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619.“利百加对以撒说”表示主从神性真理获得的感知。这从“说”的含义,以及“利百加”和“以撒”的代表清楚可知:“说”是指感知;“利百加”是指主的神性理性的神性真理;“以撒”是指神性理性的神性良善,如前所述。由于神性良善是本质存在本身,神性真理是源于那存在的生命,主因此主要凭神性良善而为主,所以此处才说“主从神性真理获得的感知”。来自理性层的神性真理的感知是从理解力部分流出的,而来自神性良善的感知是从意愿部分流出的。然而,来自理解力的感知并不属于理解力,而是属于流入它的意愿,因为理解力只是形式上的意愿,或意愿被赋予的形式。这就是与意愿结合时的理解力的性质。但在被如此结合之前,理解力似乎单独存在,意愿也似乎单独存在,尽管这只不过是外在与内在分离而已。因为当理解力从内在意愿并思考某事时,源于意愿的目的就会构成它的生命,并主导那里的思维。理解力之所以从目的接受生命,是因为一个人所关注的目的就是他的生命(1909, 3570节)。这在某种程度上表明,从代表意义上说,人从真理感知,或说人出于真理的感知是什么意思;从至高意义上说,主从神性真理感知,或说主出于神性真理的感知是什么意思。
5530.“看哪,各人成捆的银子”表白白被赐予的井然有序的成组真理。这从“捆”和“银子”的含义清楚可知:一“捆”是指井然有序的一组,如下文所述;“银子”是指真理(参看1551, 2954节),“各人的银子都在自己的口袋里”表示井然有序的一组组被白白赐予。一“捆”之所以表示井然有序的一组,是因为人里面的真理被排列并整理成系列。那些与他的爱最和谐的真理在中间,与他的爱不怎么和谐的真理在中间真理的周围,而与他的爱根本不和谐的真理则被推到边缘。在这整个系列之外的,则是与他的爱相反的真理。因此,在中间的真理被称为血亲关系,因为爱产生血亲关系;相对较远的真理则被称为关联;这些关联在边缘逐渐消失。人里面的所有真理都被排列成这样的系列,由“捆”来表示。
由此清楚可知,那些陷入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的人是何情形,那些处于对神和对邻之爱的人又是何情形。对那些陷入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的人来说,诸如支持这些爱的那类真理在中间,而给予它们很少支持的真理在边缘,与它们相反的真理,如与对神之爱和对邻之爱有关的真理,则被扔在外边。这就是地狱之人的状态。这也解释了为何有时在他们周围会看到一束光;但在他们自己所在的这束光里面却有一个黑暗、恐怖和可怕的中心。然而,对天使来说,被属天和属灵之爱的良善所点燃的光辉在中心,包裹它的一束光或亮白在周围。那些如此显现的人就是主的形像;因为主自己在向彼得、雅各和约翰显示祂的神性时:
脸面明亮如日头,衣裳洁白如光。(马太福音17:2)
为主形像的天使出现在周围一片亮白的光辉中,这一事实从主的使者明显看出来,他从天上下来,把石头从墓门滚开:
他的像貌如同闪电,衣服洁白如雪。(马太福音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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