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300.“先出来的全身发红,如同毛衣”表示真理生活的属世良善,或说构成属世真理生活的良善。这从“出来”、“红”和“毛衣”的含义清楚可知:“出来”是指出生;“红”是指生活的良善,如下文所述;“毛衣”是指属世层的真理,也如下文所述。这个孩子先“出来”表示就本质而言,良善是优先的,如前所述(3299节)。经上说“像毛衣”,是为了表示良善以真理,如同以一个细嫩的外壳或器皿、身体为衣,也如前所述(3299节)。在圣言中,“衣服或外衣”在内义上只表示如衣服那样穿在另一种事物上的东西,这也是为何真理被比作衣服(1073, 2576节)。
“红”或“发红”之所以表示生活的良善,是因为一切良善都是从爱流出的,爱本身是属天和属灵的火。爱还被比作火,也实际被称为“火”(933-936节),又被比作血,同样被称为“血”(1001节)。火和血都是红的,所以从爱流出的良善由“红”或“发红”来表示,这也可从以下圣言经文看出来;在雅各(那时是以色列)的预言中:
他在葡萄酒中洗了衣服,在葡萄血中洗了袍褂。他的眼睛比酒更红,他的牙齿比奶更白。(创世记49:11-12)
谁都能看出,这论及犹大,犹大在此表示主。此处“衣服”和“袍褂”表示主的神性属世层或属世神性;“葡萄酒”和“葡萄血”表示属世层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论到神性良善,经上说:“他的眼睛比酒更红”;论到神性真理,经上说:“他的牙齿比奶更白”。经上以这种方式来描述属世层里面的良善与真理的结合。
以赛亚书:
这从以东而来的是谁呢?你的服装为何有红色?你的衣服为何像踹酒榨的呢?(以赛亚书63:1-2)
此处“以东”表示主的神性属世层或属世神性的神性良善,这从下文(3322节)明显看出来。“服装有红色”表示真理之良善,“衣服像踹酒榨的”表示良善之真理。耶利米哀歌:
她的拿细耳人比雪还洁白,比奶还皎洁。他们的骨骼比红宝石(或珊瑚)更红,他们擦亮就像蓝宝石一样。(耶利米哀歌4:7)
“拿细耳人”代表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尤其代表祂的神性属世层或属世神性;因此,“他们的骨骼比红宝石更红”代表神性属世层或属世神性中的良善。
犹太教会中的每一个事物都代表主,由此代表祂的国度,因而代表作为主国度源头的良善和真理。因此,由于“红”表示良善,尤表属世层的良善,所以犹太教会的人被吩咐用染红的公羊皮做罩棚的盖(出埃及记25:5; 26:14; 35:7, 23; 36:19);用焚烧的小红母牛的灰调做除罪水或除污秽的水(民数记19:2等)。除非红色表示主国度中的某种属天事物,否则经上永远不会吩咐公羊必须是红的,小母牛也是红的。凡视圣言为神圣的人都承认它们代表神圣事物。由于红色具有这种含义,所以帐幕的罩棚用朱红色、紫色和蓝色线交织、绑扎起来(出埃及记35:6)。
几乎每个事物都有一个反面意义,如前面频繁所述(1066, 1142, 1232, 1662, 1834, 2455, 2460, 2686, 2709节),“红”也不例外。就反面意义而言,“红”表示从自我之爱而来的邪恶,这是因为自我之爱的欲望被比作火,并被称为“火”(934e, 1297, 1527, 1528, 1861, 2446节);它们同样被比作血,并被称为“血”(374, 954, 1005节)。因此,“红”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这些事物,如以赛亚书:
耶和华说,你们的罪虽像朱红,必变白如雪;虽红如丹颜,必白如羊毛。(以赛亚书1:18)
那鸿书:
(彼列)勇士的盾牌是红的,壮士都穿深红衣服,在那日,战车笼罩在火把的火中。(那鸿书2:3)
启示录:
天上又现出异象来,看哪,有一条大红龙,七头十角,头上戴着七个冠冕。(启示录12:3)
又:
