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3246

3246.“亚伯拉罕

3246.“亚伯拉罕把礼物给了亚伯拉罕所拥有的众妾的儿子们”表示被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接纳的属灵人在主的属灵国度有份,或说有分配的地方。这从“众妾的儿子们”和“礼物”的含义,以及“亚伯拉罕”的代表清楚可知:“众妾的儿子们”是指下文所论述的属灵人;“亚伯拉罕”在此是指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所以“亚伯拉罕所拥有的”表示他们,即属灵人,被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接纳;亚伯拉罕给他们的“礼物”是指在主的属灵国度中的份,或分配的地方。
前面几个地方(如3235节等)关于那些构成主的属灵国度,被称为属灵的人的描述表明,他们不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本身所生的儿子,而是来自一个不完全是婚约的约。他们的确是从同一个父亲生的,却不是同一个母亲生的。换句话说,他们是从同样的神性良善生的,却不是从同样的神性真理生的。事实上,属天人因来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本身,或说是该婚姻的后代,故拥有良善和植根于这良善的真理。因此,他们从来不问什么是真理,而是出于良善感知它。论到真理,他们只说“是的,是这样”,正如主在马太福音所教导的:
你们的话,是就是是,不是就是不是;若再多说,就是出于邪恶。(马太福音5:37)
而属灵人因来自一个不完全是婚约的约,或说是该约的后代,故无法出于任何感知知道什么是真理。相反,他们视父母和教师告诉他们是真理的东西为真理。因此,他们里面没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即便如此,如果他们处于生活的良善,或说过着良善的生活,他们因上述原因信以为真理的真理仍被主当作真理来接纳(对此,参看1832节)。这解释了为何属灵人在此被称为“妾的儿子”,这些儿子是指已经提到的基土拉的所有子孙,以及稍后(25:12-18)提到的夏甲的子孙。
在以前的年代,为了能以婚姻代表属天人和属灵人,一个男人除了妻子之外,还可以纳一个小妾。妻子会把这妾送给丈夫;在这种情况下,这妾被称为他的“女人”,或被说成是送给男人作他的女人。例如,撒拉把埃及人夏甲送给亚伯拉罕(创世记16:3),拉结把使女辟拉送给雅各(创世记30:4),利亚把使女悉帕送给雅各(创世记30:9)。她们在这些地方被称为“女人”,但在别处被称为“妾”。埃及人夏甲在本节经文中被称为妾,辟拉在创世记35:22被称为妾,基土拉本人在历代志上1:32被称为妾。
这些古人除了妻子之外也有妾室,不仅亚伯拉罕和雅各是这样,而且他们的后代,如基甸(士师记8:31)、扫罗(撒母耳记下3:7)、大卫(撒母耳记下5:13; 15:16)和所罗门(列王纪上11:3)也是这样。他们被允许这样做,是为了代表的缘故;也就是说,是为了妻子代表属天教会,妾代表属灵教会。他们被允许这样做,是因为他们具有这种性质:他们没有婚姻之爱;因此,对他们来说,婚姻不是婚姻,仅仅是为了繁衍后代的一种肉体交合。纳妾的许可能给予这种人而又不伤害他们的婚姻之爱,因而不伤害他们的婚约;但这些许可在那些处于良善和真理,成为或能成为内在人的人当中是永远不可能的。因为一旦人处于良善和真理,并处于内在事物,这些许可或活动就被断绝了。这就是为何基督徒不像犹太人那样可以在妻子之外纳妾,又为何这样做就是通奸。属灵人被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接纳,这一点从前面关于该主题的阐述和说明可以看出来(2661, 2716, 2833, 2834节)。

天堂与地狱 #205

205.在天堂,所有

205.在天堂,所有人都照着属灵的关系,也就是在自己秩序中的良善与真理的关系进行分组。整个天堂都是如此,每个社群也是如此,每个家庭同样如此。这就是为何处于相似良善与真理的天使如同地上的血亲和姻亲关系那样彼此相识,好像他们从小就很熟悉。构成聪明与智慧的良善与真理以同样的方式在每位天使里面被排列。他们以同样的方式彼此相识;他们彼此相识,故联结起来。

