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236.因此,亚伯拉罕在此代表属灵层的神性良善方面的主,而他的女人代表与该良善联合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这从前面关于丈夫和妻子的说明清楚可知,即:丈夫代表良善,妻子代表真理,如前面的亚伯拉罕和撒拉(1468, 1901, 2063, 2065, 2172, 2173, 2198, 2904节),又如前一章的以撒和利百加(3077节)。之所以“丈夫”代表良善,“妻子”代表真理,是因为教会被比作一个婚姻,也就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丈夫所代表的,是良善,因为良善处于第一位;妻子所代表的,是真理,因为真理处于第二位。这也是为何在圣言中,主被称为“新郎”、“人”(man[vir])和“丈夫”;而教会被称为“新妇”、“女人”和“妻子”。
从刚才(3235节)所提到的那些章节可以看出什么是属灵良善,什么是与该良善联合的属灵真理。一般来说,人里面的属灵良善就是那被称为信之良善的;该良善只是对邻之仁。它若要成为仁爱,就必须来自主赋予属灵人的新意愿。与该良善联合的属灵真理则是那被称为信之真理的,该真理最初只视仁爱为它存在的目的,后来则视仁爱为它存在的源头,或说它的起点。对属灵人来说,它若要成为信之真理,或信,就必须来自主赋予他的新理解力;而这新理解力必须从新的意愿接受自己的光。
3239.“基土拉给他生了心兰、约珊、米但、米甸、伊施巴和书亚”代表主在天上和地上的属灵国度的总体类型。这从圣言不容易看出来,因为除了米甸外,别处都没有提到这些人;关于米甸,后面会有说明(3242节)。然而,这层含义从以下事实足以清楚看出来,即:从创世记第一章及以后至此提到的所有人足以表明,在圣言中,叫出名字的所有人都代表某种事物。就圣言的内义而言,名字,无论人名、国名、地名还是城名,都表示真实事物(参看768, 1224, 1264, 1876, 1888节,和其它许多地方,那里从圣言特别证实了这一点)。除了米甸外,其它名字之所以都没有在圣言的别处被提及,是因为他们是“东方之子或东方人”的名字;在圣言中,“东方之子或东方人”有时被提及,一般表示主的属灵国度的成员(可参看25:6,3249节)。
亚伯拉罕和基土拉所生的这些儿子拥有这种代表,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亚伯拉罕和基土拉代表主的神性属灵层;也就是说,亚伯拉罕代表主的属灵层的神性良善,而基土拉代表那里与该良善联合的神性真理(对此,参看3235, 3236节)。由于亚伯拉罕和基土拉代表主的神性属灵层,所以他们的儿子代表源于主的神性属灵层的国度的总体类型或划分。它们被称为“总体类型或划分”,是因为主的国度由“地”来代表;地在那些接受它作为产业来拥有的人当中被拈阄分配,就像迦南地被赐给以色列人那样。总体上有十二类,因为“十二”表示仁和源于仁之信的一切事物,这些事物构成主的国度,如下文所述(25:16,3272节)。此处提到了六,因而提到这个数字的一半;而一个数字的一半和这一整个数字涉及同样的事物,因为只要涉及某种类似事物,那么乘和除都不会改变这个事物本身的本质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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