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3654

3654.就圣言的内

3654.就圣言的内义而言,“犹太”不是指犹太,“耶路撒冷”也不是指耶路撒冷,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可以看出来。圣言提到“犹太”(Judea)不像提到“犹大(Judah)地”那样频繁;和“迦南地”一样,“犹大地”表示主的国度,因而也表示教会,因为教会是主在地上的国度。犹太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犹大或犹太民族代表主的属天国度,以色列或以色列人民代表祂的属灵国度。由于它们代表主的国度,所以当圣言提到这个民族或人民时,它在内义上并不表示别的东西。
情况就是这样,蒙主的神性怜悯,这一点从后面论到犹大和犹大地所说的话,同时从以下先知书中的少量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我所爱的有葡萄园在油之子的角上;他给园子围上篱笆,捡去石头,栽种上等的葡萄树,在园中间盖了一座塔,又在其中凿出一个榨酒池;指望它结葡萄,反倒结出野葡萄。耶路撒冷的居民和犹大人哪,请你们在我与我的葡萄园之间判断。我必使它荒废。万军之耶和华的葡萄园,就是以色列家;祂所喜爱的幼苗,就是犹大人;祂指望公平,看哪,却有脓肿;指望公义,看哪,却有冤声。(以赛亚书5:1-3, 6-7)
从字义上看,这段经文论述的是以色列人和犹太人的败坏状态;但从内义上看,论述的是以色列和犹大所代表的教会的败坏状态。“耶路撒冷的居民”是指教会的良善,“居民”表示良善,或也可说,那些处于良善的人(参看2268, 2451, 2712, 3613节);“耶路撒冷”表示教会(参看402, 2117节)。“以色列家”具有相同的含义,“家”表示良善(参看710, 1708, 2233, 2231, 3142, 3538节);“以色列”表示教会(3305节);“犹大人”也是,因为“人”表示真理(265, 749, 1007, 3134, 3310, 3459节),“犹大”表示良善;但不同之处在于,“犹大人”表示基于对主之爱的良善的真理,被称为属天真理,也就是那些处于这种真理的人。
同一先知书:
祂必向列族竖立大旗,聚集以色列被赶散的人,又从地的四角或四翼聚集分散的犹大人。以法莲的嫉妒就必消散,犹大的仇敌必被剪除。以法莲必不嫉妒犹大,犹大也不扰害以法莲。耶和华必使埃及海汊(译注:直译,埃及海的舌头)全然毁坏,用祂猛烈的气息在大河之上抡手。为主余剩的百姓,就是从亚述剩下的,必有一条大道。(以赛亚书11:12-13, 15-16)
从字义上看,此处论述的主题是将以色列人和犹太人从被掳中带回来;但从内义上看,主题涉及总体上的一个新教会,以及具体的正在重生或成为教会的每个人。“以色列被赶散的人”表示这些人的真理;“分散的犹大人”表示他们的良善;“以法莲”表示他们心智的理解力部分,它将不再抵抗;“埃及”表示记忆知识或世俗知识,或事实;“亚述”表示基于这种知识或事实的推理,他们扭曲了这种推理;“赶散的人”、“分散的人”、“余剩的”和“剩下的”表示幸存下来的真理和良善。因为“以法莲”表示心智的理解力部分,这一点将在别处(5354节)变得显而易见;“埃及”表示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或世俗知识(1164-1165, 1186, 1462, 2588, 3325节);“亚述”表示推理(119, 1186节);“余剩的”表示主储存在内层人里面的良善和真理(468, 530, 560, 561, 660, 661, 798, 1050, 1738, 1906, 2284节)。
同一先知书:
雅各家啊,听这话吧,那称为以色列名下、从犹大的水中出来的。你们自称为圣城,又倚靠以色列的神。(以赛亚书48:1-2)
“犹大的水”表示源于对主之爱的良善的真理;来自这个源头的真理实际上是仁之良善,这良善被称为属灵良善,并构成属灵教会,该教会的内在由“以色列”来表示,外在由“雅各家”来表示。这表明“那称为以色列名下的雅各家”和“从犹大的水中出来的”表示什么。
又:
我必从雅各中领出种来,从犹大中领出承受我众山的;我拣选的人必拥有它,我的仆人要在那里居住。(以赛亚书65:9)
“从犹大中领出承受我众山的”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在代表意义上表示那些处于对主之爱,因而处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的良善的人。“众山”表示这些良善,这在前面已经说明(3652节)。
摩西五经:
