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3368

3368.“不要下埃

3368.“不要下埃及去;要住在我告诉你的地”表示不要求助于记忆知识或事实,而是求助于理性概念或事物,当神性光照它们时,它们就是真理的表象。这从“埃及”和“地”的含义清楚可知:“埃及”是指记忆知识或事实(1164-1165, 1186, 1462节);“地”在此是指当被神性光照时,系真理表象的理性概念或事物。事实上,“地”在此是指“基拉耳”,就是非利士人的王亚比米勒所在之地,而“基拉耳”表示信;“亚比米勒”表示关注理性概念或事物的信之教义;“非利士人的王”表示教义事物(3363, 3365节);因此,“地”,即亚比米勒所在的基拉耳在内义上没有其它含义。
“地”(land or earth)具有各种含义(620, 636, 1066节),其含义取决于它所论及的民族的品质(1262节)。严格来说,“地”表示教会(3355节);并且它因表示教会,故也表示属于教会的事物,或构成人里面的教会的事物,因而表示仁与信的教义事物,从而也表示当被神性光照时,系真理表象的理性概念或事物;因为这些表象是教会的真理,因而是教会的教义事物(参看3364, 3365节)。无论你说被神性光照的理性概念或事物,还是说真理的表象,抑或说诸如存在于主在天上的国度,或天堂中,和诸如存在于主在地上的国度,或教会中的那类属天和属灵真理,都是一样的。这些观念也被称为教义事物,但这是由于它们所包含的真理。天使和人类的理性因被神性光照的真理表象而拥有其存在,并被称为理性。没有这些表象,就没有理性;因此,理性概念或事物就是真理的这些表象。
此处之所以说“不要下埃及去”,也就是不要求助于记忆知识或事实,是因为记忆知识或事实早就论述过了,因为亚伯拉罕在埃及寄居就代表童年时期,主在记忆知识或事实上所接受的教导(参看1502节)。至于祂不要下埃及去,而是要寄居在基拉耳地,也就是说,不要关注记忆知识或事实,而是要关注理性概念或事物这个命令背后的奥秘,情况是这样:含有神性在里面的真理的一切表象都属于理性,以至于理性真理和真理的表象是一样的;而记忆知识或事实属于属世层,以至于属世真理和记忆真理或事实真理是一样的。理性真理或真理的表象,只能从神性进入理性,并通过理性概念或事物进入属于属世层的记忆知识或事实的流注存在和显现。那时,在理性层产生的活动就出现在属世层,就像许多事物的一个形像同时出现在一面镜子中。这就是它们如何呈现在世人,以及天使面前;然而,理性概念或事物在属世层中的呈现对天使,不像对灵人界中的人和属灵-属世领域中的人那样明显;因此,后两组人拥有真理的代表。
世人都是这样,因为如前所述(参看644, 684, 911, 978, 1733, 1900, 1928, 2634, 2997节),凡处于良善的人都是微型天堂,或也可说,都是作为一个整体的大天堂的形像。由于神性真理无法直接流入存在于属世人中的记忆知识或事实,只能经由理性概念或事物流入,如前所述,所以此处说以撒不要下埃及去,而是要住在基拉耳地。但对于这些事,我们无法获得一个清晰的概念,除非我们知道流注的性质,以及观念的性质;所以蒙主的神性怜悯,我将在几章的末尾,就是讲述我的一些经历的地方(6053-6058, 6189-6215, 6307-6327, 6466-6496, 6598-6626节),论述这两个主题。

宇宙星球 #41

41.他们当中有些人

41.他们当中有些人看到主后,被引到右前方;他们往前走的时候,说他们能看到一道光,远比以前所曾看到的更明亮、更纯净,任何光都不可能胜过它。当时此处正是傍晚。还有许多灵人这样说。天堂之光是大光,比地上的正午之光大出许多倍(AC 1117, 1521, 1533, 1619-1632, 4527, 5400, 8644)。天堂所有的光皆出自那里显为太阳的主(AC 1053, 1521, 3195, 3341, 3636, 3643, 4415, 9548, 9684, 10809)。从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在天堂显为光,并为那里提供所有光(AC 3195, 3222, 5400, 8644, 9399, 9548, 9684)。天堂之光既光照天使的视觉,也光照天使的理解力(AC 2776, 3138)。说天堂处于光和热,意思是说处于智慧和爱(AC 3643, 9399, 9401)

属天的奥秘 #2776

2776.“把他献为

2776.“把他献为燔祭”表示祂要将自己或这理性圣化为神性。这从“燔祭”的代表清楚可知,在希伯来民族和犹太教会中,“燔祭”是他们最神圣的敬拜行为。有燔祭,也有祭物,至于这些代表什么,可参看前文(922, 923, 1823, 2180节)。他们的圣化是通过燔祭和祭物实现的,这就是为何此处“献为燔祭”表示圣化为神性,因为主将祂自己圣化为神性,也就是说,通过试探的争战和胜利将人性与神性合一(参看1663, 1690, 1691e, 1692, 1737, 1787, 1812, 1813, 1820节)。
如今大多数人以为,燔祭和祭物表示主的十字架受难,主通过十字架受难偿还了所有人的罪孽。他们甚至以为祂把这些罪孽都揽到自己身上,从而担当了它们。因此,那些相信的人就以这种方式称义和得救,只要他们认为,即便在临终前的最后一刻认为主为他们受难,不管他们整个一生过着怎样的生活。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十字架受难其实是主所承受的最大程度的试探,祂通过这试探将祂的人性与神性,并神性与人性完全合一,从而荣耀了祂自己。这种合一本身就是那些拥有对主之信,也就是仁之信的人能够得救的手段。因为至高的神性本身无法再抵达人类那里,人类已经如此彻底地与爱的属天事物和信的属灵事物隔绝,甚至不再承认它们的存在,更不用说感知它们了。因此,为了至高的神性能降到处于这种状态的世人那里,主降世并在自己里面将人性与神性合一。这种合一只能通过最严厉的试探的争战和胜利,最后通过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实现。
这就是为何主以其神性人身或人性能光照人类心智,甚至光照那些与爱的属天事物相距甚远的人,只要他们拥有仁之信。因为在来世,主向属天天使显为太阳,向属灵天使显为月亮(1053, 1521, 1529, 1530, 2441, 2495节),一切天堂之光都来自祂。天堂之光具有这种性质:它在光照灵人和天使眼睛的同时,也光照他们的理解力。这种光照理解力的能力也是那光里面所固有的,所以在天上,任何人所拥有的内在之光,也就是理解力的量,与他所拥有的外在之光的量是一样的,或说他拥有的外在之光越多,他拥有的内在之光,或理解力就越多。这表明天堂之光如何不同于世界之光。正是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光照属灵人的眼睛和理解力;但除非主将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合一,否则这是不可能发生的。若非主将它们合一,无论世人,还是天上的任何属灵天使,都将不再拥有任何理解力,或感知良善和真理的能力,因而不再拥有任何祝福和幸福,因此根本没有任何拯救。由此可见,除非主取得人身并荣耀它,否则人类无法得救。
谁都能由此判断出以下观念是否正确,即:人们只要出于某种内在情感认为主为他们受难,担当了他们的罪,就会得救,无论他们怎样生活。而事实上,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所获得的天堂之光只能抵达那些过着信之良善,也就是仁爱的生活之人,或也可说,那些拥有良心的人那里。天堂之光能在其中进行运作的这个层面本身,或接受这光的器皿,就是信之良善,或仁爱,因而是良心。属灵人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那里获得拯救(可参看1043, 2661, 2716, 27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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