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3241

3241.“底但的子

3241.“底但的子孙是亚书利族、利都是族和利乌米族”表示来自第二类的衍生物。这从“底但”的代表清楚可知,“底但”是指那些处于信之良善的人,严格来说是指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信之真理的人(3240e节)。它们是来自第二类的衍生物,这是显而易见的。底但的这三个儿子尤表来自良善的信之真理;至于每个儿子表示什么,这的确可以告之,却不能从圣言中的其它经文来证实,因为别的地方再没有提到这些名字。
主的国度包含无数种良善和真理;但这无数种仍构成一个天堂。事实上,这些不同种类如此之多,以至于没有哪两个社群是一模一样的,也就是说,没有哪两个社群拥有一样的良善和真理(684, 685, 690节)。在该国度,一个天堂是由许多不同事物或部分构成的;主以这种方式安排这些事物或部分:它们都和谐一致。多个的这种一致或和谐是由主通过使它们都与祂有关而实现的,或说主因它们都与祂有关而在它们当中创造了和谐或一致(551节)。此处的情况类似人体的器官、肢体和内脏;其中没有哪两个是一模一样的。然而,尽管它们彼此各不相同,却仍构成一体;这是因为它们都追溯到一个灵魂,并通过这个灵魂追溯到天堂,因而追溯到主。事实上,凡与主无关的,什么都不是。由此可见,真理和良善在种类上的不同是数不胜数的。在属灵教会中,它们的种类,事实上最总体的种类,由亚伯拉罕与基土拉所生的这些儿孙来表示。
属灵教会成员不像属天教会成员那样对良善和真理拥有感知,而是承认他们所学到的东西是真理。因此,他们不断争论真理,推理它们是不是真的。每个人都坚持自己的教会所支持的教义,称其为真理。这就是如此多不同的源头。此外,大多数人都基于表象和谬误或错觉得出关于良善和真理的结论,这个人以这种方式得出结论,那个人以那种方式得出结论;却没有人出于任何感知得出结论,他们甚至不知道什么是感知。由于他们的理解力在信之良善和真理方面如此昏暗,所以在最重要的一点,即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和神圣发出上产生争论也就不足为怪了。属天人感知到,这些不是三,而是一;但属灵人却住在三的观念中,尽管他们愿意认为它们是一。既然在这最重要的一点上都存在纷争,那么显而易见,教义事物上的差别和不同一定是数不胜数的。由此可知此处提到的这些人的名字所表示的衍生物来源于何处。不过,尽管在教义事物上存在如此多的差别和不同,也就是存在如此多的衍生物,但当所有人都承认仁爱是教会的本质或基本要素,或也可说,当所有人都视生活为教义的目的时,也就是当所有人都去问一个教会成员当如何生活,而不是问他的观点是什么,或他是怎么认为的时,它们仍一起形成一个教会。因为在来世,每个人都照着他生活的良善,而非与生活的良善分离的教义真理而被主分配一个地方。

属天的奥秘 #1919

1919.“亚伯兰对

1919.“亚伯兰对撒莱说”表示感知,这从前面的阐述(1898节)清楚可知。“亚伯兰对撒莱说”这句话代表并表示主的感知;而“撒莱对亚伯兰说”这句话代表源于这感知的思维,或说受这些感知启发的思维;思维来自感知,或说感知启发主的思维。那些拥有感知的人所具有的思维并非来自其它源头,或说感知是他们思维的唯一源头。然而,感知是一回事,思维是另一回事。为了看到它们是不同的,以良心为例来说明。
良心是对从主通过天堂流入之物的一种总体、因而模糊的指示。所流入的那些事物在内层理性人中显现,在那里可以说笼罩在云雾中;这云雾是由关于信之真理和良善的表象和谬误产生的。思维虽不同于良心,却是从良心流出的,因为那些有良心的人照着良心思考和说话。思考几乎就是解释良心告诉我们的东西,或说解释构成良心的各种事物,并把它们分解转化成思维或观念,然后转化成词语。正因如此,主将那些有良心的人保守在对邻舍的良善思维中,并阻止他们对邻舍思想邪恶。因此,良心只能存在于那些爱邻如己,并对信之真理拥有良善思维的人里面。这个例子说明了良心如何不同于思维,顺带也说明了感知如何不同于思维。
主的感知直接来自耶和华,因而来自神性良善;而祂的思维则来自直觉真理和对它的情感,如前所述(1904, 1914节)。主的神性感知无法以任何概念,甚至无法以天使的概念来理解,所以它是无法描述的。与主的感知相比,天使的感知(在1384等,1394, 1395节中有描述)几乎没有。主的感知因是神性,故是对天上的一切事物的一种感知,因而也是对地上的一切事物的一种感知,因为秩序、联系和流注是这样:凡对天上的事物拥有感知的人,也对地上的事物拥有感知。
但主的人身或人性本质与祂的神性本质合一,同时变成耶和华之后,主就超越了所谓的感知,因为祂高于存在于天上,并从那里存在于地上的秩序。耶和华就是秩序的源头,所以可以说,耶和华是秩序本身。祂独自或从自己掌管秩序,不仅像人们所以为的那样从总体上掌管,甚至还从最小细节上掌管,因为总体来自这些细节,或说最小细节构成总体。谈论一个总体,却又把细节从它那里拿走,无异于在谈论一个没有部分在里面的整体,因而无异于在谈论不包含任何东西的某种事物。因此,声称主的规定是普遍的,总体上的,而不是具体细节上的,这完全是错误的,纯粹是所谓的没有对象的空虚概念,或凭空想象。因为从总体上,而不从最小细节上规定和掌管,就是完全不规定和掌管任何东西。这是一个哲学真理;然而,说来奇怪,哲学家们自己,包括最著名的,却以不同的方式理解这个问题,并以不同的方式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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