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3207

3207.“利百加就

3207.“利百加就拿面纱盖住自己”表示真理的表象。这从“面纱”的含义清楚可知:新娘第一次见新郎时,会用面纱遮面,“面纱”(veil,或译为幔子)是指真理的表象。因为在古人当中,新娘代表对真理的情感,而新郎代表对良善的情感;或也可说,新娘代表教会,教会凭对真理的情感而被称为“新娘”;而从主所获得的对良善的情感是“新郎”,所以主自己在圣言的各个地方都被称为“新郎”。新娘在初次接近新郎时以面纱遮面,是为了她们可以代表真理的表象。真理的表象不是真理本身,只是看似真理;对此,可参看下文。对真理的情感若不通过真理的表象,就无法接近对良善的情感;它也无法摆脱这些表象,直到两者结合。一旦两者结合,它就变成良善之真理,即与良善结合的真理,并纯正到良善纯正的程度。
良善本身是神圣的,因为它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经由人里面的高层途径或门口流入。而真理就其起源而言,并不神圣,因为它经由低层途径或门口流入,一开始属于属世人。但当真理从属世人中被提升到理性人时,它逐渐被洁净,并且第一眼看见对良善的情感,就与记忆知识或事实分离,披上真理的表象,以这种样貌接近良善。后者是一个标志,表明它有这种起源,或它的起源是何性质,并且它无法承受对神性良善的第一次看见,直到它进入新郎的卧室,也就是良善的圣所,两者结合在一起。因为这时,真理不再从表象,或通过表象看见良善,而是脱离任何表象被良善看见。
然而,要知道,在人里面,甚至在天使里面,真理从来就不纯粹,换句话说,从来不曾摆脱表象。所有真理,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是真理的表象;但只要良善在这些表象里面,主仍将它们作为真理来接受。纯粹的真理唯独属于主,因为它们是神性;正如主是良善本身,祂也是真理本身。请参看关于真理及其表象的讨论,即:会幕的遮盖物和幔子表示真理的表象(2576节);与人同在的真理是沉浸于谬误或幻觉的表象(2053节);人的理性概念或思维是真理的表象(2516节);真理被包裹在表象里面(2196, 2203, 2209, 2242节);神性良善流入表象,甚至流入谬误或幻觉(2554节);真理的表象被主调整,仿佛它们是真理(1832节);圣言是照着表象来写的(1838节)。
至于什么是表象,这可从圣言的许多经文很清楚地看出来,在那里,经上照着表象说话。然而,真理的表象分为不同层级。属世的真理表象绝大部分是谬误或幻觉;但对那些处于良善的人来说,它们不应该被称为谬误或幻觉,而应该被称为表象,甚至在某些方面被称为真理,因为包含神性的良善在它们里面,并改变它们的本质,或说使它们在本质上变得不同。但理性的真理表象越来越内层;这些表象出现在天堂,确切地说,这是天堂里的天使所看见的表象(参看2576节)。
为了对何为真理的表象形成某种概念,以下面的例子来说明:
⑴人以为他通过信之真理被改造和重生,但这是一个表象。其实他通过信之良善,也就是通过对邻之仁和对主之爱被改造和重生。
⑵人以为真理能使他感知到什么是良善,因为真理教导人,但这是一个表象。其实能使真理去感知的,是良善,因为良善是真理的灵魂或生命。
⑶人以为当他照着他所学到的真理生活时,真理就通向良善。其实是良善流入真理,并将真理引向它自己。
⑷在人看来,似乎是真理完善良善;而事实上,是良善完善真理。
⑸在人看来,生活的良善似乎是信之果实;但其实它们是仁之果实。
