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97.“向晚时分”表示相对于在它之下的事物。这从“晚(即傍晚或晚上)”的含义清楚可知,“晚(即傍晚或晚上)”是指模糊(参看3056节)。由于在人里面,凡在下面的事物,即属于其属世心智的事物,相对于凡在上面的事物,即属于其理性心智的事物,都是模糊的,所以“晚(即傍晚或晚上)表示相对模糊的事物,这从内义上的整个思路可以看出来。此处在内义上论述的主题是来自属世人的真理,这真理要与理性心智中的良善结合。由于此处的主题是两者的这种结合,以及这种结合所带给属世人的光照,所以“向晚时分在田间默想”表示相对于在它之下的事物,处于良善状态的理性心智,或说沉浸于良善的理性心智的状态。沉浸于良善的状态被描述为“住在南地”,也就是住在神性之光中。与此相比,以前,也就是真理和良善结合在一起,属世层也变成神性之前,理性心智之下的事物处于一种傍晚或晚上。
9126.“并被打死”表如果在这种情况下对它造成了如此大的伤害,以致它被消灭了。这从“被打”和“死”的含义清楚可知:“被打”当论及真理或良善时,是指受伤或遭受伤害(参看9034, 9058节);“死”是指被消灭。此处之所以指真理或良善,是因为“贼”或“偷来的东西”表示被夺走的东西,因而表示良善和真理,正如下面第3节经文所述:“他所偷来的,无论是牛、是驴、是羊群中的一只,若确实发现在他手中仍然活着”;“牛、驴、羊群中的一只”表示良善和真理的外层和内层;它们被称为“偷来的东西”,是因为它们是在贼的手里被发现的。这同样适用于“银子”和“器皿”(22:6),因为它们也表示内层和外层真理。“贼”和“偷来的东西”具有同样的含义,因为在从人抽象出来的意义上,“贼”就是偷来的东西,也就是被夺走的真理或良善(参看刚才912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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