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37

37.至于“光体要作

37.至于“光体要作记号,定节令,日子,年岁”这句话,它所包含的奥秘比本书所能阐明的还要多,只是没有一个奥秘能从字义上看得出来。现在只能说明一点:属灵和属天事物既总体上,也具体地经历循环变化,好比一天和一年当中所经历的循环变化。一天的循环变化始于早晨,直到中午,然后到晚上,经过黑夜再到早晨。一年的循环变化始于春天,直到夏天,然后到秋天,经过冬天再到春天。这些变化带来气温和日光量的变化,从而带来大地产量的变化。属灵和属天事物上的变化好比这些变化。没有变化和多样性的生命将是单调乏味的,因而毫无生命可言,也不会有对良善和真理的认识或区分,更不用说对它们的任何感知了。这类循环变化在先知书被称为“定例”,如耶利米书:
那白日为光赐下太阳,黑夜为光赐下星月定例的耶和华如此说。这些定例在我面前不可背离。(耶利米书31:35-36)
同一先知书:
耶和华如此说,若是我立白日黑夜的约不能存住,若是我未曾安排天地的定例。(耶利米书33:25)
蒙主的神性怜悯,我将在后面(创世记8:22;933-936节)论述这些事。

属天的奥秘 #1607

1607.“凡你所看

1607.“凡你所看见的一切地,我都要赐给你”表示天国,它将是主的。这从“地”的含义清楚可知,“地”,此处即“迦南地”(因为经上说“你所看见的地”)是指天国。事实上,迦南地既代表主在天上的国,也就是天堂,也代表主在地上的国,也就是教会。前面(1, 115, 620, 1025:4, 1066, 1413, 1437, 1585节)数次讨论过“地(或陆地)”的这一含义。天上和地上的国都被赐予主,这一点从圣言的各个地方明显看出来,如以赛亚书:
因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政权必担在祂的肩头上;祂名称为奇妙、策士、神、英雄、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以赛亚书9:6)
但以理书:
我在夜间的异象中观看,看哪,有一位像人子的,驾着天云而来,来到亘古常在者面前,他们把祂引近祂面前。有权柄、荣耀和国度赐给祂,使各民、各族和各语言的人都侍奉祂。祂的权柄是永远的权柄,不能废去,祂的国必不毁灭。(但以理书7:13-14)
主自己在马太福音也说了同样的话:
一切所有的,都是我父交付我的。(马太福音11:27; 路加福音10:22)
又:
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
约翰福音:
正如你曾赐给儿子权柄,管理所有肉体,叫祂将永生赐给一切你所赐给祂的人。(约翰福音17:2-3)
“坐在右手边”具有同样的含义,如路加福音:
从今以后,人子要坐在神权能的右手边。(路加福音22:69)
至于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人子,要知道,主早在降世之前就有权柄管理天上地上的一切,因为祂是永恒的神,祂是耶和华,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明确指出的:
父啊,现在求你用你自己的自我,用未有世界以先,我与你同享的荣耀荣耀我。(约翰福音17:5)
同一福音书:
我实实在在地对你们说,在亚伯拉罕存在之前,我就存在了。(约翰福音8:58)
事实上,对存在于大洪水之前的上古教会来说,祂就是耶和华和神,他们看见过祂。对存在于大洪水之后的古教会来说,祂也是耶和华和神;祂就是犹太教会的一切宗教仪式所代表的那一位,也是他们所敬拜的那一位。但主之所以说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了祂,就好像直到那时,那权柄才是祂的,是因为“人子”表示祂的人性或人身本质,其人性或人身本质与其神性本质合一后,也成为耶和华,同时拥有权柄;在祂得了荣耀,也就是祂的人性或人身本质通过与神性本质合一而拥有生命在自己里面,从而同样成为神性和耶和华之前,这是不可能的事,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所宣称的:
因为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
在前面从但以理书引用的经文中,祂的人性或人身本质,就是外在人,同样被称为“人子”;论到这人性或人身本质,从以赛亚书引用的经文说:“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祂现在看到并得到应许:天国要赐给祂,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也要赐给祂;这一事实就是“凡你所看见的一切地,我都要赐给你和你的种,直到永远”的含义。这是在祂的人性或人身本质与祂的神性本质合而为一之前;而这种合一则发生在祂战胜魔鬼和地狱,也就是凭祂自己的大能和力量逐出一切邪恶之时,唯独邪恶造成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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