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603.“你必从你颈项上折断他的轭”表示这时,结合将通过良善实现,或说良善将成为实现结合的手段,真理将成为良善之真理。这从“从颈项上折断轭”的含义清楚可知,“从颈项上折断轭”是指释放。因为“颈项”表示流注和联系,因而表示结合;而“颈项上的轭”表示阻塞和切断(参看3542节);因此,“从颈项上折断轭”表示从这种阻塞和切断中释放,因而表示通过良善结合。它还表示真理成为良善之真理,因为当不再有任何阻塞和切断时,良善就会流入,并与真理结合。
至于此处是什么情况,这从目前为止的阐述和说明可以看出来。但很少有人明白真理表面的优势和在此期间良善暂时的劣势是什么意思,主要是因为很少有人反思这些问题,甚至不反思这一事实:良善不同于真理(此处会给出一些解释)。此外,那些过着爱自己和爱世界的生活之人都不知道什么是良善,因为除了来自这个源头或这种生活的良善外,他们不相信任何良善的存在。他们不知道什么是良善,故也不知道什么是真理,因为真理是良善的伴侣,或说真理是从良善生长出来的。诚然,他们从启示中知道良善在于爱神和爱邻,真理在于取自圣言的教义事物。但他们没有照之生活,所以对这良善和真理没有感知,只有脱离感知的知识。事实上,那些正在重生的人甚至不知道什么是良善,直到他们完成重生。因为在此之前,他们以为真理就是良善,照真理而行就是良善;而事实上,那时他们所行的并不是良善,而是真理。当一个人处于这种状态时,他就处于以“雅各”和赋予他的“祝福”来描述的状态。但当他到达出于对良善的情感行善的状态时,也就是说,当他完成重生时,就到达以赋予以扫的祝福来描述的状态。
这一点可通过一个处于生命的第一和第二个阶段,之后处于第三和第四个阶段的人所遇到的那些事来说明。在第一个阶段,人仅凭记忆知道包含在圣言中的事物,同样知道信之教义事物。在这个阶段,他还相信,当他从圣言和教义知道许多东西,并能将其中一些应用于其他人的生活,而不是自己的生活时,自己就是良善的。在第二个阶段,当他长大,更加成熟时,就不满足于仅凭记忆知道包含在圣言和教义中的事物,而是开始运用自己的思考能力反思它们;他越从自己的思维往这些事物上添加东西,就越高兴。于是,他便出于一种世俗的爱而处于对真理的情感;这种世俗的爱也是他进一步学习否则就会被他忽略的许多东西的一种手段。在第三个阶段,他若在那些能够重生的人之列,就开始思想功用,并反思他为了功用而在圣言中读到,并从教义中吸收的东西。当他处于这种状态时,秩序就反转过来了;也就是说,真理不再那么被置于首位。但在第四个阶段,就是当他重生的阶段到来时,由于现在的状态是完满的(参看2636节),所以他为了生活的良善而热爱圣言和取自圣言的教义事物(也就是真理),因而出于生活的良善而热爱它们。因此,直到此刻一直看似占据第二位的良善现在占据第一位。
良善之所以看似占据第二位,是因为它从至内层隐藏在他的一切情感中。它也不能显现,因为它被在它外面诸如与它不一致的那类事物包围,也就是说,被诸如构成自我荣耀和世界荣耀的那类空虚和毫无价值的事物包围。但这个人重生之后,这些事物就会退去;而从至内层隐藏起来的良善可以说从牢里出来,并进入那些在外面的事物,把真理变成它自己的,也就是使它们成为良善之真理,以这种方式显现。
在此期间,人里面的良善就是某种可以说他并非有意识地意愿,但却存在于他的意愿里面,存在于他思维的一切细节里面,因而存在于他所做的一切事里面的东西。他没有意识到他拥有这种他并非有意识地意愿的东西,因为他感知不到自己里面不是他自己的,也就是不是他所意愿的任何东西。不是他所意愿的东西有两方面:一方面是他从父母那里遗传来的东西;另一方面是经由天堂从主那里流入的东西。随着一个人逐渐长大,如果他是那种不允许自己重生的人,那么他从父母那里遗传来的东西就会越来越表现出来,因为他从他的遗传中汲取邪恶,并把它们变成自己的,或使它们适合自己。但对那些正在重生的人来说,并非有意识地意愿,然而却经由天堂从主流入的东西会在成年显现;在此期间,这种活动安排并掌管他们的思维,以及意愿的每一个细节,尽管这种活动是看不见的。
5711.由于此处论述的是疾病的对应关系,所以要知道,人的所有疾病都与灵界有对应关系。事实上,在整个自然界,凡与灵界没有对应关系之物都无法存在,因为它没有原因使得它能凭这原因存在,进而凭这原因持续存在。自然界中的事物无非是结果;它们的原因在灵界,这些原因的原因,即目的,则在内层天堂。结果无法持续存在,除非原因不断在它里面;因为当原因不复存在时,结果也不复存在。就其本身而言,结果无非是原因;只是原因表面上给自己披上一个结果,以便它能作为一个原因在一个较低的领域起作用。原因和目的之间的关系类似于结果和原因之间的关系;除非一个原因也凭它的原因,即一个目的存在,否则,它就不是一个原因;因为一个没有目的的原因缺乏次序,而哪里没有次序,哪里就无物产生。由此明显可知,就其本身而言,一个结果就是一个原因;就其本身而言,一个原因就是一个目的;良善的目的在天堂,从主发出。因此,一个结果并不是一个结果,除非有一个原因在它里面,并不断在它里面;一个原因并不是一个原因,除非有一个目的在它里面,并不断在它里面;一个目的并不是一个良善的目的,除非从主发出的神性在它里面。由此也明显可知,正如世界上的每一个事物都从神性产生,它也从神性继续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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