我就观看,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拿着弓,并有冠冕赐给他。他便出来,胜了又要胜。就另有一匹马出来,是红的,骑马的可以从地上夺去和平,使人彼此相杀;又有一把大剑赐给他。后来又出来一匹黑马;最后出来一匹灰色马,其名字叫死亡。(启示录6:2, 4-5, 8)
7779.“从坐宝座的法老的长子”表占据首位的信之被歪曲的真理。这从“长子”和“宝座”的含义,以及“法老”的代表清楚可知:“长子”(或头生的)是指信(参看352, 2435, 6344, 7035节);“法老”是指总体上败坏教会真理的记忆知识(6015, 6651, 6679, 6683, 6692节),因此,“法老的长子”是指由这类真理构成的信,也就是由信之被歪曲的真理构成的信;“宝座”是指真理的统治,在反面意义上是指虚假的统治(参看5313节)。“坐宝座的法老的长子”表示占据首位的信之被歪曲的真理,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经上说“直到磨坊后的婢女的长子”,以此表示占据末位的信之被歪曲的真理;此外,王的儿子表示首先到来之物,因为王是头。
占据首位的被歪曲的真理是被视为基本真理的真理,如这样:信拯救人,无论他过着怎样的生活;它在人生命的最后时刻也能拯救他;这时,他就从罪中洁净了;因此,这些罪在一瞬间就被抹除了,就像手上的污垢被水洗干净一样。这些被歪曲的真理坚持认为无仁之信也存在,就人的救恩而言,他过着哪种生活无关紧要;还认为一个成为魔鬼的人能在一瞬间变成神的一位天使。这类观点和其它类似观点就是占据首位的被歪曲的真理;直接从它们衍生出来的观点是占据第二位的;远远地从它们衍生出来的观点是占据末位的。因为每个真理都有大量且处于一个长长系列的衍生物,其中有些衍生物直接进入,有些间接进入;仅仅触及的衍生物在最边缘。
这类观点和其它类似观点就是信之被歪曲的真理,这是很明显的。凡正确思考的人,谁不知道使得一个人成为属灵的,是信之生命,而不是信,除非这信已经融入他的生命?人的生命就是他的爱,凡他所爱的,他都意愿并盘算;凡他所意愿并盘算的,他都会行出来,这才是人的存在或本质,而不是他所知道并思考,但不意愿的。人的这种存在或本质绝无可能通过思想调解和救恩,只能通过新生而变成另一种不同的存在或本质;而新生的实现要历经他一生中的大部分时间。因为他必须成孕、出生、重新长大成人;而这一切是通过意愿和行动,而非思考和言说实现的。
之所以说这些事,是因为“法老的长子”和“埃及人的长子”表示与仁分离之信;前面已说明,与仁分离之信并非信,而是关于构成信的那类事物的记忆知识。埃及人的长子之所以代表这种信,是因为埃及人比构成大洪水时代之后的代表性教会的其他所有人都更精通有关教会宗教仪式的知识(参看4749, 4964, 4966, 6004节)。那时,所有仪式都是天堂属灵事物的代表。埃及人比其他人掌握更多关于这些事物的知识;但随着时间推移,他们开始只爱知识。现在他们开始照当今的方式认为教会完全在于知道与教会有关的那类事物,而不再是仁爱的生活。他们就这样颠倒了教会的整个秩序,一旦这种秩序被颠倒,被称为信之真理的真理就不可避免地被歪曲。因为违背神性秩序应用的真理(如当真理用于邪恶时的情形,或在埃及人当中用于巫术的情形)对他们来说,不再是真理,而是从它们所用于的邪恶那里获得了虚假的性质。
通过埃及人当中的牛犊崇拜说明这一点。他们知道牛犊代表什么,即代表仁之良善。只要他们知道并思考这一点,那么当他们看见牛犊时,或当他们在诸如古人所办的那种仁爱筵席上预备牛犊时,或后来当牛犊被用于祭祀时,他们便以一种理智的方式进行思考,同时与天上的天使在一起,因为对天使来说,牛犊就是仁之良善。但当他们开始铸造金牛犊,把它们放在神殿中并崇拜它们时,他们以一种疯狂的方式进行思考,同时与地狱在一起。他们以这种方式将一个真实的代表变成了一个虚假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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