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3619

3619.“利百加对

3619.“利百加对以撒说”表示主从神性真理获得的感知。这从“说”的含义,以及“利百加”和“以撒”的代表清楚可知:“说”是指感知;“利百加”是指主的神性理性的神性真理;“以撒”是指神性理性的神性良善,如前所述。由于神性良善是本质存在本身,神性真理是源于那存在的生命,主因此主要凭神性良善而为主,所以此处才说“主从神性真理获得的感知”。来自理性层的神性真理的感知是从理解力部分流出的,而来自神性良善的感知是从意愿部分流出的。然而,来自理解力的感知并不属于理解力,而是属于流入它的意愿,因为理解力只是形式上的意愿,或意愿被赋予的形式。这就是与意愿结合时的理解力的性质。但在被如此结合之前,理解力似乎单独存在,意愿也似乎单独存在,尽管这只不过是外在与内在分离而已。因为当理解力从内在意愿并思考某事时,源于意愿的目的就会构成它的生命,并主导那里的思维。理解力之所以从目的接受生命,是因为一个人所关注的目的就是他的生命(1909, 3570节)。这在某种程度上表明,从代表意义上说,人从真理感知,或说人出于真理的感知是什么意思;从至高意义上说,主从神性真理感知,或说主出于神性真理的感知是什么意思。

属天的奥秘 #4551

4551.“和他们耳

4551.“和他们耳朵上的耳环”表落实在行为中。这从“耳环”的含义清楚可知,“耳环”是代表顺从的象征,因为“耳朵”表示顺从(2542, 3869节);顺从的行为就是落实在行为中;事实上,顺从含有付诸行动的意思。此处“落实在行为中”是指要弃绝虚假。至于弃绝虚假,也就是此处内义上的主题,即落实在行为中,有必要用几句话说明一下。人在通过被主重生抵达良善,并出于良善实践真理之前,拥有众多与真理混杂的虚假。事实上,他藉由信之真理被引入重生;在其第一个年龄段,对于信之真理,他只有幼儿和童年时所获知的概念。这些概念都是从世上的外在事物和肉体感官经验形成的,故只会是幻觉,因而是虚假。这些也被落实在行为中,因为人会将他所信的付诸实践。这些虚假就是此处所指的。它们与人同在,直到他重生,也就是直到他出于良善行事。一旦他出于良善行事,良善,也就是藉由良善的主,就会把那时为止他所学到的真理纳入次序;当这一切完成时,虚假就从真理被分离出去,并被去除。人对这一切一无所知;然而,对虚假的这种去除和弃绝却从他童年初期一直持续到其生命的最后阶段。这种活动在每个人里面进行,但在正经历重生的人里面以特殊方式进行。类似活动也发生在未经历重生的人里面,因为当他成长为一个成年人,并且他的判断力趋于成熟时,他觉得其童年的判断很愚笨和荒谬,因而与他现在的想法相去甚远。不过,重生之人与未重生之人的区别在于:重生之人觉得那些不符合信与仁之良善的事和他的想法相去甚远;而未重生之人则觉得那些不符合他所在的爱之快乐的事和他的想法相去甚远。因此,未重生之人视真理为虚假,视虚假为真理。至于耳环,它们有两种,就是戴在鼻子到前额的和戴在耳朵上的。戴在鼻子到前额的,是代表良善的象征,叫鼻环(参看3103节);戴在耳朵上的是代表顺从的象征,叫耳环。但在原文,鼻环和耳环是用同一个词来表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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