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6.那些将信与爱分离的人甚至不知道何为信。当思想信时,有的以为它仅仅是思维,有的仅仅视之为关于主的想法,少数人把它等同于信之教义。但信不仅仅是对构成信之教义的一切的认识和承认,首要的是对信之教义所教导的一切的服从。信所教导并要求人们服从的要点是爱主爱邻。凡缺乏这一点的人都没有信。主在马可福音如此清楚地教导了这一点,以至于无人能怀疑:
所有诫命中第一要紧的,就是说,以色列啊,你要听,主我们神是独一的主,你要用你全部的心灵,全部的灵魂,全部的头脑和全部的能力爱主你的神。这是第一条诫命。其次也相仿,就是要爱邻如己。再没有别的诫命比这两条更大的了。(马可福音12:28-34)
在马太福音,主称前者为第一大诫命,并说,律法和先知都系於这两条诫命(马太福音22:35-40)。“律法和先知”是指整体上的信之教义和整部圣言。
5264.“神已将所要作的事指示法老了”表属世层被允许觉察所提供的事。这从“神所要作的事”和“指示”的含义,以及“法老”的代表清楚可知:“神所要作的事”是指所提供的事,如下文所述;“指示”是指交流并让人去觉察(参看3608, 4856节);“法老”是指属世层(5263节)。由此明显可知,“神已将所要作的事指示法老了”表示属世层被允许觉察所提供的事。
“神所要作的事”之所以是所提供的事,是因为神,即主所作的一切事都是祂的提供。提供的每个行为都是神性,因它含有永恒和无限之物在里面。它含有永恒之物,是因为它的关注点不受任何起始或终结的限制;它含有无限之物,是因为它同时关注每个具体部分里面的整个整体,以及整个整体里面的每个具体部分。这一切被称为“提供”;由于主所作的每一件事都含有永恒和无限之物在里面,所以祂的行为不能用其它任何词,只能用“提供”来描述。主所作的每一件事都含有无限和永恒之物在里面,蒙主的神性怜悯,这一真理将在别处举例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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