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2.爱和信先被称为“大光”,之后爱被称为“大光”,信被称为“小光”,经上说,爱“管昼”,信“管夜”。这些都是隐藏的奥秘,尤其在这末后的日子,所以蒙主的神性怜悯,我被允许解释这一切。这些奥秘尤其在这末后的日子隐藏得更深,因为现在正是时代的完结,此时,爱几乎荡然无存,信也是如此,正如主在福音书中所预言的:
那些日子的灾难一过去,日头就变黑了,月亮也不放光,众星要从天上坠落,天势都要震动。(马太福音24:29)
此处“日头”表示爱,它变黑了;“月亮”表示信,它不放光;“众星”表示信之知识或认知,它们从天上坠落,是各种“天势”,或说天堂的权柄和力量。
上古教会只承认爱,不承认什么信。属天天使也不知何为信,除非它属于爱。整个天堂是爱的天堂,因为天堂除了爱的生命外,没有其它生命。爱是一切天堂幸福的源头,这种幸福如此之大,以至于无以言表,也无法以任何方式为人类头脑所想象。那些住在爱中的人全心爱主,却又知道、声称并发觉,一切爱,因而一切生命(生命唯独属于爱),进而一切幸福唯独来自主,没有一丁点爱,生命或幸福来自他们自己。主变像时,大光,就是日头代表这一事实:主是一切爱的源头,因为:
祂的脸面明亮如日头,衣裳洁白如光。(马太福音17:2)
脸表示至内在的事物,衣服表示从它们发出的事物。因此,“日头”或爱表示主的神性;“光”,或从爱发出的智慧表示祂的人身。
9224.“你要将头生的儿子归给我”表通过它们所获得的信的一切事物,即它们也要归于主,不可归于自己。这从“头生的儿子”和“归给我”的含义清楚可知:“头生的儿子”是指教会所拥有的信的一切事物(参看2435, 6344, 7035, 7039, 7778, 8042节);“归给我”是指归于主,因为在圣言中,“耶和华”表示主。“头生的儿子”所表示的信的一切事物是指源于仁之良善的信念;因为信从该良善产生。无论从圣言,还是从教会的教义所获得的真理,它们绝无可能变成信之真理,除非有它们能被植入其中的良善存在。原因在于,首先接受真理的,是理解力,因为它看见真理,并将它们引入意愿;当这些真理在意愿中时,它们就在人里面,因为意愿才是这个人真正的自己。因此,人若以为信就是在此人意愿这些真理并出于意愿实行它们之前,与他同在的信,就大错特错了。在此之前,信之真理本身并没有生命。属于意愿的一切都被称为“良善”,因为它们是被爱着的;当在意愿中时,真理就这样变成良善,或信就这样变成仁。自古以来有两个争论一直困扰着教会。第一个就是教会的长子是信还是仁;第二个就是与仁分离之信是否带来拯救。这两个争论之所以产生,是因为在一个人重生之前,他能感知要成为信之事物的真理,不能感知系仁之良善的良善。因为信之真理是通过外在途径进入的,也就是说通过听闻进入,并被存在记忆里,从那里出现在理解力中。但仁之良善是通过内在途径流入的,即出于天堂经由内在人,也就是从主经由天堂流入,故感知不到,直到被称为信之真理的真理开始为了良善的功用和生活的缘故而被爱;当它们属于意愿时,这一切就会发生。这就解释了为何信被视为教会的长子,又为何人们将长子的名分,即超过仁之良善的优先和优越权也归于信;而事实上,仁之良善才是优先和更高的,信之真理只是表面上如此(3325, 3494, 3539, 3548, 3556, 3563, 3570, 3576, 3603, 3701, 4925, 4926, 4928, 4930, 4977, 5351, 6256, 6269, 6272, 6273节)。
属教会的人之所以在这些问题上陷入模糊和黑暗,是因为他们没有意识到,宇宙万物皆与真理和良善有关,并且无论要成为什么事物,都必须与这二者有关。他们也没有意识到,人里面有两种官能,被称为理解力和意愿,真理与理解力有关,良善与意愿有关;若与这二者无关,任何东西都不会变成人自己的。由于这些事物处在模糊和黑暗之中,而人的思维观念却建立在这类事物的基础之上,所以这个错误无法显明给属世人。然而,如果这一点说清楚了,教会成员就会从圣言如同在清晰的光中那样发现,关于仁之良善,主自己已经说了无数的话;这良善在教会中居于首位;信只存在于该良善里面,不在任何地方。仁之良善就是出于对良善的意愿而行良善。他们还会发现与仁分离之信所带来的错误,如:一个人能意愿邪恶并相信真理,因此,真理能与邪恶一致;信能使天堂的生命与一个拥有地狱生命在里面的人同在,所以这一种生命能转化为那一种生命;因此,那些在地狱里的人能被提到天堂,在天使当中过一种与他们以前的生活相反的生活。持有这些错误的人没有考虑到,有人若过一种与在世上早已获得的生活相反的生活,就会丧失生命。试图这样做的人就像那些垂死挣扎,在可怕的痛苦折磨中结束自己生命的人。像这些和其它许多错误就是由与仁分离之信的教义带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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