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236.因此,亚伯拉罕在此代表属灵层的神性良善方面的主,而他的女人代表与该良善联合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这从前面关于丈夫和妻子的说明清楚可知,即:丈夫代表良善,妻子代表真理,如前面的亚伯拉罕和撒拉(1468, 1901, 2063, 2065, 2172, 2173, 2198, 2904节),又如前一章的以撒和利百加(3077节)。之所以“丈夫”代表良善,“妻子”代表真理,是因为教会被比作一个婚姻,也就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丈夫所代表的,是良善,因为良善处于第一位;妻子所代表的,是真理,因为真理处于第二位。这也是为何在圣言中,主被称为“新郎”、“人”(man[vir])和“丈夫”;而教会被称为“新妇”、“女人”和“妻子”。
从刚才(3235节)所提到的那些章节可以看出什么是属灵良善,什么是与该良善联合的属灵真理。一般来说,人里面的属灵良善就是那被称为信之良善的;该良善只是对邻之仁。它若要成为仁爱,就必须来自主赋予属灵人的新意愿。与该良善联合的属灵真理则是那被称为信之真理的,该真理最初只视仁爱为它存在的目的,后来则视仁爱为它存在的源头,或说它的起点。对属灵人来说,它若要成为信之真理,或信,就必须来自主赋予他的新理解力;而这新理解力必须从新的意愿接受自己的光。
2607.关于历史,除了创世记头几章的历史是虚构的外,其余的历史都是真实的,如第一卷所示。然而,它们虽是真实的历史,却仍有内义,并且在内义上和预言部分一样,唯独论述主。诚然,它们也论述天堂和教会,以及属于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但由于这一切都是主的,所以历史通过它们而专注于主,从而成为圣言的一部分。那里所记载的所有历史事件都是代表,并且描述它们的每个词都具有一个灵义。历史事件都是代表,这一点从目前为止关于亚伯拉罕的解释,以及蒙主的神性怜悯,下文所给出的关于以撒,雅各,他的十二个儿子,埃及,百姓在旷野飘流、进入迦南地等等的解释清楚看出来。
描述它们的每个词都有一个灵义,这一点也可从前面提供的证据明显看出来。例如,名字表示真实事物,其中:“埃及”表示记忆知识或世俗知识,“亚述”表示理性,“以法莲”表示理解力,“推罗”表示知识或认知,“锡安”表示属天教会,“耶路撒冷”表示属灵教会,等等。一些特定词汇也是如此,如:“王”表示真理,“祭司”表示良善,其余的词也都有它们的内义,如:“国”、“城”、“家或房屋”、“民族”、“人民或百姓”、“园子”、“葡萄园”、“橄榄园”、“金”、“银”、“铜”、“铁”、“鸟”、“兽”、“饼”、“酒”、“油”、“早晨”、“白昼”、“光”。无论在历史书,还是在先知书,这种情况一贯如此,即便它们是由不同的作者在不同时期写下的。如果圣言不是从天而降的,这种一贯性是永远不可能的。由此可见,圣言具有内义。这一点从以下事实也可以看出来,即:神的圣言绝无可能论述纯粹的人,如亚伯拉罕、以撒、雅各和他们的后代(这些后代是最坏的民族),以及他们的君王、妻子、儿女、妓女、掠夺等等。这一切就本身而言,在圣言中甚至不值一提,除非他们代表并表示存在于主国度中的那类事物。这些事物才配得上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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