犹大是狮子的幼崽;我儿啊,你捕获了猎物就上去;他蹲伏,他躺卧如狮子,如老狮子,谁敢惹他?(创世记49:9)
此处很明显,“犹大”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在代表意义上表示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良善的人。诗篇:
以色列出了埃及,雅各家离开蛮民时,犹大就成了主的圣所,以色列成了祂统治的权柄。(诗篇114:1-2)
此处“犹大”也表示属天良善,也就是对主之爱的良善;而“以色列”表示属天真理,也就是属灵良善。
耶利米书:
耶和华说,看哪,日子将到,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枝子,祂必掌权为王,兴旺发达,在这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在祂的日子,犹大必得救,以色列也安然居住。这是祂的名,人必称祂为耶和华我们的义。(耶利米书23:5-6; 33:15-16)
这论述的是主的降临。“犹大”表示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良善的人;“以色列”表示那些处于这良善的真理的人。因为“犹大”不是指犹大,“以色列”也不是指以色列,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可知:犹大和以色列都没有得救。类似的在同一先知书:
我要使犹大被掳的和以色列被掳的归回,并建立他们和起初一样。(耶利米书33:7)
又:
耶和华说,在那些日子,那时候,以色列人必来,他们和犹大人同来,随走随哭,寻求耶和华他们的神;他们必寻找往锡安去的路,又面向那里。(耶利米书50:4-5)
又:
那时,他们必称耶路撒冷为耶和华的宝座,所有民族都必聚集到它那里,为耶和华的名聚集到耶路撒冷;他们必不再随从自己顽梗的恶心而行。在那些日子,犹大家要行到以色列家,他们从北方之地一同来到那地。(耶利米书3:17-18)
又:
耶和华说,看哪!日子将到,我要把人的种和牲畜的种,播种在以色列家和犹大家。我要与以色列家和犹大家立新约;那些日子以后,我与以色列家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中间,写在他们心上。(耶利米书31:27, 31, 33)
很明显,此处所指的不是以色列或以色列家,因为他们被分散在外邦人当中,从来没有从被掳中被带回来。因此,所指的也不是犹大或犹大家。相反,以色列和犹大在内义上表示主的属灵和属天国度的成员。新约就是与这些人立的,律法也是写在他们心上。“新约”表示藉着良善与主的结合(参看665, 666, 1023, 1038, 1864, 1996, 2003, 2021, 2037节);“写在他们心上的律法”表示由此产生的对良善和真理的感知,也表示良心。
约珥书:
到那日,大山要滴新酒,小山要流奶子,犹大所有的溪河都有水流,必有泉源从耶和华的家中流出来,浇灌什亭河。埃及必然荒废,以东变为荒废的旷野,都因向犹大人所行的强暴,又因他们在本地流无辜人的血。但犹大必存到永远,耶路撒冷必存到代代。(约珥书3:18-20)
从此处的每个细节也明显看出,“犹大”不是指犹大,“耶路撒冷”也不是指耶路撒冷,而是指那些处于爱与仁之神圣的人,因为这些人“必存到永远、存到代代”。
玛拉基书:
看哪,我要差遣我的使者在我前面预备道路。你们所寻求的主,就是你们所仰慕的立约的使者,必忽然进入祂的殿。那时,犹大和耶路撒冷所献的供物必蒙耶和华悦纳,仿佛永恒之日、往昔之年。(玛拉基书 3:1, 4)
此处论述的是主的降临。显然,那时,犹大和耶路撒冷所献的供物不蒙耶和华悦纳。由此明显可知,“犹大和耶路撒冷”表示诸如构成主之教会的那类事物。这同样适用于圣言中凡提到“犹大”、“以色列”和“耶路撒冷”的地方。由此可见马太福音中的“犹大”表示什么,即表示主的教会,在这种情况下,表示荒废时的教会。

属天的奥秘 #10283

10283.“不可倒

10283.“不可倒在人的肉身上”表不能将主的东西赋予人的自我。这从“人的肉身”和“倒”的含义清楚可知:“人的肉身”是指他的自我,如下文所述;“倒”是指赋予。因为“倒”与“触”具有相同的含义;但“倒”论及液体,如油、酒和水;“倒出来”论及神性、属天和属灵的事物;而“触着”论及干物质和肉体事物,“触着”表示赋予(参看10130节)。由此可推知,膏油不可倒在肉身上表示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不可赋予一个人的自我,因为一个人的自我无非是邪恶,主的神性良善不可能被赋予邪恶的东西。一个人的自我无非是邪恶(参看210, 215, 731, 874-876, 987, 1023, 1024, 1047, 5660, 5786, 8480节)。
