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3605

3605.“以扫因他

3605.“以扫因他父亲给雅各祝的福就恨雅各”表示属世良善厌恶真理的颠倒结合。这从“恨”和“祝的福”的含义,以及“以扫”和“雅各”的代表清楚可知:此处“恨”在内义上是指厌恶,如下文所述;“以扫”是指属世良善;“雅各”是指属世真理,如前所述(参看3232, 3300, 3305节);“祝的福(即祝福)”是指结合(参看3504, 3514, 3530, 3565, 3584节)。至于它在此是指雅各所代表的真理的一种颠倒结合,这从前面的阐述和说明(3539, 3548, 3556, 3563, 3570, 3576, 3603节)清楚看出来。
“恨”在内义上之所以表示厌恶,是因为它论及以扫所代表的良善;良善完全是仇恨的对立面,所以它甚至不知道什么叫仇恨。对立的事物永远不可能共存于同一个主体或实体。但良善或那些处于良善的人会感到一种厌恶,而不是仇恨;这就是为何此处“恨”在内义上表示厌恶。实际上,内义主要面向天堂里的人;因此,当它从那里降下来,并衍生为字义时,如果历史故事提到仇恨,厌恶感就会进入表示仇恨的词语,或说以仇恨来表达。然而,与此同时,天堂里的人脑海里没有任何仇恨的概念。这与第一卷所讲述的关于主祷文中的一句话的经历很相似(参看1875节),即:“不叫我们遇见试探,救我们脱离凶恶”(马太福音6:13; 路加福音11:4)。试探和凶恶的概念逐渐被弃绝,直到没有任何试探和凶恶的概念,只剩下某种纯天使般的事物,也就是良善。当思想主时若有任何邪恶的想法,一种义愤和厌恶感就会附加到这纯天使的观念上。
当我们在圣言中读到,耶和华或主“恨恶(即仇恨)”时,情况也是这样。如撒迦利亚书:
你们谁都不可心里图谋坏事谋害邻舍,也不可喜爱起假誓,因为这些事都为我所恨恶。这是耶和华说的。(撒迦利亚书8:17)
摩西五经:
也不可为自己竖起柱子,这是耶和华你的神所恨恶的。(申命记16:22)
耶利米书:
我的产业向我如森林中的狮子;她发声攻击我,因此我恨恶她。(耶利米书12:8)
何西阿书:
我在吉甲恨恶他们,因他们所行的恶,我要把他们从我的家里赶出去;我不再爱他们。(何西阿书9:15)
在这些经文中,“恨恶”论及耶和华或主,在内义上不是指仇恨,而是指怜悯,因为神性就是怜悯。但当怜悯向下流到陷入邪恶的某个人那里时,这个人就会受到邪恶的惩罚;在这种情况下,怜悯就看似仇恨。它因看似仇恨而在字义上也被称为仇恨或恨恶。
当在圣言中,“生气”、“发怒”、“?怒”论及耶和华或主时,这也是适用的(245, 592, 696, 1093, 1683, 1874, 2335, 2395, 2447节)。犹太和以色列人民比其他所有人民都更是如此:一发现任何敌意或不友好的东西,哪怕在盟友或同伴当中,他们就会以为他们有权残忍处置他们,不仅杀害他们,还把他们的尸首暴露在野兽和飞鸟面前。由于主所流入的怜悯在他们身上以这种方式转变为这种仇恨,并且如前所述,这种仇恨不仅针对他们的敌人,还针对他们的盟友或同伴,所以他们不可避免地以为耶和华也心怀仇恨,会生气、发怒、发烈怒。这就是为何圣言照着表象这样说,因为一个人的品质如何,主就如何向他显现,或说一个人是什么样,就决定了他如何看待主(参看1838, 1861, 2706节)。但对那些处于爱和仁,也就是处于良善的人来说,仇恨的性质从主在马太福音中的话清楚看出来:
你们听见有话说,当爱你的邻舍,恨你的仇敌。只是我对你们说,要爱你们的仇敌,为那咒诅你们的祝福,善待那恨你们的,为那伤害、逼迫你们的祷告,这样,你们就可以作你们天父的儿子。(马太福音5:43-45)

