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3272

3272.“作了他们

3272.“作了他们列民的十二首领”表示该属灵教会的一切首要事物或主要元素。这从“十二”、“首领”和“列民”的含义清楚可知:“十二”是指信或教会的一切事物(577, 2089, 2129e, 2130e节);“首领”是指首要事物或主要元素(1482, 2089节);“列民”是指那些处于真理的人(1259, 1260节),因而是指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因为严格来说,这些人处于真理。圣言中的一切数字都表示真实事物,这一点从频繁出现的数字“十二”很清楚地看出来。每当这个数字出现在圣言中时,它都表示全部或一切。例如,旧约中的“十二支派”和新约中的“十二使徒”表示信的一切事物,因而表示教会的一切事物。故此处“十二首领”表示该教会的一切首要事物或主要元素,这些事物或元素由以实玛利的十二个儿子来代表。
“十二”这个数字表示这些事物或元素,这一点可从前面提到的章节所引用的经文,以及下面的圣言经文看出来。启示录:
我听见以色列人各支派中受印的数目。犹大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流便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迦得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等。(启示录7:4-5等)
此处“各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只表示凡处于信,确切地说处于信之良善的人都得救了。又:
有一个妇人,身披日头,脚踏月亮,头戴十二星的冠冕。(启示录12:1)
“妇人”表示教会(252, 253节);“日头”表示属天之爱;“月亮”表示属灵之爱(30-38, 1529, 1530, 2441, 2495节);“十二星”表示信的一切事物;“星”是指属于信的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2495, 2849节)。
又:
圣城新耶路撒冷有十二个门,门上有十二位天使,又有写在上头的名字,就是以色列人十二支派的名字。城墙有十二根基,根基上有羔羊十二使徒的名字。他用苇子量那城,共有一万二千斯他丢。又量了城墙,按着人的尺寸,就是天使的尺寸,共有一百四十四(12乘12)肘。十二个门是十二颗珍珠。(启示录21:2, 12, 14, 16,17, 21)
此处“圣城”实际上表示主的属灵国度;“门”、“墙”和“根基”表示仁和信的事物或不同方面;如此频繁提及的“十二”表示它们的全部或一切。谁都能看出,所表示的不是字面上的十二支派和十二使徒。又:
在城的街道中间,在河这边与那边有生命树,结十二样果子,每月都结果子。(启示录22:2)
“十二样果子”表示仁的一切事物。
马太福音:
耶稣说,我实在对你们说,你们这跟从我的人,在重生中,人子坐在祂荣耀的宝座上时,你们也要坐在十二个宝座上,审判以色列十二个支派。(马太福音19:28)
此处“使徒”不是指使徒,“宝座”不是指宝座,“支派”也不是指支派,而是指整体上信的事物,或被信包围的一切事物(参看2129节)。此外,在旧约圣言凡提到“十二支派”的地方,它们都表示教会的一切事物。这同样适用于按着以色列十二支派的名字而刻在乌陵和土明上的十二块宝石(出埃及记28:21),也适用于依次摆在桌子上的十二个陈设饼(利未记24:5-6),以及其它涉及十二的例子。雅各或以色列的十二个儿子的名字本身也包含信的一切事物;蒙主的神性怜悯,这一点可见于下文(29章和30章)。

属天的奥秘 #3246

3246.“亚伯拉罕

3246.“亚伯拉罕把礼物给了亚伯拉罕所拥有的众妾的儿子们”表示被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接纳的属灵人在主的属灵国度有份,或说有分配的地方。这从“众妾的儿子们”和“礼物”的含义,以及“亚伯拉罕”的代表清楚可知:“众妾的儿子们”是指下文所论述的属灵人;“亚伯拉罕”在此是指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所以“亚伯拉罕所拥有的”表示他们,即属灵人,被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接纳;亚伯拉罕给他们的“礼物”是指在主的属灵国度中的份,或分配的地方。
前面几个地方(如3235节等)关于那些构成主的属灵国度,被称为属灵的人的描述表明,他们不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本身所生的儿子,而是来自一个不完全是婚约的约。他们的确是从同一个父亲生的,却不是同一个母亲生的。换句话说,他们是从同样的神性良善生的,却不是从同样的神性真理生的。事实上,属天人因来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本身,或说是该婚姻的后代,故拥有良善和植根于这良善的真理。因此,他们从来不问什么是真理,而是出于良善感知它。论到真理,他们只说“是的,是这样”,正如主在马太福音所教导的:
你们的话,是就是是,不是就是不是;若再多说,就是出于邪恶。(马太福音5:37)
而属灵人因来自一个不完全是婚约的约,或说是该约的后代,故无法出于任何感知知道什么是真理。相反,他们视父母和教师告诉他们是真理的东西为真理。因此,他们里面没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即便如此,如果他们处于生活的良善,或说过着良善的生活,他们因上述原因信以为真理的真理仍被主当作真理来接纳(对此,参看1832节)。这解释了为何属灵人在此被称为“妾的儿子”,这些儿子是指已经提到的基土拉的所有子孙,以及稍后(25:12-18)提到的夏甲的子孙。
在以前的年代,为了能以婚姻代表属天人和属灵人,一个男人除了妻子之外,还可以纳一个小妾。妻子会把这妾送给丈夫;在这种情况下,这妾被称为他的“女人”,或被说成是送给男人作他的女人。例如,撒拉把埃及人夏甲送给亚伯拉罕(创世记16:3),拉结把使女辟拉送给雅各(创世记30:4),利亚把使女悉帕送给雅各(创世记30:9)。她们在这些地方被称为“女人”,但在别处被称为“妾”。埃及人夏甲在本节经文中被称为妾,辟拉在创世记35:22被称为妾,基土拉本人在历代志上1:32被称为妾。
这些古人除了妻子之外也有妾室,不仅亚伯拉罕和雅各是这样,而且他们的后代,如基甸(士师记8:31)、扫罗(撒母耳记下3:7)、大卫(撒母耳记下5:13; 15:16)和所罗门(列王纪上11:3)也是这样。他们被允许这样做,是为了代表的缘故;也就是说,是为了妻子代表属天教会,妾代表属灵教会。他们被允许这样做,是因为他们具有这种性质:他们没有婚姻之爱;因此,对他们来说,婚姻不是婚姻,仅仅是为了繁衍后代的一种肉体交合。纳妾的许可能给予这种人而又不伤害他们的婚姻之爱,因而不伤害他们的婚约;但这些许可在那些处于良善和真理,成为或能成为内在人的人当中是永远不可能的。因为一旦人处于良善和真理,并处于内在事物,这些许可或活动就被断绝了。这就是为何基督徒不像犹太人那样可以在妻子之外纳妾,又为何这样做就是通奸。属灵人被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接纳,这一点从前面关于该主题的阐述和说明可以看出来(2661, 2716, 2833, 283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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