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421.“叫它们的名字”表示它们的性质或品质。这从“叫名字”的含义清楚可知,“叫名字”是指性质或品质(参看144, 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节)。由于“叫名字”或名字表示性质或品质,所以就圣言的内义而言,只是“叫”(或“称”)而没有提名字,表示具有某种具体性质或品质;如以赛亚书:
雅各家啊,听这话吧,那称为以色列名下、从犹大的水中出来的。因为他们以圣城自称,又倚靠以色列的神。(以赛亚书48:1-2)
此处“以圣城自称”表示具有某种具体性质或品质。路加福音:
看哪,你要在子宫里怀孕,生一个儿子,要给祂起名叫耶稣。祂要为大,称为至高者的儿子。(路加福音1:31-32)
“称为至高者的儿子”表示存在,即祂的本质存在。
689.正因如此,每一个事物,无论属天的、属灵的还是属世的,都以这样的方式被平衡,没有人能脱离许多人而孤立地思考、感觉或行动,尽管每个人都以为他独立且绝对自由地如此行。同样,没有任何事物不被它的对立物平衡,而对立的事物则被中间的事物平衡。结果,单独的个人和集体的许多人都生活在最完美的平衡中。因此,邪恶无论临到谁的头上,都会立即被平衡。当邪恶占优势时,邪恶,也就是作恶者就被平衡的法则仿佛自动纠正过来,但这一切的发生只是为了良善可以产生。天堂的秩序就在于这样一种形式和由此产生的平衡,唯独主形成、排列并维持这种秩序,直到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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