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223.有两种光照耀世人,即:世界之光和天堂之光。世界之光来自太阳,而天堂之光来自主。世界之光是为属世人或外在人,因而是为存在于属世人中的事物而设的。这些事物虽看似不属这光,但仍属于它,因为属世人若不通过诸如存在并显现于太阳界的那类事物,因而通过这世界的光明和阴影所赋予它的某种可见形式,就不能理解任何事物。一切时空概念也都属于世界之光;这些概念在属世人中扮演如此重要的角色,以至于若没有它们,他就不能思考。但天堂之光是为属灵人或内在人而设的。人的内层心智含有被称为非物质的直觉思维或概念在里面,它就住在这光中。人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尽管他称自己的智力为视觉,并将光归于它。他之所以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是因为只要沉浸于世俗和肉体事物,他就只感知到诸如属于世界之光的那类事物,却感知不到诸如属于天堂之光的那类事物。天堂之光唯独来自主,整个天堂都沐浴在这光中。
这光(即天堂之光)比世界之光无限完美得多。在世界之光中构成一条光线的事物在天堂之光中构成无数条光线。天堂之光含有聪明和智慧在里面。这光就是那流入外在人或属世人中的世界之光,并使他以其感官感知物体的。除非天堂之光流入,否则人不会有任何感知,因为属于世界之光的事物从这光获得自己的生命。当外在人或属世人与内在人或属灵人构成一体时,也就是当外在人顺从或服务于内在人时,一种对应关系就存在于这两种光之间,也就是存在于属于天堂之光的事物和属于世界之光的事物之间。在这种情况下,出现在世界之光中的事物就是出现在天堂之光中的那类事物的代表。
2777.“在一座山上”表示神性之爱。这从“山”的含义清楚可知,“山”是指爱(参看795, 796, 1430节),在此是指神性之爱,因为它论及主。至于那爱的性质,可参看前文(1690, 1691e, 1789, 1812, 1820, 2077, 2253, 2500, 2572节)。由于主出于神性之爱在试探中争战并得胜,也出于神性之爱圣化并荣耀祂自己,所以在本节,亚伯拉罕被吩咐“在摩利亚地的一座山上”将以撒献为燔祭。以下事实使这种代表变得清晰起来,即:大卫造祭坛,所罗门建圣殿,都是在摩利亚山上(2775节)。献燔祭和祭物的祭坛和后来的圣殿一样,都是主的主要代表。祭坛是主的主要代表,这一点可见于921节,也清楚可见于诗篇:
他们要带我到你的圣山,到你的居所;我就进到神的祭坛前,到我欢喜快乐的神那里。(诗篇43:3-4)
“圣殿”也是祂的代表,这一点清楚可见于约翰福音:
耶稣说,你们拆毁这殿,我三日内要再建立起来。但耶稣是指着祂身体的殿说的。(约翰福音2:19,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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