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619.“利百加对以撒说”表示主从神性真理获得的感知。这从“说”的含义,以及“利百加”和“以撒”的代表清楚可知:“说”是指感知;“利百加”是指主的神性理性的神性真理;“以撒”是指神性理性的神性良善,如前所述。由于神性良善是本质存在本身,神性真理是源于那存在的生命,主因此主要凭神性良善而为主,所以此处才说“主从神性真理获得的感知”。来自理性层的神性真理的感知是从理解力部分流出的,而来自神性良善的感知是从意愿部分流出的。然而,来自理解力的感知并不属于理解力,而是属于流入它的意愿,因为理解力只是形式上的意愿,或意愿被赋予的形式。这就是与意愿结合时的理解力的性质。但在被如此结合之前,理解力似乎单独存在,意愿也似乎单独存在,尽管这只不过是外在与内在分离而已。因为当理解力从内在意愿并思考某事时,源于意愿的目的就会构成它的生命,并主导那里的思维。理解力之所以从目的接受生命,是因为一个人所关注的目的就是他的生命(1909, 3570节)。这在某种程度上表明,从代表意义上说,人从真理感知,或说人出于真理的感知是什么意思;从至高意义上说,主从神性真理感知,或说主出于神性真理的感知是什么意思。
关于与大人或天堂的对应(续)
此处关于听觉和耳朵与大人的对应关系
4652.灵魂与身体之间,也就是构成人的内在灵的事物与构成其外在身体的事物之间的对应关系的性质,可从作为灵之功能的思维和觉知,与作为身体功能的说和听的对应、流注和交流清楚看出来。当人在说话时,他的思维无非是他的灵所拥有的说话能力,而他对话语的觉知无非是他的灵所拥有的倾听能力。因此,我听见他们说话,和世人说话一样响亮。有时当我在一群世人中间时,灵人向我说话;其中一些灵人以为他们说的话听上去如此响亮,与我同在的人应该也能听见。但我告诉他们,他们的言语经由内在途径流入我的耳朵,而人的言语则经由外在途径流入。由此可见灵人如何与先知说话,不是像世人与世人那样说话,而是像灵人与世人那样说话,也就是说,在他里面说话(参看撒迦利亚书1:9, 13; 2:2, 7; 4:1, 4, 5; 5:10; 6:4等)。不过,我知道,这些事对那些不相信人是一个灵,而身体只是为了在世上所发挥的功能而服务于他的人来说,是无法理解的。那些已经确信人不是一个灵的人甚至不愿听闻任何对应;他们即便听到,也会拒绝接受他们所听到的,因为他们持否定态度。事实上,若有人说,任何事物都不属于身体,他们反而觉得难过、伤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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