因此,那些真理与良善照着天堂的形式在自己里面如此联结的人,便看见事物按其顺序接踵而来,还能看到它们如何在周围广泛连贯起来;而那些良善与真理并未照着天堂的形式在自己里面联结的人则看不到这一切。

注:良善认识自己的真理,真理也认识自己的良善(2429, 3101—3102, 3161, 3179—3180, 4358, 5704, 5835, 9637节)。良善与真理以这种方式结合(3834, 4096—4097, 4301, 4345, 4353, 4364, 4368, 5365, 7623-7627, 7752-7762, 8530, 9258, 10555节)。这一切通过来自天堂的流注实现(9079节)。

属天的奥秘 #4353

4353.“亲他”表

4353.“亲他”表出于爱的内在结合。这从“亲”的含义清楚可知,“亲”是指出于爱的内在结合(参看3573, 3574, 4215节),在此是指内在结合。本节总体上论述了“以扫”所表神性属世良善与“雅各”所表属世真理的结合;不过,接下来的几节详细论述了这种结合。关于这种结合本身,正是该结合实现人的重生;因为人通过以下事实重生:他里面的真理与良善结合,也就是属于信仰的事物与属于仁爱的事物结合。本节和接下来的几节充分描述了这个过程。诚然,所论述的主题是主,即祂如何使其属世层变成神性,因而如何将神性良善联结到属世层里面的真理上。不过,由于人的重生是主荣耀的形像(3138, 3212, 3296, 3490节),所以这种重生同时也是内义上所论述的主题。还由于相比获得主荣耀的概念,人更容易获得重生的概念。主的荣耀可通过人的重生来说明。
从所给出的解释明显可知,藉以实现重生的良善与真理的结合,是一个越来越向内发展的过程,也就是说,真理逐渐越来越内在地与良善结合。因为重生的目的是:内在人能与外在人结合,因而属灵人能通过理性人与属世人结合。没有这二者的结合,就没有重生。这种结合是不可能实现的,除非良善首先被联结到属世层里面的真理上;因为属世层必须作为基础层面存在,属世层里面的事物必须与它们之上的事物相对应。这就是为何当属世层正在重生时,良善与真理的结合逐渐变得越来越内在的原因。因为属灵层首先与属世层里面的至内在之物结合,然后通过这些与那些更外在的事物结合。人的内在也无法与其外在结合,除非外在里面的真理变成真理的良善,也就是变成意愿和行为中的真理(4337节)。只有那时它们才能首次结合,因为主通过祂的内在人,事实上通过那里的良善流入人里面。这种良善能与外在人里面的良善结合,但不能直接与真理结合。
由此可见,在理性人与属世人,或内在人与外在人能够结合之前,人里面的真理必须首先变成意愿与行为中的真理,也就是真理的良善。至于真理如何变成真理的良善,凡注意这一点的人必能清楚看出来。一切神性真理皆关注这两条诫命:爱神高于一切,爱邻如己。真理就源于这两条诫命并为之而存在,并且这两条诫命也是真理所通向的目的,无论是远还是近。因此,当真理被付诸行动时,它们就逐渐被引入其初始和目的,也就是说,被引入对邻之仁和对主之爱,真理由此变成良善,也就是所谓的真理之良善。当这一切发生时,真理就能与内在人结合,这种结合随着越来越内在的真理被植入在这良善里面而逐渐变得越来越内在。行为首先到来,人对它的意愿随之而来。因为人出于理解力所行的,他最后会出于意愿来行,直到最终作为一种习惯而具有它。当这一点达到时,它就被引入理性人或内在人;一旦它被引入,此人就不再出于真理,而是出于良善行善。因为他现在开始感受到它里面的某种祝福,可以说是某种天上的事物。这一切在他死后仍留在他身上,主通过它将其举升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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