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6.那些将信与爱分离的人甚至不知道何为信。当思想信时,有的以为它仅仅是思维,有的仅仅视之为关于主的想法,少数人把它等同于信之教义。但信不仅仅是对构成信之教义的一切的认识和承认,首要的是对信之教义所教导的一切的服从。信所教导并要求人们服从的要点是爱主爱邻。凡缺乏这一点的人都没有信。主在马可福音如此清楚地教导了这一点,以至于无人能怀疑:
所有诫命中第一要紧的,就是说,以色列啊,你要听,主我们神是独一的主,你要用你全部的心灵,全部的灵魂,全部的头脑和全部的能力爱主你的神。这是第一条诫命。其次也相仿,就是要爱邻如己。再没有别的诫命比这两条更大的了。(马可福音12:28-34)
在马太福音,主称前者为第一大诫命,并说,律法和先知都系於这两条诫命(马太福音22:35-40)。“律法和先知”是指整体上的信之教义和整部圣言。
9397.“向百姓耳中读”表为了倾听和服从。这从“读”和“耳边”的含义清楚可知:“读”是指为了倾听,因为读某样东西,是为了叫人能听见、觉察并服从它,也就是听从它;“耳边”是指服从,因为“耳”和“听”都表示服从(参看2542, 3869, 4551, 4652-4660, 5471, 5475, 7216, 8361, 8990, 9311节)。
由于“耳”不仅表示听见并留意,还表示服从,所以在圣言中,经上常提到向百姓“耳中”说,向百姓“耳中”读,但没有提到在他们面前说、读,或说给他们、读给他们,如在下列经文:
我向你耳中和众民耳中所说的这话,你应当听。(耶利米书28:7)
撒母耳记:
他们向百姓耳中说这话。(撒母耳记上11:4)
同一先知书:
求你容婢女向你耳中讲话。(撒母耳记上25:24)
士师记:
你要向这百姓的耳中宣告说。(士师记7:3)
出埃及记:
要向百姓的耳中说话。(出埃及记11:2)
申命记:
以色列哪,我今日向你们耳中所说的律例典章,你们要听。(申命记5:1)
又:
我好向他们耳中说这些话。(申命记31:28)
又:
摩西向百姓耳中说这歌的一切话说。(申命记32:44)
列王纪:
王就向他们耳中读约书里面一切的话。(列王纪下23:2)
耶利米书:
他们对他说,请你坐下,向我们耳中读它。巴录就向他们耳中读它。(耶利米书36:15)
路加福音:
耶稣向百姓的耳中讲完了这一切的话。(路加福音7:1)
由于“耳”和“听”表示接受、留意并服从真理,因而表示从开始到结束的信仰,所以主多次说“有耳可听的,就应当听”(马太福音11:15; 13:9, 43; 马可福音4:9, 23; 7:16;路加福音 14:35)。由于“聋子”,也就是“听不见的人”在灵义上表示那些不信真理的人,因为他们没有关于真理的知识,因而没有对它的觉知(6989, 9209节),因此,主在医治耳聋之人的时候,“就用手指头探他的耳朵,说,以法大!就是说,开了吧!他的耳朵立刻开了”(马可福音7:32-35)。主所行的一切奇迹都涉及并表示教会的状态(参看8364, 908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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