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687.“以扫便去了以实玛利那里,又娶了玛哈拉,就是亚伯拉罕儿子以实玛利的女儿”表示这良善与来自一个神性源头的真理的结合。这从“以扫”和“亚伯拉罕儿子以实玛利”的代表清楚可知:“以扫”是指属世层的良善,如前所述;“亚伯拉罕儿子以实玛利”是指来自一个神性源头的真理。以实玛利代表主的属灵教会,因而代表真理(1949-1951, 2078, 2691, 2699, 3268节),亚伯拉罕代表被称为父的主的神性(参看2010, 3251, 3439节)。因此,“亚伯拉罕儿子以实玛利的女儿玛哈拉”表示来自一个神性源头的真理。“娶为女人”表示联系或结合,这是显而易见的。由此明显可知,“以扫便去了以实玛利那里,又娶了玛哈拉,就是亚伯拉罕儿子以实玛利的女儿”表示这良善与来自一个神性源头的真理的结合。
4138.“击鼓、弹竖琴”表在属灵良善方面,也就是说,(出于自我思想)它原以为自己在属灵良善方面会处于的状态。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鼓”和“竖琴”论及良善,不过是论及属灵的良善,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可以看出来。属灵良善就是那被称作信之良善的,是仁;而属天良善则是那称作爱之良善的,是对主之爱。主在天上有两个国度,其中一个被称作祂的属天国度,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人就在这个国度;另一个被称作祂的属灵国度,那些处于对邻之仁的人就在这个国度。这两个国度彼此截然不同,互相分离,然而在天上却行如一体,并构成一体。关于这两个截然不同、互相分离的属天和属灵国度,可参看前面频繁所述。
很早以前的教会都会用到各种各样的乐器,如鼓、弦乐器、管乐器、竖琴、十弦乐器和许多其它乐器。其中一些乐器属于与属天事物有关的那一类,有些则属于与属灵事物有关的那一类。当这些乐器在圣言中被提及时,它们就含有这类属天或属灵事物,以至于一提到乐器就能知道所论述的是哪种良善,是属灵良善还是属天良善。鼓和竖琴就属于与属灵事物有关的那一类,故此处才说“在属灵良善方面”。“竖琴”论及属灵事物,弦乐器表示属灵事物,而管乐器,或吹奏乐器则表示属天事物(参看418-42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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