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330.“把长子的名分卖给了雅各”表示在此期间,优先权被让与雅各所代表的真理的教义,或说良善把优先权让给真理的教义。这从“长子的名分”的含义清楚可知,“长子的名分”是指优先权(参看3325)。在此期间,优先权被让出去了,这一事实从前面的阐述和说明(3324, 3325节)清楚看出来。一开始,真理之所以在属灵人里面掌权,主要是因为在他的初始状态下,属于爱自己和爱世界的快乐是存在的。他以为这些快乐就是附着于他的真理,并在很大程度上构成他对真理的情感的良善。事实上,那时他认为真理能帮助他获得重要地位或物质利益,或世上的名声,甚至来世的功德。所有这些可能性都激发了他对真理的情感,还点燃它。然而,它们都不是良善,而是邪恶。尽管如此,主仍允许这些东西在初期影响他,或激动他;否则,他就无法重生。聪明和智慧的到来是需要时间的;在此期间,他通过这些真理被引入良善,也就是被引入仁爱。一旦他拥有仁爱,就会第一次感知到什么是良善,并出于良善行事,同时出于这良善对真理作出判断、得出结论。凡与这良善不一致的东西,他都称之为虚假,并弃绝。他以这种方式向真理掌权,或说掌控真理,就像主人掌控他的仆人一样。
9143.“火若发出”表对邪恶的情感所产生的怒气。这从“火”的含义清楚可知,“火”是指爱,在此是指对邪恶的爱和对它的一种情感,如刚才所述(9141节)。之所以说“对邪恶的情感”,是因为情感是爱的延伸。“火”之所以表示由对邪恶的情感所产生的怒气,是因为怒气来源于这种情感。事实上,当一个人所爱的东西受到攻击时,火热的激情就会爆发,可以说在他里面燃烧。正因如此,在圣言中,怒气或发怒被描述为“火”,经上说它“燃烧”;如以下经文:
从祂鼻孔有烟上腾;从祂口中有火喷出,连炭也因祂着起来。(诗篇18:8)
又:
当亲吻儿子,恐怕祂发怒,因为祂的怒气快要燃烧。(诗篇2:12)
以赛亚书:
我们中间谁能与吞灭的火同住?我们中间谁能与永恒之炉同住呢?(以赛亚书33:14)
同一先知书:
祂将猛烈的怒气倾倒在他身上;在他四围使火着起,他还不知道,烧着他,他也不放在心上。(以赛亚书42:25)
又:
看哪,耶和华必在火中降临。祂的战车像旋风,以祂怒气的猛烈施行报应,祂的斥责必在火焰中降临。(以赛亚书66:15)
申命记:
我回头观看,从山上下来,山被火烧着。我因耶和华向你们大发的怒气和烈怒,就甚害怕。(申命记9:15, 19)
在这些和其它许多经文中,“火”用来描述“怒气”。“怒气”被归因于耶和华,也就是主;而事实上,它在人里面(5798, 6997, 8282, 8483节)。主在西乃山上照以色列人的性质而向他们显现,因而出现在火、烟和黑暗中(参看6832节)。不过,要记住,怒气就是从对邪恶的情感中所迸发出来的火;而热情则是从对良善的情感中所迸发出来的火(4164, 4444, 8598节)。因此,“火”也用来描述热情或妒忌,如在这些经文:
耶和华你的神乃是吞灭的火,是妒忌的神。(申命记4:24)
西番雅书:
我要将我猛烈的怒气倾在他们身上;因为全地必在我热情的火中被吞灭。(西番雅书3:8)
耶和华的热情或妒忌就是爱和怜悯,它之所以被称为“怒气”,是因为当恶人招致对他们邪恶的惩罚时,这热情或妒忌在他们看来就像怒气(参看887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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