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513.“我要吃”表示以这种方式变成它自己的。这从“吃”的含义清楚可知,“吃”是指变成人自己的(参看2187, 2343, 3168, 3503)。当真理,或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通过愉悦和快乐的事物被注入属世层时,变成它自己的就实现了;当这些真理与属世层的良善联合时,与理性层的真理和良善,因而与理性层本身的交流就实现了。这种交流就被称为“变成人自己的”,因为这些真理属于属世层里面的理性层。事实上,理性层里面的事物或真理相对于属世层里面的事物或真理,就像个体部分相对于它们的总体。众所周知,总体是其个体部分的产物;没有个体部分,总体就无法产生。属于理性层的个体部分所产生的总体就显现在属世层中。它因是总体,故取了一个不同形式,是照着构成它的个体部分的秩序,因而照着由此产生的形式而取的。如果形成属世层里面的这个总体的,是属天良善和属灵真理的更具体部分和由此产生的个体部分,那么呈现出来的,就是一个属天和属灵的形式,并且构成总体的每一个事物都有一个代表天堂的某种事物的形像在里面。但如果形成属世层里面的这个总体的更具体部分和个体部分不是由良善和真理,而是由邪恶和虚假构成的,那么构成总体的每一个事物都有一个代表地狱的某种事物的形像在里面。
这些就是圣餐里的吃与喝所表示的事,圣餐里的吃与喝也表示变成人自己的,即:“吃”表示将良善变成人自己的,“喝”表示将真理变成人自己的。如果良善,也就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形成内在人或理性人,并通过这理性人形成与它相对应的外在人或属世人,那么这人在细节和总体上都会成为天堂的一个形像,因而成为主的一个形像。但如果对主、对信之良善和真理的蔑视,以及对邻舍的仇恨形成内在人,那么这人在细节和总体上都会成为地狱的一个形像;他若同时以神圣的方式吃了喝了,更是地狱的一个形像,因为这会造成亵渎。因此,那些配得上吃喝(圣餐)的人将永生变成他们自己的,而那些不配的人将死亡或永死变成他们自己的。
9824.“以弗得”表那里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内层事物就终止于其中。这从“以弗得”的含义清楚可知,“以弗得”是指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以弗得”之所以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亚伦的圣衣代表属灵国度里在其适当次序中的神性真理(参看9522节);“以弗得”是这三样衣服的最外层;亚伦供祭司职分的衣服是以弗得、外袍和杂色内袍。最外在的事物不仅包含内层事物,而且内层事物还终止于其中。人体,因而众天堂也是这种情况,因为人体的各个方面都对应于众天堂。这同样适用于真理和良善,因为它们构成众天堂。
由于以弗得代表主的属灵国度最外在的部分,所以它比其余的衣服更神圣,它上面是含有乌陵和土明的胸牌,来自神性的答复通过乌陵和土明给出。最外在的部分之所以比内在事物更神圣,是因为最外在的事物包含在其适当次序中的一切内层事物。它以一种如此完美的外在形式和关联包含它们,以致如果最外在的事物被拿走,内在事物就会分崩离析;因为内在事物不仅终止于最外在的事物,还一起存在于那里。这一事实是能被那些知道连续事物和同步事物是怎么回事的人认识到的;也就是说,按其适当次序行进并彼此跟随的连续事物仍一起存在于最后和最低层。以目的、原因和结果为例。在次序上目的是第一位的,原因是第二位的,结果是最后和最低的;因此,它们也一个接一个发展、行进。然而,原因同时显现在最后的结果里面;目的则如此显现在原因里面。所以结果是内层或在先事物的完成,内层或在先事物汇集在一起,并寄住在结果里面。
人的意愿、思维和行为也是这种情况。意愿首先到来,思维其次,行为最后。行为也是结果,结果则拥有共存于它里面的两种在先或内层事物。因为行为在何等程度上包含此人的所思所愿,内层事物就在何等程度上包含在一种形式和关联中。这解释了为何圣言说,人照自己的行为或作为受审判,这意味着他将照他的思维和意愿受审判,因为这些就存在于他的行为里面,如同灵魂存在于它的身体里面。由于内层事物共存于最后和最低之物里面,故可知,如前所述,如果次序是完美的,那么最后和最低之物就视为比内层事物更神圣,因为内层事物的神圣完整或完全地存在于它里面。
由于内层事物共存于最后和最低事物中,就像刚才所举的例子一样,即人的思维和意愿(或其属灵层面上的信和爱)共存于他的行为或作为里面,所以主爱约翰胜过其余的门徒,约翰也挨近祂怀里(约翰福音13:23; 21:20, 22)。这是因为这个门徒代表仁爱的行为(参看创世记18和22章序言,以及3934节)。由此也明显可知为何在一个完美次序中的最外在或最后之物比与它分离的单独的内在事物更神圣。因为当主存在于最后和最低之物里面时,祂同时存在于一切事物里面;当祂存在于最后和最低之物里面时,内层事物就一起被保持在其适当次序、关联和形式中,照主的美意而在祂的掌控和指引之下。这就是9360节所说的奥秘,如你所看到的。
这就是以弗得因是主的属灵国度最后和最低的部分而被视为比属祭司职分的其它衣服更为神圣的原因。因此,以弗得是大祭司的祭服,由金线在蓝色、紫色、染过两次的朱红色和捻的细麻布中间织成(出埃及记39:3);但其余的祭司则穿着细麻布的以弗得(撒母耳记上2:18; 22:18)。这解释了为何“以弗得”表示一个祭司的全部祭服,又为何经上说他“穿着以弗得”,以此表示他是一个祭司(撒母耳记上2:28; 14:3)。这也解释了为何胸牌系在以弗得上,又为何通过上面的乌陵和土明给出答复。也就是说,这件祭服是主的属灵国度最低部分的一个代表;从神来的答复就呈现在最后和最低的事物中;事实上,它们经过了一个接一个的一切内层事物,在最后和最低事物中将自己表明出来,因为它们在那里终止。当祭司穿上以弗得时,答复就会给出,这一点从撒母耳记上(23:6-13; 30:7, 8)明显看出来,也可见于何西阿书:
以色列人也必多日独居,无君王、无首领、无祭祀、无柱像、无以弗得、无家中的神像。(何西阿书3:4)
“家中的神像”表示来自神的答复,因为在过去,答复通过它们给出(撒迦利亚书10:2)。此外,在原文,“以弗得”一词源自“包裹一切内层事物”这一词根,这从这个词(出埃及记29:5; 利未记8:7)的含义明显看出来。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