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336.“以扫蔑视长子的名分”表示在此期间,生活的良善根本不重视优先权。这从“蔑视”和“长子的名分”的含义,以及“以扫”的代表清楚可知:“蔑视”是指根本不重视;“以扫”是指生活的良善(3300, 3322节);“长子的名分”是指优先权(3325节)。这是暂时的,或短时间内的(参看3324, 3325, 3330节)。由此明显可知,“以扫蔑视长子的名分”表示在此期间,生活的良善根本不重视优先权。要理解本章关于以扫和雅各所讲的这些事在内义上表示什么,思维必须从历史事件,因而从以扫和雅各这些人物那里完全移除,反而必须专注于它们所代表的事物,也就是说,专注于属世层的良善和真理;或也可说,专注于正通过真理和良善重生的属灵人。因为就圣言的内义而言,名字只表示真实事物。当所思想的是属世层的良善和真理,而不是以扫和雅各时,那么一个人通过真理和良善重生是怎么回事就显而易见了,即:一开始,与他同在的真理看似占据优先和更高位置;而事实上,良善本身才是优先和更高的。
为进一步阐明这种优先权和更高位置,我还需要补充几句。不难看出,没有什么东西能进入人的记忆并留在那里,除非有某种情感或爱吸引它。没有情感,或也可说,没有爱,就没有任何洞察。进入的事物或信息与这情感或爱联结,并且一旦与它联结,就保留下来。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当一种相似的情感或爱返回时,事物本身或信息也会重现,并与以前凭一种相似情感或爱进入的其它事物或信息一起呈现;这种情况会反复发生。这就是一个人的思维和从这思维而来的言语的源头。同样,当事物本身或信息返回时,无论这种返回是通过感官对象,还是通过思维对象,抑或通过别人的话语实现的,将该事物或信息引入他记忆的情感也会再现或返回。这是经验的教导,只要停下来反思一下,谁都能确认这一点。
真理的教义以同样的方式进入记忆,最初把它们引入记忆的事物就是各种爱所产生的情感,如前所述(3330节)。那时,属于仁之良善的真正情感是无法察觉的,但它仍存在。在它能存在的程度内,主把它附着于真理的教义,它也保持附着。因此,当一个人能重生的时刻到来时,主就激发对良善的情感,并通过这情感唤起已经被祂与该情感联合的事物或信息。在圣言中,这些事物被称为“余剩”。那时,主利用这种情感,也就是对良善的情感,逐渐移除其它爱的情感,从而也移除与它们联结的事物或信息。对良善的情感,或也可说,生活的良善以这种方式开始掌权。事实上,在此之前它也掌权,只是无法被这个人看见,因为人越爱自己、爱世界,属于真爱的良善就越不可见。这表明关于以扫和雅各所讲的这些历史细节在内义上表示什么。
对应和代表(续)
5323.“有人在他前面喊着:跪下”表经由信而来的承认,以及崇拜。这从“喊”和“跪下”的含义清楚可知:“喊”是指经由信而来的承认,如下文所述;“跪下”是指崇拜,因为在原文,“跪下”表示“屈膝”,而屈膝就是崇拜。事实上,属于意愿,因而属于爱或情感,随之属于生命的一切内在努力都有与它们相对应的外在行为或举止。这些行为和举止都是从外在事物与内在事物的实际对应关系中流出的。带来谦卑,并由此带来崇拜的神性敬畏,也有相对应的行为或举止,即屈膝,向前屈膝下跪,以及身体俯伏在地。在这种状态下,如果崇拜出自真正的谦卑,如果谦卑出自真正的神圣敬畏,就会有一种灵人的缺席,这会导致属灵层与属世层联结、因而膝盖所在的边界或中间区域处的关节的下跌。因为膝盖以下的部位对应于属世事物,而膝盖以上的部位则对应于属灵事物。正因如此,屈膝是代表崇拜的一种标志。对属天人来说,这种行为是自发的;但对属灵人来说,这是他们意愿的有意行为。
在以前的年代里,当国王乘战车经过时,人们会在他们面前屈膝下跪,因为国王代表主的神性真理,而“战车”表示祂的圣言。当人们知道它代表什么时,这种崇拜的仪式就开始了;那时,国王并不认为这种崇拜是给他们本人的,而是给他们的王权;这王权不同于他们本人,只是附在他们身上。附在他们身上的王权是律法,由于律法来源于神性真理,所以只要国王是律法的守护者,这律法就附在这个王身上而受崇拜。因此,国王除了将守护律法的职责归给自己外,并不将任何王权归给自己。他越是远离这守护的职责,就越远离王权,因为他知道,除了律法以外,基于任何其它理由或来自任何其它源头的崇拜,即律法本身所受的崇拜之外的任何其它崇拜都是偶像崇拜。王权表示神性真理(参看1672, 1728, 2015, 2069, 3009, 3670, 4581, 4966, 5044, 5068节),因而王权是律法,律法本身就是一国居民所要照之生活的真理。由此可见,“跪下”或“屈膝下跪”表示崇拜。
由于“喊”也是一种对应于信所产生的一种活的称谢或承认的行为,所以当需要作出这种称谢或承认的外在标志时,喊也是古人所遵循的习俗。因此,在圣言的各个地方,当与信所产生的称谢和承认有关时,经上就会提到“喊”或“呼喊”。如经上论到施洗约翰说:
约翰为耶稣作见证,喊着说,这就是我曾说,那在我以后来的,反成了在我以前的,因祂本来在我以前。我就是那在旷野有人声喊着说,修直主的道路的。(约翰福音1:15, 23)
同一福音书:
他们就拿着棕树枝,出去迎接祂,喊着,和散那!奉主名来的以色列王是应当称颂的!(约翰福音12:13)
路加福音:
耶稣对法利赛人说,若是这些人不作声,这些石头也会喊起来。(路加福音19:40)
由于“喊”表示信所产生的承认,因而表示由这承认所产生的接受,所以关于主,我们有时会读到,祂“喊着说”,如约翰福音(7:28,37;12:44);还有以赛亚书:
耶和华必像勇士出去,必像战士激动热心,要喊叫,大声呐喊。(以赛亚书42:13)
“喊”在反面意义上表示缺乏承认,因而表示厌恶(参看5016, 5018; 5027节);这种用法与虚假有关(2240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