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3627

3627.一个普遍规

3627.一个普遍规则是:任何事物都不能从自己存在并保持存在,而是从某个其它事物,确切地说,通过某个其它事物而存在并保持存在;并且任何事物只有从某个其它事物,确切地说,通过它才能被保持在一个形式里面,这从自然界中的每一个事物清楚看出来。众所周知,人体在外面被周围的大气保持在形式中;如果某种主动力或生命力不从里面也把它保持在形式中,它就会立刻分崩离析。因为任何事物若不与先于自身的某个事物相联,并通过这在先的事物而与首先者或最初之物相联,都会瞬间消亡。大人,或来自它的流注,就是某种在先事物;人,即他的每一个部位,都通过这个在先事物而与首先者或最初之物,也就是主相联,这从下文明显看出来。

属天的奥秘 #2085

2085.“为随从他

2085.“为随从他的种”表示那些将来会信主的人。这从“种”的含义清楚可知,“种”是指信,如前所述(1025, 1447, 1610, 2034节)。“种”在此表示那些拥有爱之信,也就是对主之爱的人,因而表示属天人,或那些属于属天教会的人,因为论述的主题是来自以撒的种。但下一节论述的主题“以实玛利”,表示那些拥有仁之信,也就是对邻之仁的人,因而表示属灵人,或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至于属天人与属灵人之间有何区别,可参看前文(2069, 2078节);以及拥有对主之爱和拥有对邻之仁之间有何区别(202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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