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470.“他取赫人比利的女儿犹滴,与赫人以伦的女儿巴实抹为女人”表示来自其它源头,而非纯正真理本身的属世真理的添加。这从“女人”的含义,以及“赫人比利的女儿犹滴,与赫人以伦的女儿巴实抹”的代表清楚可知:“女人”是指与良善联合的真理(对此,可参看前面论述撒拉和利百加的地方,1468, 1901, 2063, 2065, 2172, 2173, 2198, 2507, 2904, 3012, 3013, 3077节),但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与属世良善联合的属世真理;“赫人比利的女儿犹滴,与赫人以伦的女儿巴实抹”是指来自其它源头,而非纯正真理本身的真理。赫人是迦南地诚实正直的民族之一,亚伯拉罕曾住在他们中间,并向他们买了麦比拉洞作坟墓(创世记23章)。赫人也代表迦南地的民族或外邦人当中的属灵教会(参看2913, 2986节)。由于该教会没有来自圣言的真理,所以这些人表示不是来自纯正真理本身的真理。代表一个教会的民族也表示属于该教会的真理和良善,因为一个教会正是凭真理和良善而为一个教会。因此,当提到教会时,我指的是它的真理和良善;当提到真理和良善时,我指的是教会。
此处的情形是这样:真理的属世良善在被改造之前,不是属灵良善,也就是信之良善和仁之良善。如刚才所述(3469节),属世良善来自父母,而属灵良善来自主。因此,一个人若要接受属灵良善,就必须重生。当他正在重生时,一开始与他联合的是来自其它源头,而非纯正真理本身的真理;这些真理不会永久地粘附在他身上,仅仅充当引入纯正真理的手段。一旦纯正真理被引入,非纯正的真理就被分离出去。这种情况就像孩子所经历的各个阶段:一开始,他们学习很多东西,包括很幼稚的那种,如游戏等等;但这些东西不是为了让他们变得智慧,而是让他们可以为接受通向智慧的有用事物而预备道路。一旦他们接受后者,前者就被分离出去,事实上被抛弃。这种情形也类似果实:果实在能接受甜汁之前,先充满酸涩的汁液,不纯正的酸涩汁液是引入甜汁的一种手段。一旦后者进入,前者就被驱散。
人心智的属世部分在经历重生时也是这种情形,因为属世良善是这样,它本身并不愿像一个仆人事奉主人那样顺从并事奉理性良善,而是想掌权。但为了使它可以被强制驯服和顺从,它通过各种洁净或荒废和试探的状态而备受侵扰,直到它的欲望削弱。这时,它被从主经由内在人而来的信与仁之良善的流注缓和,直到通过遗传所获得的良善逐渐被根除,一种新的良善被植入以取而代之。信之真理被引入这新的良善,就像新的纤维被引入人的心脏,而新鲜的液体就沿着这些新纤维被输送进来,直到新的心脏慢慢长大。
刚开始被引入的真理不可能来自纯正的真理源头,因为邪恶和虚假就存在于以前的良善,也就是属世良善里面。相反,它们是那种与纯正真理具有某种密切关系的貌似的真理或真理的表象;真正的纯正真理通过它们逐渐得到将自己注入的机会和地方。纯正良善就像血管中的血液或纤维中的液体,引导真理并赋予它们形状。以这种方式在属世人或外在人中形成的良善是一种总体良善,可以说是由从主经由理性人或内在人而来的属灵良善的具体和个体方面交织而成或联结在一起的;唯独主形成并新造事物。这解释了为何在圣言中,主经常被称为形成者和创造者。
9224.“你要将头生的儿子归给我”表通过它们所获得的信的一切事物,即它们也要归于主,不可归于自己。这从“头生的儿子”和“归给我”的含义清楚可知:“头生的儿子”是指教会所拥有的信的一切事物(参看2435, 6344, 7035, 7039, 7778, 8042节);“归给我”是指归于主,因为在圣言中,“耶和华”表示主。“头生的儿子”所表示的信的一切事物是指源于仁之良善的信念;因为信从该良善产生。无论从圣言,还是从教会的教义所获得的真理,它们绝无可能变成信之真理,除非有它们能被植入其中的良善存在。原因在于,首先接受真理的,是理解力,因为它看见真理,并将它们引入意愿;当这些真理在意愿中时,它们就在人里面,因为意愿才是这个人真正的自己。因此,人若以为信就是在此人意愿这些真理并出于意愿实行它们之前,与他同在的信,就大错特错了。在此之前,信之真理本身并没有生命。属于意愿的一切都被称为“良善”,因为它们是被爱着的;当在意愿中时,真理就这样变成良善,或信就这样变成仁。自古以来有两个争论一直困扰着教会。第一个就是教会的长子是信还是仁;第二个就是与仁分离之信是否带来拯救。这两个争论之所以产生,是因为在一个人重生之前,他能感知要成为信之事物的真理,不能感知系仁之良善的良善。因为信之真理是通过外在途径进入的,也就是说通过听闻进入,并被存在记忆里,从那里出现在理解力中。但仁之良善是通过内在途径流入的,即出于天堂经由内在人,也就是从主经由天堂流入,故感知不到,直到被称为信之真理的真理开始为了良善的功用和生活的缘故而被爱;当它们属于意愿时,这一切就会发生。这就解释了为何信被视为教会的长子,又为何人们将长子的名分,即超过仁之良善的优先和优越权也归于信;而事实上,仁之良善才是优先和更高的,信之真理只是表面上如此(3325, 3494, 3539, 3548, 3556, 3563, 3570, 3576, 3603, 3701, 4925, 4926, 4928, 4930, 4977, 5351, 6256, 6269, 6272, 6273节)。
属教会的人之所以在这些问题上陷入模糊和黑暗,是因为他们没有意识到,宇宙万物皆与真理和良善有关,并且无论要成为什么事物,都必须与这二者有关。他们也没有意识到,人里面有两种官能,被称为理解力和意愿,真理与理解力有关,良善与意愿有关;若与这二者无关,任何东西都不会变成人自己的。由于这些事物处在模糊和黑暗之中,而人的思维观念却建立在这类事物的基础之上,所以这个错误无法显明给属世人。然而,如果这一点说清楚了,教会成员就会从圣言如同在清晰的光中那样发现,关于仁之良善,主自己已经说了无数的话;这良善在教会中居于首位;信只存在于该良善里面,不在任何地方。仁之良善就是出于对良善的意愿而行良善。他们还会发现与仁分离之信所带来的错误,如:一个人能意愿邪恶并相信真理,因此,真理能与邪恶一致;信能使天堂的生命与一个拥有地狱生命在里面的人同在,所以这一种生命能转化为那一种生命;因此,那些在地狱里的人能被提到天堂,在天使当中过一种与他们以前的生活相反的生活。持有这些错误的人没有考虑到,有人若过一种与在世上早已获得的生活相反的生活,就会丧失生命。试图这样做的人就像那些垂死挣扎,在可怕的痛苦折磨中结束自己生命的人。像这些和其它许多错误就是由与仁分离之信的教义带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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