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3513

3513.“我要吃”

3513.“我要吃”表示以这种方式变成它自己的。这从“吃”的含义清楚可知,“吃”是指变成人自己的(参看2187, 2343, 3168, 3503)。当真理,或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通过愉悦和快乐的事物被注入属世层时,变成它自己的就实现了;当这些真理与属世层的良善联合时,与理性层的真理和良善,因而与理性层本身的交流就实现了。这种交流就被称为“变成人自己的”,因为这些真理属于属世层里面的理性层。事实上,理性层里面的事物或真理相对于属世层里面的事物或真理,就像个体部分相对于它们的总体。众所周知,总体是其个体部分的产物;没有个体部分,总体就无法产生。属于理性层的个体部分所产生的总体就显现在属世层中。它因是总体,故取了一个不同形式,是照着构成它的个体部分的秩序,因而照着由此产生的形式而取的。如果形成属世层里面的这个总体的,是属天良善和属灵真理的更具体部分和由此产生的个体部分,那么呈现出来的,就是一个属天和属灵的形式,并且构成总体的每一个事物都有一个代表天堂的某种事物的形像在里面。但如果形成属世层里面的这个总体的更具体部分和个体部分不是由良善和真理,而是由邪恶和虚假构成的,那么构成总体的每一个事物都有一个代表地狱的某种事物的形像在里面。
这些就是圣餐里的吃与喝所表示的事,圣餐里的吃与喝也表示变成人自己的,即:“吃”表示将良善变成人自己的,“喝”表示将真理变成人自己的。如果良善,也就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形成内在人或理性人,并通过这理性人形成与它相对应的外在人或属世人,那么这人在细节和总体上都会成为天堂的一个形像,因而成为主的一个形像。但如果对主、对信之良善和真理的蔑视,以及对邻舍的仇恨形成内在人,那么这人在细节和总体上都会成为地狱的一个形像;他若同时以神圣的方式吃了喝了,更是地狱的一个形像,因为这会造成亵渎。因此,那些配得上吃喝(圣餐)的人将永生变成他们自己的,而那些不配的人将死亡或永死变成他们自己的。

属天的奥秘 #9338

9338.“承受那地

9338.“承受那地为业”表直到处于良善,因而重生之时。这从“承受”和“地”的含义清楚可知:“承受”是指作为一个继承人去接受,如下文所述;“地”,即此处的迦南地,是指主的国度,因而是指天堂(参看1413, 1437, 1607, 1866, 3038, 3481, 3686, 3705, 4240, 4447节)。因此,“承受那地为业”表示作为一个继承人去接受天堂。当论及天堂时,“一个继承人”尤指一个从主拥有生命的人(2658, 2851, 3672, 7212节),因而是指一个处于从主所获得的良善,从而已经重生的人。当一个人处于从主所获得的良善时,他就在天堂中,因而重生了(参看9274节,以及那时所引用的章节)。
  “承受”当论及天堂时,就具有这种含义,这一点明显可见于马太福音:
  于是王要向那在祂右手边的说,你们这蒙我父赐福的,可来承受那创世以来为你们所预备的国。因为我饿了,你们给我吃。渴了,你们给我喝。这些事你们既作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马太福音25:34, 35, 40)
  此处“承受主的国或天堂”是指着那些处于良善的人说的;实际的仁之良善也按次序被列举出来;最后经上说“这些事你们既作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那些处于良善的人,因而那些行善的人被称为主的“弟兄”(6756节);因为良善就是与一个人同在的主。这就是为何经上说“你们既作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而不是说“弟兄中的一个身上”。
  启示录:
  得胜的,必承受这些为业。我要作他的神,他要作我的儿子。(启示录21:7)
  这化
  论到那些得胜的人,经上说他们“必承受这些为业”,他们还被称为“儿子”,因为他们就是继承人;“得胜”表示用良善和真理去争战;因为邪恶通过良善被战胜;虚假通过真理被战胜。
  诗篇:
  神要拯救锡安,建造犹大的城邑。他们要在那里居住,得以为业。祂仆人的种要承受为业。爱祂名的人也要住在其中。(诗篇69:35, 36)
  此处“得以为业”论及那些处于属天良善的人;“承受为业”论及那些处于属灵良善的人。属天良善是对主之爱的良善,属灵良善是对邻之仁的良善(9277节)。以赛亚书:
  那投靠我的必承受地土,必得我的圣山为业。(以赛亚书57:13)
  由此明显可知被划分为十二份地业给以色列十二支派的迦南地表示什么(约书亚记14到19章;以西结书47:13-22;以及48章)。因为“迦南地”表示主的国度,或天堂(1413, 1437, 1607, 1866, 3038, 3481, 3686, 3705, 4240, 4447节);“十二支派”表示一切良善和真理,无论总体还是细节(3858, 3862, 3926, 3939, 4060, 6335, 6337, 6397, 6640节)。因此,十二份地业表示天堂及其众天堂和其中的社群,它们根据爱之良善和由此而来的信之真理而彼此分隔开(7836, 7891, 7996节);因此,这些地业在抽象意义上表示源于主,因而就是天上的主的良善本身。
  因为天堂无非是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天上的天使是接受良善中的真理者;他们在何等程度上接受它,就在何等程度上构成天堂。而且(这是一个奥秘),主不会与一位天使同住,除非住在与这位天使同在的祂自己的东西中。主以同样的方式与一个人同住;因为神性真理必住在属神之物中,而不住在属任何人的自我之物中。在约翰福音,主论到祂自己与那些处于爱之良善的人结合时所说的话就表示这一点: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我在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人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话,我们要到他那里去,与他同住。(约翰福音14:20, 23)
  同一福音书:
  你所赐给我的荣耀,我已赐给他们,使他们合而为一,像我们合而为一。使你所爱我的爱在他们里面,我也在他们里面。(约翰福音17:22,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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