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6.那些将信与爱分离的人甚至不知道何为信。当思想信时,有的以为它仅仅是思维,有的仅仅视之为关于主的想法,少数人把它等同于信之教义。但信不仅仅是对构成信之教义的一切的认识和承认,首要的是对信之教义所教导的一切的服从。信所教导并要求人们服从的要点是爱主爱邻。凡缺乏这一点的人都没有信。主在马可福音如此清楚地教导了这一点,以至于无人能怀疑:
所有诫命中第一要紧的,就是说,以色列啊,你要听,主我们神是独一的主,你要用你全部的心灵,全部的灵魂,全部的头脑和全部的能力爱主你的神。这是第一条诫命。其次也相仿,就是要爱邻如己。再没有别的诫命比这两条更大的了。(马可福音12:28-34)
在马太福音,主称前者为第一大诫命,并说,律法和先知都系於这两条诫命(马太福音22:35-40)。“律法和先知”是指整体上的信之教义和整部圣言。
2324.“罗得正坐在所多玛城门口”表示那些处于仁之良善,但拥有外在敬拜的人,就是此处“罗得”所代表的人;这些人虽生活在恶人当中,但与他们分开了,这由“坐在所多玛城门口”来表示。这从“罗得”的代表,以及“城门口”和“所多玛”的含义清楚可知。罗得的代表:当与亚伯拉罕在一起时,罗得代表主的感官层,或感官知觉,因而代表祂的外在人,如第一卷所示(1428, 1434, 1547节)。但此处当与亚伯拉罕分开时,罗得不再代表主,而是代表那些与主同在的人,即教会的外在成员,也就是那些处于仁之良善,但拥有外在敬拜的人。
事实上,在本章,罗得代表教会的外在成员,或也可说外在教会的性质,不仅包括它一开始的性质,还包括它在发展中,以及结束时的性质。“摩押”和“亚扪人”就表示该教会的结束,蒙主的神性怜悯,这一点可从下文所描述的一系列事件清楚看出来。在圣言中,一个人代表许多连续状态是很常见的,这些状态以这个人生活中的连续行为来描述。
“城门口”的含义:“城门口”是一个城市进、出的地方;因此,“坐在城门口”在此的确表示与恶人在一起,但仍与他们分开了;这就是教会中那些处于仁之良善的人通常的情形。他们虽生活在恶人当中,但仍与恶人分开了,不是在民间社会上分开了,而是在属灵生活上分开了。“所多玛”表示总体上的邪恶,或也可说恶人,尤其教会里的恶人,如前所述(232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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