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562.“以撒摸着他”表示全面的感知。这从“摸”的含义清楚可知,“摸”是指至内在和全面的感知(参看3528, 3559节),在此是指全面的感知,因为对一切事物的感知都来自至内在的感知;也就是说,那些拥有至内在感知的人拥有对下面一切事物的感知,因为下面的事物只是上面事物的衍生物和组成物。事实上,至内在的事物就是它下面事物的全部中的全部,或说每一个至内在事物都存在于它下面属于它自己的一切事物中,因为除非凡在下面的事物都来自内层事物,或也可说,来自它上面的事物,如同一个结果来自它的有效原因,否则它根本不存在。由此明显可知为何目的决定了一个人在来世幸福还是不幸,因为目的是一切原因的至内层,以至于如果目的不在原因里面,事实上不是原因的全部,那么原因根本不存在。目的以同样的方式是一切结果的至内层,因为结果就源于这样一个原因。正因如此,凡属于人的东西,都从他所关注的目的中获得它的存在。因此,在来世,一个人的状态取决于他所关注的目的的性质(参看1317, 1568, 1571, 1645, 1909, 3425节)。由此可见,摸因表示至内在的感知,故也表示全面的感知。
3161.“看哪,利百加在你面前,可以将她带去,照着耶和华所说的,作你主人儿子的女人”表示主所启发的同意。这也可从对这几句话的解释明显看出来,不过,这是从它们的内义得出的总结论。此处情况是这样:当主活在世上时,祂凭自己的能力将祂自己里面的人性变成神性。人性始于理性的至内层(2106, 2194节)。本节经文描述了祂如何将这人性变成神性,即:祂之前怎样将良善方面的人性,或人性里面的良善变成神性,现在就怎样将真理方面的人性,或人性里面的真理变成神性,因为理性是由良善和真理构成的。那里的良善来自祂的本质神性,也就是来自耶和华父,祂从耶和华父成孕;而那里的真理必须以和其他人一样的通常方式来获得。
众所周知,人并非生来理性,只是生来具有变得理性的潜能;他通过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也就是说,通过分为许多属和种的知识或认知变得理性;其中第一类知识是通向下一类知识的手段,如此按顺序直到最后一类;这最后一类知识就是主国度的属灵事物的知识或认知,被称为教义事物。这后一类知识或认知部分是从信之教义学来的,部分是直接从圣言学来的,因此部分是通过人自己的努力学来的,这也是众所周知的。只要这些教义事物仅停留在记忆中,它们就只是事实真理或记忆知识形式的真理,还不能归给人当成他自己的。当他开始为了生活而热爱它们时,尤其当他把它们应用于生活时,它们才第一次被归给他。当这种情况发生时,真理就从属世记忆中被提升出来,进入心智的理性部分,在那里与良善结合。一旦结合,它们就不再只是知识的事,还是生活的事,因为这时,这个人不再从真理学习当如何生活,而是靠真理生活。真理以这种方式被归给他,并变成意愿的一部分。他因此进入天上的婚姻,因为天上的婚姻就在于良善与真理在理性层的结合。对人来说,这些事都是由主实现的。
但主在自己里面凭自己做到这一切。祂不仅从神性本身生出理性层的良善,还通过这良善生出属世层的真理,并将这真理与良善结合在一起。正是良善为自己选择真理,还形成真理,因为良善只承认与它一致的东西是真理。主所拥有的神性良善便以这种方式为自己制造真理;它也只承认与神性良善一致,也就是系来自祂的神性的东西是真理。因此,祂凭自己的能力成就每一件事。这些就是“承认这是唯独主所做的”,以及“主所启发的同意”所表示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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