  人的自我的一部分属于意愿,一部分属于理解力;意愿部分由邪恶构成,理解力部分则由这邪恶所产生的虚假构成。也就是说,前者,就是自我的意愿部分,由“人的肉身”来表示,后者,就是理解力部分则由这肉身的血来表示。事实的确如此,这一点从下列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西门,你是有福的。因为将它指示给你的,不是血肉,乃是我在天上的父。(马太福音16:17)
  显而易见,此处的“肉”和“血”表示人的自我。
  约翰福音:
  凡接待祂的,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子。这等人不是从血生的,不是从肉欲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2, 13)
  “血”在此表示从人之自我的理解力部分出来的虚假,“肉欲”表示源于它的意愿部分的邪恶。“血”表示邪恶所产生的虚假,因而表示由于意愿中的人自己的东西而在理解力部分中的人自己的东西(参看4735, 9127节)。
  以赛亚书:
  我必使那欺压你的吃自己的肉,他们必喝自己的血醉倒,好像喝新酒一样。(以赛亚书49:26)
  “使他们吃自己的肉,喝自己的血醉倒”表示使他们充满邪恶和邪恶的虚假,因而充满他们自己的东西;因为邪恶和虚假都是自我出来的。
  耶利米书:
  倚靠人,以血肉为膀臂的,那人该受诅咒!(耶利米书17:5)
  “倚靠人,以血肉为膀臂”表示倚靠人自己和人的自我。
  以赛亚书:
  人民都成了烧火的燃料。有人右边砍下,仍受饥饿;左边吞吃,仍不饱足。各人吃自己膀臂上的肉。玛拿西将吞吃以法莲;以法莲吞吃玛拿西。(以赛亚书9:19-21)
  “烧火的燃料”表示将爱自己爱世界的邪恶或欲望变成人自己的;“受饥饿,不饱足”表示不接受信之良善或真理;“膀臂上的肉”表示人之自我的这两个部分;“玛拿西”表示意愿里的邪恶;“以法莲”表示理解力中的虚假;“吃”表示人自己的。“火”表示爱自己爱世界的邪恶或欲望(参看5071, 5215, 6314, 6832, 7324, 7575, 9141节);“受饥饿,不饱足”之所以表示不接受信之良善或真理,是因为“饥饿”或饥荒和“口渴”表示良善和真理的荒凉(5360, 5376, 6110, 7102, 8568e节);“右边”表示真理所源自的良善,“左边”表示良善到来所经由的真理(参看10061节);因此,“有人右边砍下,仍受饥饿;左边吞吃,仍不饱足”表示无论他们接受多少关于良善和真理的教导,仍就不会接受它们。
  “玛拿西”表示意愿中的良善(参看5351, 5353, 5354e, 6222, 6234, 6238, 6267节);“以法莲”表示理解力中的真理(3969, 5354, 6222, 6234, 6238, 6267节);因此,就反面意义而言,“玛拿西”表示意愿中的邪恶,“以法莲”表示理解力中的虚假,因为在圣言中,几乎一切事物都有一个反面意义。“吃”表示变成人自己的(3168, 3513, 3596, 4745节);由此明显可知“吃自己膀臂上的肉”表示什么,即将源于自我的邪恶和虚假变成人自己的。之所以说“膀臂上的肉”,是因为“膀臂”和“手”一样表示存在于一个人里面的能力,他信靠这能力(参看10019节提到的地方)。
  撒迦利亚书:
  我就说,我不牧养你们。要死的,由他死;余剩的,让各人吃别人的肉。(撒迦利亚书11:9)
  “不牧养”表示不教导并改造;“要死”表示丧失属灵生命;“吃别人的肉”表示将源于别人自我的邪恶变成人自己的。
  以西结书:
  耶路撒冷与她的邻舍,肉体肥大的埃及之子行淫。(以西结书16:26)
  “耶路撒冷”表示败坏的教会;“肉体肥大的埃及人行淫”表示通过唯独始于属世人的记忆知识,因而通过感官记忆知识而歪曲教会的真理。“耶路撒冷”表示教会(参看402, 2117, 3654节),在此表示败坏的教会;“行淫”表示歪曲真理(参看2466, 2729, 8904节);“子”表示真理,也表示虚假(参看1147, 3373, 4257, 9807节);“埃及”表示正反两方面意义上的记忆知识(参看9340节提到的地方);“埃及”也表示属世层(参看9391节提到的地方)。因此,“肉体肥大”描述了那些倚靠感官证据推理教会的真理,并得出结论的人。那些如此行的人抓住虚假而不是真理,因为倚靠感官证据进行推理并得出结论就是倚靠身体感官的幻觉或谬论而如此行。因此,“肉体肥大”表示感官人,因为他们出于身体中自己的东西进行思考,或说他们自己的身体感知主宰了他们的思维。
  以赛亚书:
  埃及人不过是人,并不是神;他们的马不过是肉,并不是灵。(以赛亚书31:3)
