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688.“尼拜约的妹子,在他两个女人之外为女人”表示对属天真理的更内层的情感。这从“妹子”、“女人”或“赫的女儿”和“(娶)为女人”的含义,以及“尼拜约”的代表清楚可知:“妹子”是指直觉真理或理性真理(参看1495, 2508, 2524, 2556, 3386节);“尼拜约”是指构成属灵教会的良善(3268节),因此“尼拜约的妹子”表示对属天真理的情感,或也可说,对属灵良善的情感;“女人”或“赫的女儿”是指对来自非纯正源头的真理的情感(3470, 3620-3622, 3686节); “(娶)为女人”是指联系或结合。由此明显可知,这些话,加上在它们之前的话,表示“以扫”所代表的良善与来自一个神性源头的真理,因而与对属天真理的更内层情感的结合。
前面的确阐述了这些问题的实际情况,但它们具有这种性质:只要这个主题最笼统的特征或最宽泛的轮廓是未知的,它们就几乎无法理解。此外,当今世界对这类事物没有任何兴趣,因为它关心的对象是地上的事物,而不是天上的事物;如世人自己所声称的,他们看见并知道地上的事物,但看不见、也不知道天上的事物。但由于包含在圣言内义中的事物不仅要被揭开,还要被解释出来,所以我们可以举例说明以扫所代表的良善之真理和雅各所代表的真理之良善是什么情况;同时说明以下事实是什么情况,即:在一个人重生之前,真理之良善是良善之真理的反面;而在他重生之后,它们就结合在一起。这个例子将因此说明目前所说的这一切是什么情况。
我们以能重生的那种人为例,因为主预见他能重生,并且祂因预见到这一点,故也为此作准备。一开始,他就像一个小孩子,尚不知道什么叫对邻之仁的行为,因为他还不知道什么叫仁爱,也不知道什么叫邻舍。结果,他因从圣言知道应该接济穷人,凡接济穷人的,在天上都有赏赐,于是就向乞丐行善,胜过向其他人行善,因为他以为他们就是圣言所说的穷人。他没有考虑到,在街上行乞的人绝大部分过着无神、甚至罪恶的生活,蔑视与神性敬拜有关的一切,完全屈服于懒惰和安逸。尽管如此,处在重生第一个阶段的人会发自内心向这些人行善;这些善行就是外在真理的良善,重生就是从这些良善开始的;更内层的良善之真理因此流入这些行为,照着作为孩子所知道的知识或认知而作工。
但后来,当更蒙光照时,他就想向所有他认为穷乏困苦的人行善,但仍然几乎不区分虔诚的穷乏困苦人和不虔诚的穷乏困苦人,因为他以为所有人都要一视同仁地作为邻舍来看待。不过,当在这些问题上进一步被光照时,他就会加以区分,只向那些诚实善良的人提供帮助,因为他知道,帮助恶人会伤害许多人,恶人会藉着他的帮助和支持而得着机会去伤害其他人。最后,当正在重生时,他只向善良而虔诚的人行善,因为这时,感动他的,不是他行善的对象,而是这个对象里面的良善。由于主存在于一切良善和虔诚里面,所以他通过他对良善的情感见证了他对主的爱。当此人从心里处于这种仁爱时,他就重生了。
由此明显可知,相对于这种状态,他以前的状态是颠倒的;也就是说,他将不是良善的东西视为良善,但这就是他在重生之初仍旧必须行的“良善”,因为那时,他对这个问题的认识止步于此;还因为更内层的仁之良善只能流入他实际知道的真理。由此也明显可知,内层良善始终存在并塑造它,并且这良善无法显现,直到这个人通过知识或认知在良善和真理的真正性质上逐渐被光照。由此在某种程度上清楚可知此处“雅各”所代表的真理之良善是什么,“以扫”所代表的良善之真理又是什么;并且一开始,这些是彼此相反的,但后来结合在一起。
10153.“我要住在以色列人中间”表在天堂和教会中,主的同在,以及祂经由良善而来的流注。这从“住”的含义和“以色列人”的代表清楚可知。“住”当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和流入;之所以是指祂通过神性良善而如此行,是因为“住”论及良善(参看2268, 2451, 2712, 3613, 8269, 8309节),这就是为何经上还说“中间”,因为“中间”表示至内在之物,至内在之物就是良善(关于“中间”的这层含义,可参看2940, 5897, 6084, 6103节)。“以色列人”是指教会(参看9340节)。
“住在中间”当论及主时,之所以表示祂的同在和经由神性良善而来的流注,是因为主在人从祂所获得的良善中流入此人并与他同在。良善构成这个人自己,或说此人真正的自我,因为每个人的品性都取决于他的良善。良善要理解为爱,因为凡被爱之物都被称为良善。凡观察别人的人都知道,爱或良善构成这个人;因为当观察别人时,他通过别人的爱而把这个人引向凡他所愿意的任何地方,以至于这个别人在受他的爱支配时,就不再是自己的主人,凡与他的爱不一致的理由对他来说什么都不是,而与他的爱一致的理由则是一切。
事实就是这样,这一点在来世也是显而易见的。在来世,所有灵人都能凭他们的爱被认出来,当受这些爱支配时,他们无法做出违背它们的任何事,因为违背它们行事,就是违背他们自己行事。因此,他们是自己的爱的化身或形式,天堂里的人是天堂之爱和仁的化身或形式,美丽得无法形容;而地狱里的人则是他们自己的爱的化身或形式,这些爱是对自我和世界的爱,所以他们也是仇恨和报复的化身或形式,因而是怪物,可怕到无法形容。
因此,由于一个人的爱如何,整个人就如何,所以显而易见,主不可能与一个陷入恶爱的人同在,只能与一个处于善爱的人同在,因而在他的良善里面。人们以为主存在于被称为信之真理的真理中;但祂并不存在于没有良善的真理里面。相反,在良善存在的地方,主通过这良善而存在于真理里面;并且祂在真理通向良善的程度和它从良善发出的程度内而存在于真理里面。没有良善的真理不能说在一个人里面,它只是在他的记忆中,作为记忆知识住在那里,而这记忆知识在成为此人生活的一部分之前,不会进入这个人,并形成他的一部分。当这个人热爱记忆知识,并出于热爱而照之生活时,它就变成他生命的一部分。当这种情况发生时,主就与他同住,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所教导的那样:
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那人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自己,我父也必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在他那里作我们的住所。(约翰福音14:21, 23)
“显现自己”表示用来自圣言的信之真理进行光照;“到他那里去”表示同在,“在他那里作住所”表示住在他的良善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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