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3387

3387.“原来他怕

3387.“原来他怕说我的女人;恐怕这地方的人为利百加的缘故杀我”表示祂不能透露或公开神性真理本身,因为这样神性良善就不会被接受。这从“怕说”、“女人”、“杀我”和“这地方的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怕说”是指不能透露或公开;“女人”,即此处的利百加,是指主的神性理性的神性真理(3012, 3013, 3077节);“杀我”是指良善不被接受,因为以撒,即此处的“我”,代表主的理性的神性良善(3012, 3194, 3210节),当良善不被接受时,就说它被杀,或灭亡,因为它在不接受它的人里面消亡了;“这地方的人”是指那些拥有信之教义事物的人(3385节)。从这些含义可以看出这些话的内义是什么,即:神性真理本身若被透露或公开,就不会被那些拥有信之教义事物的人接受,因为这些真理超出他们的一切理性理解能力,因而超出他们相信的一切能力。结果,良善根本无法从主流入,因为来自主的良善或神性良善,只能流入真理;真理是良善的器皿,如前面多次所示。
真理或真理的表象被赋予人,是为了使神性良善能形成他的理解力,从而形成这个人自己。真理存在的目的,就是使良善可以流入。事实上,没有器皿或容器,良善就无法为自己找到一个地点,或说无处可去,因为它找不到与自己相对应的状态;因此,哪里没有真理,或真理在哪里不被接受,哪里就没有任何理性良善或人性良善;结果,这个人就没有任何属灵生命。因此,为了使人可以拥有真理,由此拥有属灵的生命,真理的表象照各人的理解能力而被赋予每个人;这些表象被承认为真理,因为它们能持有神性事物在里面。
为了解表象是什么,知道它们就是作为神性真理而服务于人的事物,让我们举例说明。假如我说,天上没有地方的概念,因而没有距离的概念,取而代之的是状态的概念,人们永远不能理解这一点,因为这会使他们以为那里没有任何不同的事物;相反,一切事物都融为一体,也就是说,所有天使都在一个地方。而事实上,那里的一切事物都如此不同,以至于没有什么比这更不同的了。存在于自然界中的地方、距离和空间在天上作为状态存在(参看3356节)。由此明显可知,凡圣言论到地方和空间的话,以及从它们形成并通过它们来表达的观念都是真理的表象;除非每一个事物都藉着这些表象来说明,否则,它根本不会被接受,因而几乎什么都不是;因为只要一个人在这个世界上,也就是在时空之中,时空的观念就存在于他思维的几乎每一个细节中。
圣言照着涉及空间的表象说话,这一点从圣言的几乎每一个事物或部分清楚看出来,如马太福音:
耶稣对他们说,那么大卫怎么说,主对我主说,你坐在我的右手边,等我把你仇敌放在你的脚凳下。(马太福音22:43-44)
此处“坐在右手边”就源于空间的概念,因而是照着表象来说的;而事实上,此处描述的是主的神性大能的状态。又:
耶稣说,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大能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此处“坐在右手边”,以及“驾着云降临”让世人想到的是地方,但让天使想到的是主的大能。马可福音:
西庇太的儿子们对耶稣说,赐我们在你的荣耀里,一个坐在你右手边,一个坐在你左手边。耶稣回答,只是坐在我的右手边或左手边,不是我可以赐的,乃是为谁预备的,就赐给谁。(马可福音10:37, 40)
由此明显可知门徒对主的国度持有哪种观念,就是坐在祂的右手边和左手边。由于他们是这样想的,所以主也根据他们的理解,因而根据他们所能看到的表象回答他们。
诗篇:
祂如同新郎出洞房,又如勇士欢然奔路。祂从天这边出来,绕到天那边。(诗篇19:5-6)
这论及主,其神性大能的状态在此通过诸如属于空间的那类事物来描述。以赛亚书:
路西弗,黎明之子啊,你何竟从天坠落!你心里曾说,我要升到诸天,我要高举我的宝座在天上众星以上;我要升到高云之上。(以赛亚书14:12-14)
此处“从天坠落”、“升到诸天”、“高举宝座在天上众星以上”、“升到高云之上”都是来源于空间或地方的概念和表象的词语,用来描述亵渎神圣事物的自我之爱。由于属天和属灵事物通过并照着这样的可见物体呈现给世人,所以天堂也被描述为在高处;而事实上,它不在高处,而是在内在之物中(450, 1380, 2148节)。

属天的奥秘 #1555

1555.“从南方,

1555.“从南方,直到伯特利”表示从聪明之光进入智慧之光。这从“南方”和“伯特利”的含义清楚可知:“南方”是指聪明之光,或也可说,内层的光之状态,如前所述(1458节);“伯特利”是指源于知识或认知的属天之光,如前所述(1453节)。“聪明之光”描述的是通过信之真理与良善的知识或认知获得的光,而智慧之光是指通过聪明之光获得的生命或生活之光。聪明之光关乎心智的理性部分,或理解力;而智慧之光关乎意愿部分,或生命。
很少有人知道人如何被引向真正的智慧。聪明不是智慧,但通向智慧,因为理解何为真理与良善不是真正的真理与良善,而成为智慧才是真正的真理与良善。智慧只论及生命或生活,即论及他是哪种人。一个人通过世俗和宗教知识或认知被引入智慧,换句话说,被引入生命或生活。每个人都有两个部分,即意愿和理解力。意愿是首要部分,理解力是次要部分。人死后的生命或生活取决于他的意愿部分,而非他的理解力部分。从婴孩直到童年时期(译注:新世纪版本为青春期),主形成人的意愿,这种形成是通过在他里面灌输纯真、对父母、保姆、和同龄小孩子的仁爱,以及这人完全不知道的其它手段实现的。这些都是属天事物或说属天属性。除非这些属天事物或属天属性首先灌输给作为婴儿、儿童(译注:新世纪版本还有青少年)的人,否则他永远不可能成为一个人。第一层级就是这样形成的。
然而,除非人也被赋予理解力,否则他不是一个人;唯独意愿并不构成人,而是理解力和意愿一起构成人。此外,人若不通过世俗和宗教知识或认知,就不可能获得理解力。因此,他必须从童年时期起就逐渐吸收这些知识或认知。第二层级就是这样形成的。当理解力部分在这两种知识或认知,尤其在真理与良善的知识或认知上接受教导时,他才第一次能够重生。当他正在重生时,主就会利用知识或认知将真理和良善植入他自婴孩时就从主获得的属天事物。结果,他的理解力中的事物或观念与这些属天事物构成一体。当主以这种方式将两者联结起来时,这人就被赋予仁爱,并开始出于仁爱行事;这仁爱是良心的产物。他以这种方式第一次接受新生命,这一过程是逐渐的。这新生命之光,或说在这种新生活中所享有的光,被称为智慧;现在智慧起主导作用,被置于聪明之上。第三层级就是这样形成的。如果一个人活在肉身期间变成这样,那么在来世,他就会不断被完善。这些考虑表明什么是聪明之光,什么是智慧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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