若以诡诈待她”表这将违反神性秩序的律法。“主人若将她许配给自己的儿子”表它若与某种衍生真理一致,以至于能与其结合。“就当照女儿的规矩待她”表它将如同对真理的纯正情感一般。“他若为自己另娶一个”表与源于某个其它源头的对真理的情感结合。“不可减少那女子的饮食、衣服并好合的事”表不剥夺“饮食”所表示的内在生命,也不剥夺“衣服”所表示的外在生命,因而不剥夺“好合的事”所表示的结合。“若不向她行这三样”表剥夺这些东西。“她就可以不花银子,白白地出去”表疏远那属灵真理,没有与它结合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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