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62.创世记24:52-54.亚伯拉罕的仆人听见他们的话,就向耶和华俯伏在地。仆人拿出银器、金器和衣服送给利百加,又将宝物送给她哥哥和她母亲。仆人和与他同来的人吃了喝了,住了一夜;他们早晨起来,仆人就说,请打发我回我主人那里去吧。
“亚伯拉罕的仆人听见他们的话,就向耶和华俯伏在地”表示对属世人中的喜乐的感知;“仆人拿出银器、金器和衣服”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装饰;“送给利百加”表示现在传给了对真理的情感;“又将宝物送给她哥哥”表示属灵事物从那里传给属世良善;“和她母亲”表示也传给属世真理;“吃了喝了”表示将以这种方式被引入的良善和真理变成人自己的;“仆人和与他同来的人”表示属世人中的事物;“住了一夜”表示它的平安;“他们早晨起来”表示提升的程度;“仆人就说,请打发我回我主人那里去吧”表示渴望结合的情感。
4526.至于从前一章末尾开始论述的眼睛视觉的对应关系,要知道,它与属于理解力的事物相对应,因为理解力是内在视觉(简称内视),这种内视在高于尘世之光的光中发挥功能。人之所以能从他在尘世之光中所看到的事物获得聪明,是因为有一种更高级的光,也就是天堂之光流入凭尘世之光变得可见的物体,使它们以代表和对应的方式被看到。事实上,在尘世之光以上的光就是从主发出的光,而主光照整个天堂。出自主的聪明和智慧本身在那里显为光,正是这光产生了人的理解力或内视。当这光通过理解力流入尘世之光的物体时,它就会使它们以代表和对应的方式被看到,因而以理解力被看到。在自然界中运作的眼睛的视觉因对应于在灵界运作的理解力的视觉,故对应于信之真理,因为这些属于纯正的理解力。事实上,真理构成人的整个理解力,因为他的一切思维都围绕着某个事物是否如此,也就它是否真实这个问题。眼睛的视觉对应于信之真理与良善(参看44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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