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212.“以撒自从他母亲去世后,这才得了安慰”表示一个新状态。这从“得了安慰”的含义清楚可知,“得了安慰”是指一个新状态,因为安慰的状态是一个新的状态。它继前一个状态而来,这一点由“他母亲去世后”来表示。这个新状态是理性层的荣耀状态;正如理性层在良善方面早已得了荣耀,现在理性层在真理方面也得了荣耀。当理性层在良善和真理方面都变成神性时,它就得了荣耀。
至于主在人身或人性方面变成新的,也就是得了荣耀,或也可说,变成神性;凡沉浸于世俗和肉体之爱的人都决不会明白,因而决不相信。像这样的人完全不知道属灵之物或属天之物是什么,甚至不想知道。然而,凡没有沉浸于世俗和肉体之爱的人都能感知到这一点,因为他相信主与父为一,一切神圣之物都从祂发出;因此,祂甚至在人身或人性方面也是神性。凡相信这一点的人都会以自己的方式感知到它。
从人重生的状态可在某种程度上理解主荣耀的状态,因为人的重生是主之荣耀的一个形像(3043, 3138节)。当人正在重生时,他正变得和以前完全不同,并正在变新。因此,一旦重生,他就被描述为重生和新造。那时,虽然他还是那张脸,还是那样说话,但他的心智却不同了。一旦他重生,他的心智就向天堂开放;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连同信一起住在天堂。正是心智使得他成为一个不同的新人。这种状态的改变只能在人的灵里面,不能在他的身体里面被感知到,因为身体只是他灵的覆盖物。当他脱去这覆盖物时,他的灵就会显现;事实上,如果他重生了,他的灵就以完全不同的形式显现。在这种情况下,它是具有无法描述的美丽的爱和仁的可见形式(553节);该形式取代了先前的形式,先前的形式是具有无法描述的丑陋的仇恨和残忍的形式。由此清楚可知一个重生的人,或一个再生或新造的人是什么样,即:他是一个与以前完全不同的新人。
从该形像可在某种程度上对主的荣耀形成某种概念。祂不像人那样重生,而是变成神性,并且从神性之爱本身变成神性,因为祂变成了神性之爱本身。当彼得、雅各和约翰被允许用灵眼,而不是肉眼看到祂时,祂形式的性质便向他们显明;也就是说,当时祂的脸面明亮如日头(马太福音17:2)。这就是祂的神性人身或人性,这一点从那时“有响声从云彩里出来说,这是我的爱子”(马太福音17:5)清楚看出来。“子”是神性人身或人性(参看2628节)。
代表和对应(续)
2776.“把他献为燔祭”表示祂要将自己或这理性圣化为神性。这从“燔祭”的代表清楚可知,在希伯来民族和犹太教会中,“燔祭”是他们最神圣的敬拜行为。有燔祭,也有祭物,至于这些代表什么,可参看前文(922, 923, 1823, 2180节)。他们的圣化是通过燔祭和祭物实现的,这就是为何此处“献为燔祭”表示圣化为神性,因为主将祂自己圣化为神性,也就是说,通过试探的争战和胜利将人性与神性合一(参看1663, 1690, 1691e, 1692, 1737, 1787, 1812, 1813, 1820节)。
如今大多数人以为,燔祭和祭物表示主的十字架受难,主通过十字架受难偿还了所有人的罪孽。他们甚至以为祂把这些罪孽都揽到自己身上,从而担当了它们。因此,那些相信的人就以这种方式称义和得救,只要他们认为,即便在临终前的最后一刻认为主为他们受难,不管他们整个一生过着怎样的生活。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十字架受难其实是主所承受的最大程度的试探,祂通过这试探将祂的人性与神性,并神性与人性完全合一,从而荣耀了祂自己。这种合一本身就是那些拥有对主之信,也就是仁之信的人能够得救的手段。因为至高的神性本身无法再抵达人类那里,人类已经如此彻底地与爱的属天事物和信的属灵事物隔绝,甚至不再承认它们的存在,更不用说感知它们了。因此,为了至高的神性能降到处于这种状态的世人那里,主降世并在自己里面将人性与神性合一。这种合一只能通过最严厉的试探的争战和胜利,最后通过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实现。
这就是为何主以其神性人身或人性能光照人类心智,甚至光照那些与爱的属天事物相距甚远的人,只要他们拥有仁之信。因为在来世,主向属天天使显为太阳,向属灵天使显为月亮(1053, 1521, 1529, 1530, 2441, 2495节),一切天堂之光都来自祂。天堂之光具有这种性质:它在光照灵人和天使眼睛的同时,也光照他们的理解力。这种光照理解力的能力也是那光里面所固有的,所以在天上,任何人所拥有的内在之光,也就是理解力的量,与他所拥有的外在之光的量是一样的,或说他拥有的外在之光越多,他拥有的内在之光,或理解力就越多。这表明天堂之光如何不同于世界之光。正是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光照属灵人的眼睛和理解力;但除非主将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合一,否则这是不可能发生的。若非主将它们合一,无论世人,还是天上的任何属灵天使,都将不再拥有任何理解力,或感知良善和真理的能力,因而不再拥有任何祝福和幸福,因此根本没有任何拯救。由此可见,除非主取得人身并荣耀它,否则人类无法得救。
谁都能由此判断出以下观念是否正确,即:人们只要出于某种内在情感认为主为他们受难,担当了他们的罪,就会得救,无论他们怎样生活。而事实上,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所获得的天堂之光只能抵达那些过着信之良善,也就是仁爱的生活之人,或也可说,那些拥有良心的人那里。天堂之光能在其中进行运作的这个层面本身,或接受这光的器皿,就是信之良善,或仁爱,因而是良心。属灵人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那里获得拯救(可参看1043, 2661, 2716, 27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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