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37

37.至于“光体要作

37.至于“光体要作记号,定节令,日子,年岁”这句话,它所包含的奥秘比本书所能阐明的还要多,只是没有一个奥秘能从字义上看得出来。现在只能说明一点:属灵和属天事物既总体上,也具体地经历循环变化,好比一天和一年当中所经历的循环变化。一天的循环变化始于早晨,直到中午,然后到晚上,经过黑夜再到早晨。一年的循环变化始于春天,直到夏天,然后到秋天,经过冬天再到春天。这些变化带来气温和日光量的变化,从而带来大地产量的变化。属灵和属天事物上的变化好比这些变化。没有变化和多样性的生命将是单调乏味的,因而毫无生命可言,也不会有对良善和真理的认识或区分,更不用说对它们的任何感知了。这类循环变化在先知书被称为“定例”,如耶利米书:
那白日为光赐下太阳,黑夜为光赐下星月定例的耶和华如此说。这些定例在我面前不可背离。(耶利米书31:35-36)
同一先知书:
耶和华如此说,若是我立白日黑夜的约不能存住,若是我未曾安排天地的定例。(耶利米书33:25)
蒙主的神性怜悯,我将在后面(创世记8:22;933-936节)论述这些事。

属天的奥秘 #2320

2320.为何与亚伯

2320.为何与亚伯拉罕在一起的是三位天使,而此处却只有两位天使?这是一个三言两语无法解释清楚的奥秘。但从以下事实可在某种程度上看出这个奥秘,即:本章论述的主题是审判,也就是对有信之人的拯救和对无信之人的定罪。圣言表明,审判属于主的神性人身和神圣活动。约翰福音表明,审判属于神性人身:
父不审判什么人,乃将一切审判都交给子。(约翰福音5:22)
“子”表示神性人身(参看2159节)。约翰福音还表明,审判属于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圣活动:
我若去,就差保惠师到你们这里来;祂来的时候,就要在罪、公义、审判方面责备世人。(约翰福音16:7-8)
约翰福音同样表明,这神圣活动来自主:
祂不是凭自己说的,乃是将受于我的传告出去。(约翰福音16:13, 15)
约翰福音又表明,当主的人身或人性变成神性,也就是说,主得着荣耀时,这一切就会发生:
那时还没有赐下圣灵来,因为耶稣尚未得着荣耀。(约翰福音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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