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628.关于这些问题,我已通过大量经历获得指教。事实上,我被教导,不仅属于人类心智,即属于其思维和情感的事物对应于天堂从主那里所获得的属灵和属天事物,而且总体上的整个人和具体地存在于他里面的一切事物,也相对应,以至于就连最小的部位,甚至一个部位的最小成分,都无不相对应。这样的经历还教导我,人从这种对应关系存在并不断保持存在;而且,除非人与天堂,并经由天堂与主,因而与先于自身之物,并经由这在先之物而与首先者或最初之物存在这样一种对应关系,否则他甚至刹那间就不会继续存在,而是化为乌有。
如前所述,总有两种力将一切事物保持在自己的联系和形式中,即:从外部作用的一种力和从内部作用的一种力;在这两种力中间的,是被它们保持在联系和形式中的物体本身。就其每一个部位,甚至最微小的部位而言,人也是如此。众所周知,周围的大气通过它们的恒压或施压,因而通过它们的作用力而保持整个身体联结。作为空气进入肺部的大气则将两个肺保持在它们的联系和形式中,同样将它的器官,也就是耳朵,及其为空气变化而设计的形式保持在它们的联系和形式中,这也是众所周知的。人们还知道,更微妙的以太大气以同样的方式维持内部联系,因为它通过皮肤的所有毛孔自由地流入,并利用几乎一样的气压或施压,因而利用作用力而将整个身体的内脏都完整地保持在它们的形式中。这种更精细的大气也将自己的器官,就是眼睛,及其为这种以太大气的变化而装备的形式保持在联系和形式中。除非对应于这些的内力对外力起反作用,从而将居间形式保持在联系和平衡中,否则居间形式一刻也不会存在。由此明显可知,任何事物若要存在并保持存在,都必须有这两种力。
从内部流入并行动的力源于天堂,并经由天堂源于主,它们拥有生命在里面。这一点从听觉器官很清楚地看出来:如果没有内部变化,也就是生命的变化,并且外部变化,也就是空气的变化与之相对应,我们永远都不会听见任何东西。这一点也可从视觉器官清楚看出来:如果没有内部的光,也就是生命之光,并且外部的光,也就是阳光与之相对应,我们永远都不会看见任何东西。人体的其它所有器官和肢体都是这种情况:既有从外部作用的力,它们是属世的,本身没有任何生命;也有从内部作用的力,它们本身拥有生命。这些力将一切器官都联结在一起,使它们存活,并照着为了功用而赋予它们的形式的性质而如此行。
9548.“要作一个灯台”表属灵天堂。这从“灯台”的含义清楚可知,“灯台”是指在天堂和教会中来自主的神性属灵层。“灯台”表示神性属灵层的原因是,摆有陈设饼或脸饼的“桌子”表示神性属天层,这在前文已经说明。神性属天层是爱之良善,神性属灵层是源于那良善的信之真理;这二者都是从主发出的(9227节)。“灯台”指神性属灵层是由于它发出的光;因为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就是那在天堂发光的,天使也不从任何其它源头获得光。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主被称为“光”;“光”表示信,也表示对真理的聪明理解和对良善的智慧洞察,它们唯独来自主(参看1053, 1521-1533, 1619-1632, 2776, 3094, 3138, 3167, 3190, 3195, 3222, 3223, 3337, 3339, 3341, 3636, 3643, 3862, 3993, 4060, 4180, 4302, 4408, 4414, 4415, 4419, 4527, 4598, 5400, 6032, 6313, 6315, 6608, 6907, 7174, 8644, 8707, 8861, 9399, 9407节)。
“灯台”表示凭借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属灵天堂,因而也表示教会;“灯”表示信,也表示对真理的聪明理解和对良善的智慧洞察,它们都唯独来自主。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到“灯台”和“灯”的经文明显看出来;如启示录:
我就看见七个金灯台,七灯台中间有一位好像人子。七灯台就是七个教会。(启示录1:12, 13, 20)
