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3224

3224.令人惊讶的

3224.令人惊讶的是,人还不知道自己的智力部分就沐浴在完全不同于世界之光的一种光中。但事情的真相是这样:对那些生活在世界之光中的人来说,天堂之光仿佛是黑暗;而对那些生活在天堂之光中的人来说,世界之光则仿佛是黑暗。这种不同主要是由于不同的爱,也就是伴随光的不同的热。那些爱自己和爱世界的人仅享有世界之光的热,他们只受邪恶和虚假影响;而这些事物就是那扑灭属于天堂之光的真理的。但那些爱主和爱邻的人享有属于天堂之光的属灵之热,他们受扑灭虚假的良善和真理影响;然而,一种对应关系(与虚假对应)仍存在于这些人当中。
只对属于世界之光的事物感兴趣,从而受来自邪恶的虚假影响的灵人在来世的确从天堂获得光;然而,他们所获得的光就像沼泽的光,或像燃烧的煤炭或木柴发出的那种光。但天堂之光一靠近,这光就立刻熄灭,变成一片漆黑。生活在这种光中的人都产生幻觉,以为他们在幻觉中所看到的事物是真理;在他们看来,其它东西都不是真理。他们的幻觉还与给予他们强烈快感的肮脏淫秽的物体紧紧绑在一起,所以他们就像精神错乱的疯子那样思考。对于虚假,他们不会推理这些虚假是否正确,而是立刻肯定它们;而对于良善和真理,他们则一直进行推理,直到以否定它们而告终。
来自天堂之光的真理和良善流入内层心智,而这些人的内层心智已经关闭。因此,这光仅流入该心智的周围和外边,并变成这样:它只被在他们看来为真理的虚假调整。只有那些内层心智打开,并接受从主流入的光之人才承认真理和良善。内层心智越打开,真理和良善就越被承认。内层心智只在那些拥有纯真、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的人里面才打开,在那些拥有信之真理的人里面则打不开,除非他们同时过着良善的生活。

属天的奥秘 #2335

2335.“我们要在

2335.“我们要在街上过夜”表示主似乎想基于真理审判,这从“街”和“过夜”的含义清楚可知。圣言经常提到“街”,“街”在内义上与“路或道”所表相同,即都表示真理,因为街就是城内的道路,这从接下来的经文明显看出来。“过夜”在此是指审判,这可从“夜”的含义看出来。前面说明(2323节),“晚上”表示当信开始灭亡时,教会倒数第二个状态,也就是末后之前的那个状态,还表示在审判之前到来的察罚。由此明显可知,随后到来的“夜”就是当信不复存在,以及审判发生时的末后状态。由此明显可知,“在街上过夜”在内义上表示基于真理审判。
至于审判,它有两种,即:站在良善角度上的审判和站在真理角度上的审判。有信者从良善受审判,无信者从真理受审判。有信者从良善受审判,这一点从马太福音(25:34-40)很清楚地看出来;无信者从真理受审判(马太福音25:41-46)。从良善受审判的人会得救,因为他们接受良善;而从真理受审判的人会被定罪,因为他们弃绝良善。良善是主的,那些在生活和信仰上承认这一点的人是主的,并因此得救。而那些在生活、因而在信仰上不承认这一点的人不能属于主,因此不能得救。所以他们照其生活行为、思维和目的而受审判。当照这些受审判时,他们不可避免地被定罪,因为真理是这样:人凭自己只能实行、思想、意图邪恶,并且只要主不阻止他,他凭自己就会冲向地狱。
至于基于真理的审判,情况是这样:主若不从良善,就永远不审判任何人,因为祂渴望把所有人,无论多少,都提入天堂;事实上,若有可能,祂会把我们都提升到祂自己那里;因为主是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永远不能定任何人的罪。相反,是人定自己的罪,因为他弃绝良善。活在肉身期间,他怎样避开良善,在来世就怎样避开它,进而避开天堂和主,因为主只能住在良善中。祂也住在真理中,但不住在与良善分离的真理中。主不定任何人的罪,换句话说,祂不将任何人判入地狱,祂自己在约翰福音中说:
神差祂的儿子降世,不是要审判世人,乃是要叫世人藉着祂得救。审判乃是这样:光来到世界,世人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不爱光倒爱黑暗。(约翰福音3:17, 19)
同一福音书:
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相信,我不审判他。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约翰福音12:47)
另外可参看之前关于该主题的讨论(223, 245, 592, 696, 1093, 1683, 1874, 2258节)。
前面论述审判的地方(2320, 2321节)已经说明,根据主在约翰福音中的话,一切审判都属于主的神性人身和神圣活动:
父不审判什么人,乃将一切审判的事都交给子。(约翰福音5:22)
然而,刚才已说明,主不定任何人的罪,从而审判他。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文字上是何性质,即:若不从另一种意义,也就是从内义,就无法理解它。唯独内义说明审判究竟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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