从这几个例子可在某种程度上知道何为真理的表象。像这样的表象不计其数。

属天的奥秘 #3881

3881.“因此给他

3881.“因此给他起名叫犹大”表它的根本性质。这从“名”和“起名”的含义清楚可知,“名”和“起名”是指根本性质(144, 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421节)。这种性质本身就包含在利亚所说“这次我要称谢耶和华”这句话的内义中,如刚才所述(3880节)。也就是说,这句话在至高意义表示主和祂爱的神性;在内在意义上表示主和主的属天国度;在外层意义上表示取自属天教会所拥有的圣言的教义。至今几乎没有人知道在圣言中,凡提及“犹大”的地方,它都表示这些事物。原因在于,圣言的历史被视为纯粹的历史,而预言,除了从中得出教义信条的外,则属于诸如被遗忘的那类事物。人们不相信这些历史和预言有灵义在里面,因为如今人们不知道何为圣言的灵义,甚至不知道何为属灵之物。其主要原因是,人们过的是属世的生活,而属世的生活具有这样的性质:当人们视它为目的,或爱它高于一切时,它会抹掉属灵的知识和信仰,以至于当提及属灵的生活和属灵的意义时,这些就像是某种并非实际存在的事物,或某种令人不快和消沉的东西,引起人们的反感,因为它与属世的生活不一致。这就是如今人类的境况,人们不明白,也不愿明白,圣言所提及的名字除了表示这些名字所指的民族、人民、人物、地区、城市、大山、河流之外还表示别的什么。然而,名字在灵义上表示真实事物。
“犹大”在内在意义上表示主的属天教会;在普遍意义上表示祂的属天国度;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自己。这一点从旧约中提及“犹大”的许多经文可以看出来,如以下经文,摩西五经:
你是犹大;你弟兄们必赞美你;你手必掐住你仇敌的颈项;你父亲的儿子们必向你下拜。犹大是个小狮子;我儿啊,你猎了食便上去。他蹲伏,卧如狮子,蹲如老狮子,谁敢叫醒他?权杖必不离犹大,立法者不离他两脚之间,直等细罗来到,万民都必归顺他。犹大把驴驹拴在葡萄树上,把母驴的崽子拴在美好的葡萄树上。他在葡萄酒中洗了衣服,在葡萄汁中洗了袍褂。他的眼睛必因酒红润;他的牙齿必因奶白亮。(创世记49:8-12)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明白雅各(那时叫以色列)关于犹大的这段预言,甚至一个词也不明白。他不可能知道“他弟兄们必赞美他”、“他父亲的儿子们必向他下拜”、“他是个小狮子,猎了食便上去。他蹲伏,卧、蹲如狮子” 是什么意思。他也不可能知道“细罗”、“把驴驹拴在葡萄树上,把母驴的崽子拴在美好的葡萄树上”、“在葡萄酒中洗了衣服,在葡萄汁中洗了袍褂”、“他的眼睛必因酒红润;他的牙齿必因奶白亮”是什么意思。如前所述,若不通过内义,这些表述绝无可能为任何人所理解。然而,它们(即每句话)全都表示主国度的属天之物,以及神性事物。这些话还预言,主的属天国度和至高意义上的主自己要由犹大来代表。蒙主的神圣怜悯,雅各宣称的这些事等到解释这一章时再予以说明。
这种情形在圣言中提及犹大的其它部分,尤其先知书也是一样,如以西结书:
人子啊,你要取一根木杖,在其上写犹大和他的同伴以色列人;又取一根木杖,在其上写为约瑟,就是以法莲的木杖,又为他的同伴以色列全家;你要使这两根木杖接连为一,在你手中成为一根。我要使他们在那地,在以色列山上成为一个民族,有一王作他们众人的王。我的仆人大卫必作他们的王,他们众人只有一个牧人;他们必遵行我的典章,谨守实行我的律例。他们必住在我赐给我仆人雅各的地上,就是你们列祖所住之地;他们和他们的子孙,并子孙的子孙,都永远住在那里;我的仆人大卫必作他们的君王,直到永远。并且我要与他们立平安的约,必给他们作永约。我要安顿他们,使他们的人数增多,又在他们中间设立我的圣所,直到永远。我的居所必与他们同在;我要作他们的神,他们要作我的子民。(以西结书37:15-28)
