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3373

3373.“和你的种

3373.“和你的种”表示真理。这从“种”的含义清楚可知,“种”是指真理(参看29, 255, 1025, 1447, 1610, 1940, 2848, 3310节),因而是指来自主的神性的真理,也就是“你的种”。那些仅照字义理解圣言的人只知道“种”表示后代,因而在此表示以撒经由以扫和雅各,主要经由雅各而出的后代,因为圣言就存在于这个民族当中,并包含关于他们的许多历史事实。但“种”在内义上并非表示以撒的任何后代,而是表示所有系主的“儿子”、因而系其“天国之子”的人,或也可说,那些处于来自主的良善和真理的人。既然这些人就是“种”,那么可知,来自主的良善和真理本身就是“种”,因为这些良善和真理就是那使人成为祂“儿子”的。也正因如此,来自主的真理本身在马太福音中被称为“天国之子”:
那撒好种的,就是人子;田地就是世界;好种就是天国之子。(马太福音13:37-38)
因此,“儿子”一般也表示真理(489, 491, 533, 1147, 2623节)。
在神性圣言中,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的种多次被提及,并且经上反复说,他们的“种”必被赐福,比全世界所有民族和人民都更蒙福。凡思考得更深入或更内在的人都能认识到,这“种”不可能是指这三人的后代,因为在所有民族当中,他们最不处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的良善,或说在这良善上是最不活跃的,甚至没有任何信之真理。事实上,他们完全不知道主是谁,祂的国度是什么,或说不知道主及其国度的性质,因而不知道天堂是什么,死后的生活又是什么,既因为他们不想知道,还因为他们若获知这些事,就会从心里彻底否认它们,从而亵渎内层良善和真理,就像他们因多次成为公开的偶像崇拜者而亵渎外层良善和真理一样。这就是内层真理在旧约圣言的字义中极少见到的原因。由于这些人具有这种性质,所以论到他们,主引用以赛亚书说:
主叫他们瞎了眼、硬了心,免得他们眼睛看见,心里明白,回转过来,我就医治他们。(约翰福音12:40)
当他们声称他们是“亚伯拉罕的种”时,主指着他们说的话:
他们说,我们是亚伯拉罕的种;亚伯拉罕是我们的父;耶稣对他们说,你们若是亚伯拉罕的儿子,就必行亚伯拉罕所行的事;你们是出于你们的父亲魔鬼,你们愿意行你们父亲的欲望。(约翰福音8:33, 39, 44)
“亚伯拉罕”在此和在圣言的各处一样,表示主。主明确说明,犹太人不是祂的种或儿子,而是魔鬼的种。这一切清楚表明,圣言的历史部分和预言部分所提到的“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的种”,绝不是指他们的后代,因为圣言在每一个细节上都是神性。相反,这“种”表示所有系“主之种”的人,也就是所有处于对主之信的良善和真理的人。天堂之种,也就是一切良善和真理,唯独来自主(参看1438, 1614, 2016, 2803, 2882-2883, 2891-2892, 2904, 3195节)。

属天的奥秘 #9156

9156.“为一切过

9156.“为一切过犯”表任何伤害和任何损失。这从“过犯”的含义清楚可知,“过犯”是指违背信之真理,因而伤害或除灭它的一切,因而是指对它造成的任何伤害和它的任何损失。在圣言中,邪恶(evils)有时被称为“罪”(sins),有时被称为“罪孽”(iniquities),有时被称为“过犯”(transgressions);但这几个术语的具体含义若不凭借内义,就不明显。那些违背信之真理的行为或邪恶被称为“过犯”;那些违背信之良善的行为或邪恶被称为“罪孽”;那些违背仁与爱之良善的行为或邪恶被称为“罪”。头两种行为或邪恶是从一个扭曲的理解力发出的,而后一种行为或邪恶是从一个败坏的意愿发出的。如在大卫诗篇:
  求你将我的罪孽洗净,并洁除我的罪! 因为我承认我的过犯,我的罪常在我面前。(诗篇51:2, 3)
  “罪孽”表示违背信之良善的邪恶;“罪”表示违背仁与爱之良善的邪恶;“过犯”表示违背信之真理的邪恶。由于“过犯”是从一个扭曲的理解力发出的,因而凭信之真理被认识到了,所以经上说“我承认我的过犯”。
  又:
  耶和华啊,求你记念你的怜悯和慈爱。求你不要记念我幼年的罪和我的过犯。(诗篇25:6-7)
  “罪”表示源于一个败坏的意愿的邪恶;“过犯”表示源于一个扭曲的理解力的邪恶。以赛亚书:
  看哪,你们因罪孽被卖,你们的母亲因过犯被休。(以赛亚书50:1)
  “罪孽”表示违背教会的信之良善的邪恶,“过犯”表示违背教会的信之真理的邪恶;“母亲”是指教会,当它背离信时,经上就说它被休。弥迦书:
  这都因雅各的过犯,以色列家的罪。雅各的过犯是什么呢?岂不是撒马利亚?她是锡女子之罪的开始;以色列的过犯在你那里发现。(弥迦书1:5, 13)
  此处“罪”同样表示违背仁与爱之良善的东西;“过犯”是指违背信之真理的东西;因为“撒马利亚”表示一个信被扭曲的教会,这段经文中的“以色列”也是。
  “过犯”因是指违背信之真理的邪恶,故也描述了“去到另一边”和“背叛”。在原文,这个词用来描述这些行为,这明显可见于大卫诗篇:
  他们许多的过犯把他们逐出,因为他们背叛了你。(诗篇5:10)
  当人们叛逃到另一边时,经上就用“背叛”这个词。以赛亚书:
  你们岂不是过犯所生的儿女、虚谎的种呢?你们在各青翠树下的神明中间欲火中烧;在河中杀了儿女。(以赛亚书57:4-5)
  “过犯”表示违背信之真理的邪恶,这一点从这些经文很明显地看出来,因为“过犯所生的儿女”是指摧毁信之真理的虚假;因此,它们也被称为“虚谎的种”,因为“虚谎”表示虚假(8908节)。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论到他们说,他们“在各青翠树下的神明中间欲火中烧”,以此在内义上表示出于虚假的敬拜,“神明”表示虚假(4402e, 4544, 7873, 8867节);“青翠树”表示由于一种扭曲的理解力而对虚假的觉知(2722, 4552节);又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说“你在河中杀了儿女”,以此表示通过虚假对信之真理的灭绝;因为“杀”表示灭绝;“儿女”或“儿子”表示信之真理(489, 491, 533, 1147, 2623, 2813, 3373节);“河”表示虚假(669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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