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267.“按他们的名字、照他们的出生是”表示内层品质或特征取决于信的衍生物。这从“名字”或“诸名字”的含义清楚可知:“名字”(name)是指性质或品质,“诸名字”(names)是指诸品质或特征(3266节),在此是指内层品质或特征,因为经上说:“这些是以实玛利儿子们的名字,按他们的名字。”“名字”(names)首先表示总体品质或特征,其次在此表示在总体品质或特征里面的具体品质或特征,也就是相对于总体品质或特征来说的内层品质或特征。“名字”(names)这个词也表示内层品质或特征,是因为这些品质或特征符合“照他们的出生”所表示的信的衍生物。“出生”表示信的衍生物,因而教会的衍生物(1145, 1255, 1330, 3263节)。
至于主的属灵教会,情况是这样:它遍及全世界,就信条或信之真理而言,在各个地方各不相同。这些不同就是“出生”所表示的衍生物,而这些衍生物要么同时、要么相继出现。这同样适用于主在天上的属灵国度,即:在信之事物上的不同如此之大,以至于在构成信之真理的事物上,没有哪一个社群,甚至没有哪一个社群成员与另一个是一模一样的(3241节)。尽管如此,主在天上的属灵国度仍是一个;原因在于,对所有人来说,仁是首要事物,因为构成属灵教会的,是仁,而不是信,除非你称信为仁。
凡拥有仁爱的人都爱自己的邻舍,当这邻舍在信仰问题上与他不同时,只要他的邻舍过着良善和真理的生活,他就不会计较。他也不会谴责正直的外邦人,尽管他们不知道主,也不知道任何信之真理。因为拥有仁爱,也就是过着良善生活的人从主接受与他的良善一致的那类真理,而外邦人则接受诸如在来世可以转向信之真理的那类真理(2599-2603节)。但没有仁爱,也就是没有过着良善生活的人永远不能接受任何真理。他可能确实知道真理,但这真理没有植入他的生活。他可能确实口头上谈论真理,但心里却没有它,因为真理不能与邪恶结合。因此,那些知道被称为信条的真理,但没有过仁爱或良善生活的人,尽管因生在教会而在教会中,却不属于教会,因为他们里面没有教会的任何东西,也就是说,根本没有可以与真理结合的任何良善。
10153.“我要住在以色列人中间”表在天堂和教会中,主的同在,以及祂经由良善而来的流注。这从“住”的含义和“以色列人”的代表清楚可知。“住”当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和流入;之所以是指祂通过神性良善而如此行,是因为“住”论及良善(参看2268, 2451, 2712, 3613, 8269, 8309节),这就是为何经上还说“中间”,因为“中间”表示至内在之物,至内在之物就是良善(关于“中间”的这层含义,可参看2940, 5897, 6084, 6103节)。“以色列人”是指教会(参看9340节)。
“住在中间”当论及主时,之所以表示祂的同在和经由神性良善而来的流注,是因为主在人从祂所获得的良善中流入此人并与他同在。良善构成这个人自己,或说此人真正的自我,因为每个人的品性都取决于他的良善。良善要理解为爱,因为凡被爱之物都被称为良善。凡观察别人的人都知道,爱或良善构成这个人;因为当观察别人时,他通过别人的爱而把这个人引向凡他所愿意的任何地方,以至于这个别人在受他的爱支配时,就不再是自己的主人,凡与他的爱不一致的理由对他来说什么都不是,而与他的爱一致的理由则是一切。
事实就是这样,这一点在来世也是显而易见的。在来世,所有灵人都能凭他们的爱被认出来,当受这些爱支配时,他们无法做出违背它们的任何事,因为违背它们行事,就是违背他们自己行事。因此,他们是自己的爱的化身或形式,天堂里的人是天堂之爱和仁的化身或形式,美丽得无法形容;而地狱里的人则是他们自己的爱的化身或形式,这些爱是对自我和世界的爱,所以他们也是仇恨和报复的化身或形式,因而是怪物,可怕到无法形容。
因此,由于一个人的爱如何,整个人就如何,所以显而易见,主不可能与一个陷入恶爱的人同在,只能与一个处于善爱的人同在,因而在他的良善里面。人们以为主存在于被称为信之真理的真理中;但祂并不存在于没有良善的真理里面。相反,在良善存在的地方,主通过这良善而存在于真理里面;并且祂在真理通向良善的程度和它从良善发出的程度内而存在于真理里面。没有良善的真理不能说在一个人里面,它只是在他的记忆中,作为记忆知识住在那里,而这记忆知识在成为此人生活的一部分之前,不会进入这个人,并形成他的一部分。当这个人热爱记忆知识,并出于热爱而照之生活时,它就变成他生命的一部分。当这种情况发生时,主就与他同住,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所教导的那样:
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那人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自己,我父也必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在他那里作我们的住所。(约翰福音14:21, 23)
“显现自己”表示用来自圣言的信之真理进行光照;“到他那里去”表示同在,“在他那里作住所”表示住在他的良善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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