  此处“埃及”也表示记忆知识;“他的马”表示由这记忆知识构成的理解力;当人们利用自己,而非神的东西得出结论时,这种理解力被称为“是肉,并不是灵”。“马”表示理解力(参看2761, 2762, 3217, 5321, 6534节);“埃及的马”表示由一种败坏的理解力所提供的记忆知识(6125, 8146, 8148节)。
  “肉”表示人的自我,或人自己的东西,或也可说,他自己的邪恶意愿,这一点清楚可见于摩西五经中论述以色列人对吃肉的渴望的地方,对此,经上如此记着说:
  那人民中间的乌合之众大起贪欲的心,说,谁给我们肉吃呢?耶和华说,你们明天要吃肉。你们不止吃一天、两天、五天、十天、二十天,要吃一个整月。有风从耶和华那里刮起,把鹌鹑由海面刮来,使它们散落在营地,离地面约有二肘。百姓起来,终日终夜,并次日一整天,捕取鹌鹑,将它们摆列在营的四围。肉在他们牙齿之间,尚未吞咽,耶和华的怒气就向百姓发作,耶和华用极重的灾殃击杀百姓。于是他给那地方起名叫贪欲之人的坟墓。(民数记11:4, 18-20, 31-34)
  “肉”表示这个民族的自我,或说属于这个民族的东西,这一点从这段经文的每个细节可以看出来;因为若不是这个意思,渴望吃肉能有什么邪恶呢?更何况以前就已经应许他们有肉吃(出埃及记16:12)。但由于它表示自我,因而表示一种邪恶的意愿,而这个民族拥有自我,就是一个邪恶意愿的程度超过其它民族,所以当他们渴望肉时,经上说他们“大起贪欲之心”,他们因此被极重的灾殃击杀,他们被埋葬的地方也因此被称为“贪欲之人的坟墓”。无论你说意愿的邪恶,还是说贪欲,意思都一样,因为一个邪恶的意愿就在于贪欲。人的自我只渴望它自己的东西,却不渴望涉及邻舍的任何东西,或涉及神的任何东西,除非对自己有利。由于这个民族是这个样子,故经上说“他们不止吃一天、两天、五天、十天、二十天,要吃一个整月”,以此表示这个民族将永远是这个样子,因为“一个整月”表示永远;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说“肉在他们牙齿之间,尚未吞咽,他们就被极重的灾殃击杀”,因为“牙齿”表示自我的肉体层面,就是一个人心智的最低层(4424e, 5565-5568, 9062节)。至于这个民族是这个样子,可参看9380节提到的地方,以及摩西之歌(申命记32:20-28, 32-34)。
  在圣言中,“灵”反对肉体,因为“灵”表示来自主的生命,“肉体”表示来自人的生命,如在约翰福音:
  赐生命的乃是灵,肉体是无益的。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翰福音6:63)
  由此清楚可知,“灵”表示来自主的生命,也就是从祂所获得的对祂的爱和信的生命;“肉体或肉身或肉”(flesh)表示来自人的生命,因而表示他的自我,或他自己的东西;这就是为何经上说“肉体是无益的”。在别处也是这个意愿:
  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从灵生的,就是灵。(约翰福音3:6)
  诗篇:
  神顾念他们不过是肉体,是一阵去而不返的风(或灵)。(诗篇78:39)
  由于当论及人时,“肉体或肉身或肉”表示他的自我,或他自己的东西,也就是爱自己爱世界的邪恶,故明显可知当论及主时,“肉体或肉身或肉”表示什么,即表示主的自我,也就是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这就是在约翰福音中主的肉所表示的:
  我所要赐的粮,就是我的肉。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约翰福音6:51, 53-55)
  主的“肉”表示祂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祂的血”表示从这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因此它们与圣餐中的饼和酒意思是一样的;这些神性实物是祂自己的,存在于祂的神性人身里面(参看1001, 3813, 4735, 4976, 6978, 7317, 7326, 7850, 9127, 9393, 10026, 10033, 10152节);祭牲代表源于主的良善,这些祭牲的肉也因此表示良善(参看10040, 10079节)。此外,在圣言的各个地方,经上都提到了“凡血肉之躯”,以此表示每个人(如创世记6:12-13, 17, 19; 以赛亚书40:5-6; 49:26; 66:16, 23-24; 耶利米书25:31; 32:27; 45:5; 以西结书20:48; 21:4-5; 以及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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