属天的奥秘 #8705

8705.“将事件带

8705.“将事件带到神那里”表调解和代求。这从“将事件带到神那里”的含义清楚可知,当论及神性真理时,“将事件带到神那里”是指与神性本身进行调解,并代求,因为进行调解和代求的人会把事件带到提供帮助者那里。调解和代求是神性真理所作的工,因为神性真理离神性良善,也就是主自己最近。神性真理之所以离神性良善,也就是主最近,是因为它直接从主发出。既然机会来了,那么就在此阐明主的调解和代求是怎么回事。那些以为三个位格构成神性,然而又合在一起被称为一位神的人按照圣言的字义,对调解和代求没有其它概念,只是认为主坐在祂父的右手边,与祂交谈,如同一个人与另一个人交谈,将人们的祈求带到父这里,并请求父为了祂的缘故而赦免并施怜悯,因为祂为人类忍受十字架之难。这就是每个简单人从圣言的字义所获得的关于调解和代求的概念。
但是,要知道,字义适合简单人的理解水平,好叫他们能被引入更内在的真理,也就是真理本身。因为简单人对天国没有其它任何概念,只是认为它如同地上的王国,对父和主也没有其它任何概念,只是认为父如同地上的王,主如同王子,就是王位的继承人。简单人就有这样的概念,这一点从主的门徒自己对主国度的概念很明显地看出来。因为一开始,他们和其他犹太人一样,也以为主既是弥赛亚,那么将是地上最大的王,会把他们提升到荣耀的巅峰,在全世界所有民族和人民之上。但当他们从主自己那里听说,祂的国不在地上,而是在天上时;他们只会认为祂的天国完全就像地上的王国。这也解释了为何雅各和约翰问,在祂的国里,这一个要坐在祂右手边,那一个坐在祂左手边;而也想在那国里为大的其余的门徒都很生气,彼此争论他们当中哪一个要在那里成为最大的;由于这种观念在他们心中根深蒂固,无法被根除,所以主只好对他们说,他们要“坐在十二个宝座上,审判以色列的十二支派”(参看马可福音10:37, 41; 路加福音22:24, 30; 马太福音19:28)。但他们那时不知道主所说的“十二宝座”、“十二支派”和“审判”究竟是什么意思。
由此可见人们对主与父的调解和代求持什么样的观念,这些观念是从哪里来的。但是,了解圣言内层真理的人对主的调解和代求持有完全不同的观点,即:主代求不是如同世上的儿子向王父代求,而是如同宇宙之主向祂自己代求,如同神独自一人代求,因为父与祂不是二,乃为一,如祂自己所教导的(约翰福音14:8-11)。祂之所以被称为“调解者(即中保)”和“代求者”,是因为“儿子”表示神性真理,“父”表示神性良善(参看2803, 2813, 3704节),调解是通过神性真理实现的,因为通过它才能进入神性良善;神性良善就像太阳的火,是不可靠近的;但神性真理就像太阳发出的光,是可靠近的;它为一个人的内眼,也就是信之眼,提供了进入神性良善的方法和渠道(8644节)。由此可见何为调解和代求。
有必要进一步说一说主自己作为神性良善本身和天堂的太阳本身,是如何被称作“父的调解者(中保)和代求者”。当主在世时,在完全得荣耀之前,祂是神性真理;因此,那段时间是有调解的,祂求父,也就是神性良善本身(约翰福音14:16, 17; 17:9, 15, 17)。但祂的人身得荣耀之后,祂就被称作调解者(中保)和代求者,因为没有人能思想神性本身,除非他把祂想象成一位神性人(Divine Man);任何人更不可能通过爱与神性本身结合,除非祂被想象成这样。任何人若不把祂想象成一位神性人而思想神性本身,其观念就缺乏确定性,一个不确定的观念不是一个观念。或者,为了想象神性,他可能会思想可见的宇宙无止境的延伸,或以模糊而告终。这种观念与自然崇拜者的观念密不可分,也会掉入自然界,从而不再是对神性的观念。由此明显可知,具有这种观念的人不可能通过信或爱与神性结合。一切结合都需要一个对象,而结合的实现取决于这个对象的本质。因此,就神性人身而言,主被称为“调解者(中保)”和“代求者”,尽管祂与自己调解,向自己代求。神性本身无法以任何观念来理解,这一点从主在约翰福音中的话明显看出来:
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8)
又:
你们从来没有听见父的声音,也没有看见祂的形状。(约翰福音5:37)
然而,一个值得注意的是,凡出于自己,或出于血气思想神的人都对祂没有确定的想法,也就是没有任何确定的观念;而那些不出于自己,也不出于血气,而出于灵思想神的人对祂则有确定的想法,也就是说,他们以一个人的形状来想象神性。天上的天使便以这种方式思想神性,古代的智者也以这种方式思想祂。此外,每当神性本身向他们显现时,祂就显为一个神性人;因为经过天堂的神性是一个神性人。原因在于,天堂是一个大人,这在许多章节末尾已经说明。由此可见世上的聪明是什么样,天上的聪明又是什么样。也就是说,世上的聪明把人身的观念除去了;结果,他们的心智和神性之间没有调解,所以他们有浓厚的黑暗。而天上的聪明则具有人身里面的神性的观念;因此,主对他们来说,就是调解或中保,他们的心智由此而有了光。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