凡以为此处的“犹大”是指犹大,“以色列”是指以色列,“约瑟”是指约瑟,“以法莲”是指以法莲,“大卫”是指大卫的人,会以为所有这些事会照着字义所描述的那样实际发生。也就是说,他以为以色列会再次与犹大,以及以法莲支派联合;还有,大卫作为君王统治他们,他们以这种方式住在赐给雅各的那地,直到永远;到那时,永约将与他们建立,圣所要在他们中间,直到永远。而事实上,就内义而言,这段经文根本不是在说犹太民族,全都涉及“犹大”所表示的主的属天国度、“以色列”所表示的主的属灵国度和“大卫”所表示的主自己。由此非常明显地看出,名字并非用来表示实际的人物,而是用来表示属天和神性的事物。
以下这些话也一样,撒迦利亚书:
必有许多人民和众多民族来寻求万军之耶和华。在那些日子,必有十个人从说各样语言的诸族出来抓住;他们要抓住一个犹大人的衣襟说,我们要与你们同去,因为我们听见神与你们同在了。(撒迦利亚书8:22-23)
那些照字面理解这些话的人会说(如犹太民族至今仍相信的),这个预言还没有实现,但未来会应验;因此,犹太人会回到迦南地,来自各个民族和说各种语言的许多人会追随他们,抓住犹大人的衣襟,祈求被允许跟随他们;那时,神,也就是基督徒称之为主的弥赛亚会与他们同在,他们必归向祂。如果“犹大人”是指犹大人,那么这会是这些话的含义。而事实上,就内义而言,此处论述的主题是外邦人当中的一个新的属灵教会,“犹大人”表示出自对主之爱的得救之信。
“犹大人”并非表示犹大人,如前所述,在内义上表示主的属天国度。建立犹大或犹太人当中的教会就代表主的属天国度,这一点从以下经文也能清楚看出来:
主必向列族竖立大旗,召集以色列被赶散的人,又从地的四角聚集分散的犹大人。那时,以法莲的嫉妒必消散,犹大的仇敌必被剪除;以法莲必不嫉妒犹大,犹大也不扰害以法莲。(以赛亚书11:12-13)
耶利米书:
耶和华说,看哪,日子将到,我要为大卫兴起公义的苗裔;祂必掌王权,繁荣昌盛,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在祂的日子,犹大必得救,以色列也安然居住;这就是他们所称祂的名,就是耶和华我们的义。(耶利米书23:5, 6)
约珥书:
那时,你们就知道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且又住在锡安我的圣山;耶路撒冷必成为圣。到那日,大山要滴甜酒,小山要流奶子,犹大溪河都有水流;必有泉源从耶和华的殿中流出来,浇灌什亭的溪谷。犹大必存到永远,耶路撒冷必存到代代。(约珥书3:17-18, 20)
撒迦利亚书:
到那日,我必以惊惶击打一切马匹,以颠狂击打骑马的;我必开眼看顾犹大家,击打万民一切的马匹,使它们瞎眼。犹大的族长必心里说,我要倚靠万军之耶和华他们的神坚固耶路撒冷的居民。那日,我必使犹大的族长如火盆在木柴中,又如火把在禾捆里。他们必左右烧灭四围的列民。耶路撒冷人必仍住本处,就是耶路撒冷。耶和华必先拯救犹大的帐棚,免得大卫家的荣耀和耶路撒冷居民的荣耀胜过犹大。那日,耶和华必保护耶路撒冷的居民,大卫的家必如神,如行在他们前面之耶和华的使者。我必将恩慈之灵浇灌大卫家和耶路撒冷的居民。(撒迦利亚书12:4-10)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主的属天国度,在那里,真理必不向良善掌权,而是服从良善。真理由“大卫家和耶路撒冷的居民”来表示,良善由“犹大”来表示。由此明显可知为何经上先说“免得大卫家的荣耀和耶路撒冷居民的荣耀胜过犹大”,然后又说“大卫的家必如神,如耶和华的使者,并将恩慈之灵浇灌大卫家和耶路撒冷的居民”。因为这就是真理服从良善,或信服从爱时的状态。“被惊惶击打的马匹,万民瞎眼的马匹”表示自我聪明(276, 2762, 3217节)。
