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242.“米甸的儿子是以法、以弗、哈诺、亚比大和以勒大”表示来自第三类的衍生物。这从“米甸”的代表清楚可知,“米甸”是指那些处于信之真理的人,如下文所述;既然那些处于信之真理的人是“米甸”,那么可知,他的儿子是由此而来的衍生物。至于那些处于信之真理的人,情况是这样:没有人被允许进入主的国度,除非他处于信之良善,因为信之良善与生活有关。信之生活会保留下来,但信之教义不会,除非它与生活合而为一。尽管如此,那些处于信之真理的人,也就是那些拥护信仰,称其为根本,因为他们就是被如此教导的,但过着良善的生活,即心里是基督徒,仅仅口头上不是的人,就在主的属灵国度。因为任何人,当被他的教师教导信是最重要的,并在幼年时期就吸收这种观点时,都很容易被说服。他也很容易相信,因为那些被视为最有学问的人,或顶尖学者,甚至教会的领袖就是这么说的;其中一些人害怕谈论生活的良善,因为他们自己的生活会遣责他们。此外,另一个原因是,属于信的事物,或信的元素在流入时,是可以感知到的;而属于仁的事物,或仁的元素则不然。
因此,那些处于信之真理,也处于生活良善的人被称为“米甸”;而他们照之生活的真理被称为“米甸的儿子”。正如那些处于与其良善结合的信之真理的人被称为“米甸”,“米甸”在反面意义上也表示那些因缺乏生活的良善而陷入虚假的人,这从以下经文可以看出来。以赛亚书:
成群的骆驼并米甸和以法的独峰驼必遮蔽你,来自示巴的众人都必来到,要奉上黄金乳香,又要宣扬耶和华的赞美。(以赛亚书60:6)
这论及主的属灵国度。“米甸和以法的独峰驼”表示教义事物;“黄金”表示良善的教义事物;“乳香”表示真理的教义事物;“耶和华的赞美”表示这两者。由此也明显可知“以法”表示什么。把约瑟从坑里拉上来,把他卖给以实玛利人,后来带到埃及又卖给波提乏的“米甸人”(创世记37:28, 36)表示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真理之人,如蒙主的神性怜悯在后面解释这几节经文时所看到的。
“米甸”也表示那些因缺乏生活的良善而陷入虚假的人,这一点从摩西五经论到米甸的话可以看出来:
摩押的长老和米甸的长老手里拿着占卜的礼金到了巴兰那里,将巴勒的话都告诉了他。(民数记22:4, 7等)
“摩押”在正面意义上表示那些处于属世良善,并且容易让自己被误导的人;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那些玷污良善的人(2468节)。“米甸”在正面意义上表示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真理(如前所述),因而容易让自己被说服的人;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那些歪曲真理的人,如此处。“手里拿着占卜的礼金”表示歪曲;他们派往巴兰与以色列人作对表示基于这些虚假的行为,而以色列人表示良善和由这些良善产生的信之真理。
以色列人与米甸女人行淫导致瘟疫发生,非尼哈用枪将妓院里的米甸女人和以色列人由腹中刺透(民数记25:6-8等)具有类似含义,因为淫行代表对真理的歪曲(2466, 2729节)。正因对真理的歪曲就是淫行在内义上所表示的,所以按照吩咐,一万二千以色列人击杀米甸人,杀了他们的王,所有男丁和他们所掳的、已经亲近男人的女人,并分了掠物(民数记25:16-17; 31:1至末尾)。之所以有“一万二千”,是因为“十二”表示信的一切事物(577, 2089, 2129e, 2130e节);摧毁虚假的,就是这些事物。他们所杀的“王”是指虚假,“一切男丁”也是;“已经亲近男人的女人”是指对虚假的情感;“掠物”(如金、银、牲畜)是指被歪曲的真理。由此明显可知,那里提到的每一个事物都代表通过真理对虚假的惩罚和毁灭。
士师记中论到米甸人的话也一样,即:以色列人因行了耶和华眼中的恶,被交在米甸人手里七年;以色列人因为米甸人就在山中给自己挖洞,还挖穴,建造营寨;每逢撒种之后,米甸人、亚玛力人和东方人都上来毁坏他们的土产,后来他们被基甸和像狗一样用舌头舔水的三百人拯救,而那些跪下喝水的人则被打发回家(这些和更多故事出现在士师记6-8章)。此处的每一个细节也都代表对真理的歪曲,和由此而来的惩罚,惩罚甚至到了虚假被“像狗一样用舌头舔水”所表示的那类事物毁灭的程度。至于每个细节在内义上表示什么,这在此解释起来太过于冗长了。蒙主的神性怜悯,这一切将在适当地方给出解释。哈巴谷书:
祂观看,赶散列族;永久的山崩裂,长存的岭塌陷。我见古珊的帐棚在灾难之下,米甸地的幔子颤抖。(哈巴谷书3:6-7)
这论及主的降临。“古珊的帐棚”表示基于邪恶的一种宗教信仰,“米甸地的幔子”表示基于虚假的一种宗教信仰。
1050.“所有肉体里面一切活着的灵魂”表示整个人类。这从“所有肉体里面活着的灵魂”的含义清楚可知。每个人都凭他里面的活物而被称为活着的灵魂。人若没有某种活物,也就是某种纯真、仁爱和怜悯,或来自这些的相像或类似性质的某种事物,就不可能存活,更不用说作为一个人活着了。人在婴儿和童年时期从主那里接受某种纯真、仁爱和怜悯,这一点从婴儿和童年时期的状态明显看出来。那时人所接受的事物会保存在他里面,所保存的事物在圣言中被称为“余剩”,唯独属于人里面的主。当人成年时,如此保存的这些余剩就是使他能成为一个人的那个东西。关于这些余剩,可参看前文(468, 530, 560-563, 576节)。
人在婴儿和童年时期所拥有的纯真、仁爱和怜悯的状态使他能成为一个人,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人不像动物那样生来就能进行生命活动,一切都要学习。然后,他所学到的东西通过练习变成习惯,对他而言,可以说变得自然而然。在未学习之前,人甚至不会走路、说话,其它一切事也一样。对他而言,这些活动通过运用可以说变得自然而然。他从小就被赋予的纯真、仁爱和怜悯的状态也是如此;没有这些状态,他远比任何动物都低级得多。然而,这些状态不是人通过学习所获得的状态,而是他从主那里所接受的白白的恩赐,主把它们保存在他里面。它们与信之真理一起被称为“余剩”,唯独属于主。人在成年生活中越是毁坏这些状态,就越成为一个死人。当一个人正在重生时,这些状态就是重生的开始,他被带入这些状态;因为主通过这些余剩作工,如前所述(635, 711, 737:1, 857, 977:2节)。
在此被称为“所有肉体里面活着的灵魂”的,就是每个人里面的这些余剩。“所有肉体”表示每个人,因而表示整个人类,这一点从圣言各处“肉体”的含义明显看出来(参看574节)。如马太福音:
那些日子若不缩短,凡肉体都不会得救。(马太福音24:22; 马可福音13:20)
约翰福音:
耶稣说,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儿子,正如你曾赐给祂权柄,管理所有肉体。(约翰福音17:1,2)
以赛亚书:
耶和华的荣耀必然显现,所有肉体必一同看见。(以赛亚书40:5)
又:
所有肉体必都知道我耶和华是你的救主。(以赛亚书4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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