又:
你若不悔改,我就把你的灯台从原处挪去。(启示录2:5)
在这些地文,教会被称为“灯台”,凭的是来自主而存在于那里的神性真理。“灯台”表示一个教会,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七个灯台就是七个教会”。教会被如此称呼是由于神性真理,这一点从经上说“你若不悔改,我就把你的灯台挪去”明显看出来。这真理来自主,这一点也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灯台中间有一位好像人子”;主被称为人子,凭的是祂的神性真理(参看2803, 2813, 3704节)。
启示录:
我要使我那两个见证人,说预言一千二百六十天。这二人就是那两棵橄榄树,两个灯台,立在大地之神面前的。(启示录11:3, 4)
“两个见证人”是指新旧约的圣言,因为它们为主作见证;它被称为“橄榄树”,凭的是神性良善,被称为“灯台”,凭的是来自主的神性真理。
在撒迦利亚书,说话的天使对先知说:
天使对先知说,你看见了什么?我对他说,我看见了,看哪,一个灯台,全是金的;其顶上有灯盏,灯台上有七盏灯,每盏有七个管子。旁边有两棵橄榄树,一棵在灯盏的右边,一棵在灯盏的左边。(撒迦利亚书4:2, 3)
这论及所罗巴伯,他将要立神殿的根基,也必完成这工;他代表主,因为主将要到来,并重建属灵天堂和教会,这些就是“灯台”所表示的,而那里的神圣真理则是“七个灯台”所表示的。
“灯台”表示信,以及对真理的聪明理解和对良善的智慧洞察,它们唯独来自主,这一点明显可见于这些经文:
圣耶路撒冷不需要日月照耀它,因有神的荣耀光照它,又有羔羊为城的灯。得救的列族要在祂的光里行走。(启示录21:23, 24)
启示录:
那里不再有黑夜,他们也不需要灯、日光,因为主神给他们光。(启示录22:5)
在第一段经文中,“灯”表示来自主的神性真理;“光”表示信,因而也表示聪明和智慧。又:
灯光在你中间决不能再照耀。新郎和新妇的声音,在你中间决不能再听见。(启示录18:23)
耶利米书:
我要夺走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推磨的声音和灯的亮光,这全地必然荒凉,令人惊骇。(耶利米书25:10, 11)
这论及在属灵事物上的信仰和由此而来的聪明的灭绝,这种灭绝由“决不能再照耀的灯”和“要被夺走的灯的亮光”来表示。
在下列经文也一样:
恶人的灯有多少次熄灭过?毁灭有多少次临到他们呢?(约伯记21:17)
诗篇:
你必点着我的灯;耶和华我的神必照明我的黑暗。(诗篇18:28; 撒母耳记下22:29)
又:
我藉着你的诫命变得聪明,你的圣言是我脚前的灯,是我路上的光。(诗篇119:104, 105)
约伯记:
那时神使祂的灯照在我头上,我藉祂的光行在黑暗中。(约伯记29:3)
马太福音:
眼睛就是身上的灯。你的眼睛若了亮,全身就光明;你的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黑暗。你里头的光若黑暗了,那黑暗是何等大呢!(马太福音6:22, 23; 路加福音 8:16; 11:33-36)
“眼睛”在此表示信和由此而来的聪明,“眼睛”在内义上表示这些事物(参看4403-4421, 4523-4534, 9051节)。由此明显可知“你的眼睛若了亮,全身就光明;你的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黑暗”表示什么。由于“灯”表示信和由此而来的聪明智慧,所以犹大王被称为“大卫的灯”(列王纪上11:36; 15:4; 列王纪下8:19);大卫被称为“以色列的灯”(撒母耳记下21:16, 17);倒不是说犹大王是灯,也不是说大卫是灯;确切地说,他们被如此称谓,是因为“王”表示来自主的神性真理(6148节);“大卫”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就是信仰、聪明和智慧的源头(188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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