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619.“利百加对以撒说”表示主从神性真理获得的感知。这从“说”的含义,以及“利百加”和“以撒”的代表清楚可知:“说”是指感知;“利百加”是指主的神性理性的神性真理;“以撒”是指神性理性的神性良善,如前所述。由于神性良善是本质存在本身,神性真理是源于那存在的生命,主因此主要凭神性良善而为主,所以此处才说“主从神性真理获得的感知”。来自理性层的神性真理的感知是从理解力部分流出的,而来自神性良善的感知是从意愿部分流出的。然而,来自理解力的感知并不属于理解力,而是属于流入它的意愿,因为理解力只是形式上的意愿,或意愿被赋予的形式。这就是与意愿结合时的理解力的性质。但在被如此结合之前,理解力似乎单独存在,意愿也似乎单独存在,尽管这只不过是外在与内在分离而已。因为当理解力从内在意愿并思考某事时,源于意愿的目的就会构成它的生命,并主导那里的思维。理解力之所以从目的接受生命,是因为一个人所关注的目的就是他的生命(1909, 3570节)。这在某种程度上表明,从代表意义上说,人从真理感知,或说人出于真理的感知是什么意思;从至高意义上说,主从神性真理感知,或说主出于神性真理的感知是什么意思。
4052.此外,脑与大人的对应关系是这样:那些其最初意图指向良善的人与脑中那些系初始物、被称作腺体或皮质的部分相关系;而那些其最初意图指向真理的人则与脑中那些从这些初始物发出、被称作纤维的部分相关联。然而,不同之处在于:与右侧脑相对应的,是那些处于对良善的意愿,并由此处于对真理的意愿之人;而与左侧脑相对应的,则是那些处于对良善与真理的理解,并由此处于对它们的情感之人。这是因为在天上,那些在主右手边的人所行的良善源于意愿;而那些在主左手边的人所行的良善则源于理解或认知。前者就是那些所谓的属天之人,后者则是那些所谓的属灵之人。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