又:
当那日,马的铃铛上要刻上归耶和华为圣;耶和华殿内的锅必如祭坛前的碗一样;凡耶路撒冷和犹大的锅,都必归万军之耶和华为圣。(撒迦利亚书14:20-21)
这描述的是主的国度。玛拉基书:
看哪,我要差遣我的使者在我前面预备道路;你们所寻求的主,并立约的使者,就是你们所仰慕的,必忽然进入祂的殿;看哪,祂来了,可祂来的日子,谁受得了呢?那时,犹大和耶路撒冷所献的供物,必蒙耶和华悦纳,仿佛古时之日、往昔之年。(玛拉基书 3:1-2,4)
这明显论述的是主的到来。意思是,那时,犹大和耶路撒冷所献的供物并不蒙悦纳,蒙悦纳的是出自爱的敬拜,就是“犹大的供物”,和出自植根于爱之信的敬拜,也就是“耶路撒冷的供物”。
耶利米书:
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我使被掳之人归回的时候,他们在犹大地和其中的城邑必再说这话;公义的居所啊,圣山哪,愿耶和华赐福给你!犹大及其一切城邑要一同住在其中。耶和华说,看哪,日子将到,我要把人的种和牲畜的种,播种在以色列家和犹大家。看哪,日子将到,我要与以色列家和犹大家另立新约;不像我与他们的祖先所立的约。(耶利米书31:23-24,27,31-32)
诗篇:
主拣选犹大支派,祂所喜爱的锡安山;建造祂的圣所,好像高峰,又像祂所建立的永存之地。(诗篇 78:68, 69)
从这些,以及此处没有引用的许多其它经文可以看出在圣言中,“犹大”表示什么;它不是指犹太民族,因为这个民族离成为属天教会,或主的属天国度差的太远了;就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以及信而言,该民族是所有民族中最坏的,自他们的始祖,就是雅各的儿子们直到今天都是如此。尽管如此,这百姓却能代表主国度的属天和属灵之物(参看3479-3481节)。因为在代表中,不要关注代表的这个人,而只关注他所代表的事物(665, 1097, 1361, 3147, 3670节)。
但他们不再持守耶和华或主所规定的宗教仪式,而是背离它们转向偶像崇拜时,就不再代表属天和属灵之物,而代表反面,也就是地狱和魔鬼之物,就像主在约翰福音所说的那样:
你们是出于你们的父魔鬼,你们父的私欲,你们偏要行;他从起初是杀人的,不守真理。(约翰福音8:44)
这就是“犹大”在反面意义上的意思。这一点从以下经文可以看出来,以赛亚书:
耶路撒冷跌跌撞撞,犹大倾倒,因为他们的舌头和行为与耶和华作对,惹了祂荣光的眼目。(以赛亚书3:8)
玛拉基书:
犹大人行事诡诈,并且在以色列和耶路撒冷中行一件可憎的事;犹大人亵渎了耶和华的圣洁,因为他喜爱并娶了外邦神的女子。(玛拉基书2:11)
另外,还有下列经文:以赛亚书(3:1等;8:7, 8),耶利米书(2:28; 3:7-11; 9:26; 11:9, 10, 12; 13:9; 14:2; 17:1; 18: 11-13; 19:7; 32:35; 36:31; 44:12, 14, 26, 28),何西阿书(5:5; 8:14),阿摩司书(2:4, 5),西番雅书(1:4)等等。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