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255.“被收殓归到他列民那里”表示这些事涉及亚伯拉罕。这从“被收殓归到他列民那里”的含义清楚可知,“被收殓归到他列民那里”是指不再是主题。事实上,“被收殓归到他列民那里”是指离开他与之生活,直到此时的人,转到他自己人那里,因而在此是指不再代表任何东西。当有人死去时,古人习惯说,他被收殓归到他列祖或列民那里;他们把这句话理解为,他去往来世他的父母、血亲和姻亲那里。这种说法是他们从属天的上古之人那里获得的,因为上古之人活在世上时,也与天上的天使同在,从而知道情况是怎么回事。也就是说,他们知道,凡处于相似良善的人在来世都会相逢并在一起,凡处于相似真理的人也是如此。论到前者,他们说,他们“被收殓归到他们列祖那里”;而论到后者,则说他们“被收殓归到他们列民那里”;因为对他们来说,“列祖”表示良善(2803节),“列民”表示真理(1259, 1260节)。上古教会的人都处于相似的良善,故一起生活在天堂(1115节);许多属于古教会并处于相似真理的人也是如此(1125, 1127节)。
更重要的是,当人活在肉身时,就其灵魂而言,他始终在来世的某个灵人社群(1277, 2379节):恶人在地狱灵的社群,而善人在天使社群。因此,每个人都处于要么在良善和真理方面,要么在邪恶和虚假方面与他一致的那类灵人的社群;当一个人死亡时,他就会进入这个社群(687节)。这些就是“被收殓归到他们列祖那里,或归到他们列民那里”对古人来说所表示的事;这种说法用于此处气绝而死的亚伯拉罕和本章的以实玛利(创世记25:17),也用于以撒(创世记35:29)、雅各(创世记49:29, 33)、亚伦(民数记20:24, 26)、摩西(民数记27:13; 31:2; 申命记32:50)和进入迦南地的第一代人(士师记2:10)。但就圣言的内义而言,当论述的主题与具有代表性的某人的生活有关时,“被收殓归到他列民那里”就表示他不再是主题,如前所述。
10143.“作常献的燔祭”表总体上的一切神性敬拜。这从“燔祭”和“常”的含义清楚可知:“燔祭”是指神性敬拜,如下文所述;“常”(经上或译为不断、常常)是指一切和在一切里面(参看10133节),因此,“常献的燔祭”表示总体上的一切神性敬拜。当理解为构成燔祭、表示纯真之良善的羔羊时,这也表示在一切敬拜里面;因为系真敬拜的一切敬拜必源于信之真理和爱之良善,一切爱之良善和由此而来的一切信之真理里面必存在纯真之良善(10133节)。这就是“常献的燔祭”也表示在一切敬拜里面的原因。
“燔祭”之所以表示神性敬拜,是因为燔祭和祭牲是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当中代表性敬拜的主要特征,所有事物都与它们的首要特征有关,并因它而得其名。这个民族当中的敬拜的首要特征在于祭牲和燔祭,所以它们表示总体上敬拜的一切(参看922, 1343, 2180, 6905, 8680, 8936, 10042节)。
不过,必须简要说明祭牲和燔祭所表示的神性敬拜是什么。祭牲和燔祭尤表从邪恶和虚假中的洁净,同时良善和真理的植入,以及这二者的结合,因而是指重生(参看10022, 10053, 10057节)。这些事已经完成的人就处于真正的敬拜,因为从邪恶和虚假中洁净就在于停止、避开并厌恶邪恶;良善和真理的植入则在于思考并意愿何为良善、何为真理,在于言说并实行它们;这二者的结合在于过一种由它们所构成的生活。因为当与人同住的良善和真理结合在一起时,他就拥有一个新的意愿,一个新的理解力,从而拥有一个新生命。当一个人是这样时,神性敬拜就存在于他所做的每一件事中;因为此人在每一个点或每一件事上都关注神性,崇敬并热爱它,由此而敬拜它。
这是对神的真正敬拜,这一事实对那些认为一切敬拜在于崇拜和祷告行为,因而在于诸如属于嘴口和思维的那类事物,不在于诸如属于从仁之良善和信之良善所流出的行为的那类事物之人来说,是未知的。而真相却是,主在一个献上崇拜和祷告的人里面只关注他的心,也就是说,只关注就爱和由此而来的信而言,他的内层。因此,如果崇拜和祷告没有这二者在自己里面,他们就没有灵魂和生命在自己里面,而是徒有其表,就像奉承者和伪装者那样;众所周知,即便在世上,奉承者和伪装者也不讨任何智者的喜悦。
简言之,照主的诫命行事是构成对祂的真正敬拜,事实上构成真正的爱和真正的信,凡认真考虑这个问题的人都能看出来。因为对一个爱别人、信别人的人来说,再没有比意愿和实行别人所意愿和思想的事更令人愉快的了,因为他唯一的渴望就是知道别人的意愿和思维,因而知道讨他喜悦的事。而对一个没有这种爱和信的人来说,情况就不同了。对神的爱也是这种情况,如主在约翰福音中所教导的:
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那人是爱我的;不爱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话。(约翰福音14:21, 24)
又:
你们若遵守我的诫命,就住在我的爱里;你们要彼此相爱,这就是我的诫命。(约翰福音15:10, 12)
没有这种内在的外在敬拜不是敬拜,这一事实也由耶利米书中关于燔祭和祭牲或祭物的论述来表示:燔祭和祭物的事我并没有向你们列祖提说;我只吩咐他们这一件事,说,你们当听从我的响声,我就作你们的神。(耶利米书7:21-23)
何西阿书:
我喜爱怜恤,不喜爱祭物;喜爱认识神,胜于燔祭!(何西阿书6:6)
弥迦书:
难道我要带着燔祭来到耶和华面前?耶和华岂喜悦千千的公绵羊?祂已指示你何为善,耶和华向你所要的是什么呢?只要你行公义,好怜悯,谦卑自己,与你的神同行。(弥迦书6:6-8)
撒母耳记上:
耶和华喜悦燔祭和祭物吗?看哪,听命比祭物好;顺从比公绵羊的脂肪好。(撒母耳记上15:22)
对主的敬拜首先在于一种仁爱的生活,并不在于没有仁爱生活的一种虔诚的宗教生活(参看8252-8257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