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3385

3385.“那地方的

3385.“那地方的人问到他的女人”表示人们对神性真理的调查。这从“问”、“那地方的人”和“妻子”的含义清楚可知:“问”是指调查;“那地方(即基拉耳)的人”是指那些拥有信之教义事物的人,“基拉耳”表示信之事物(参看1209, 2504节),因此“那地方的人”是指具有这种状态的人;“女人”,即此处的利百加,是指主的神性理性的神性真理(3012, 3013, 3077节)。前几节论述的主题是真理的表象,它们是从主进入人的理性概念或事物的神性流注的产物。此处论述的主题是对这些表象的接受,事实上首先被那些拥有信之教义事物,由“那地方(即基拉耳)的人”来表示的人接受,他们属于第一类被称为属灵的人。事实上,属灵人不像属天人那样拥有感知,并且与属天人相比处在模糊之中(1043, 2088, 2669, 2708, 2715, 2718, 2831, 3235, 3241, 3246节),故总是调查事情或表象是否如此,以及它们是不是神性真理。他们不能感知事情是否如此,所以被赋予看似真理并适合他们的理性官能或理解力的某种观念,或说被赋予系真理表象并落在他们的理性思维范畴,或理解力之内的某种事物,因为这样他们就能接受它。人人都被允许按自己的理解来相信真理;否则,人们会因不承认它们而不接受它们。这就是此处论述的主题。

属天的奥秘 #3619

3619.“利百加对

3619.“利百加对以撒说”表示主从神性真理获得的感知。这从“说”的含义,以及“利百加”和“以撒”的代表清楚可知:“说”是指感知;“利百加”是指主的神性理性的神性真理;“以撒”是指神性理性的神性良善,如前所述。由于神性良善是本质存在本身,神性真理是源于那存在的生命,主因此主要凭神性良善而为主,所以此处才说“主从神性真理获得的感知”。来自理性层的神性真理的感知是从理解力部分流出的,而来自神性良善的感知是从意愿部分流出的。然而,来自理解力的感知并不属于理解力,而是属于流入它的意愿,因为理解力只是形式上的意愿,或意愿被赋予的形式。这就是与意愿结合时的理解力的性质。但在被如此结合之前,理解力似乎单独存在,意愿也似乎单独存在,尽管这只不过是外在与内在分离而已。因为当理解力从内在意愿并思考某事时,源于意愿的目的就会构成它的生命,并主导那里的思维。理解力之所以从目的接受生命,是因为一个人所关注的目的就是他的生命(1909, 3570节)。这在某种程度上表明,从代表意义上说,人从真理感知,或说人出于真理的感知是什么意思;从至高意义上说,主从神性真理感知,或说主出于神性真理的感知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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