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37

37.至于“光体要作

37.至于“光体要作记号,定节令,日子,年岁”这句话,它所包含的奥秘比本书所能阐明的还要多,只是没有一个奥秘能从字义上看得出来。现在只能说明一点:属灵和属天事物既总体上,也具体地经历循环变化,好比一天和一年当中所经历的循环变化。一天的循环变化始于早晨,直到中午,然后到晚上,经过黑夜再到早晨。一年的循环变化始于春天,直到夏天,然后到秋天,经过冬天再到春天。这些变化带来气温和日光量的变化,从而带来大地产量的变化。属灵和属天事物上的变化好比这些变化。没有变化和多样性的生命将是单调乏味的,因而毫无生命可言,也不会有对良善和真理的认识或区分,更不用说对它们的任何感知了。这类循环变化在先知书被称为“定例”,如耶利米书:
那白日为光赐下太阳,黑夜为光赐下星月定例的耶和华如此说。这些定例在我面前不可背离。(耶利米书31:35-36)
同一先知书:
耶和华如此说,若是我立白日黑夜的约不能存住,若是我未曾安排天地的定例。(耶利米书33:25)
蒙主的神性怜悯,我将在后面(创世记8:22;933-936节)论述这些事。

属天的奥秘 #6717

6717.“娶了一个

6717.“娶了一个利未的女子”表与良善结合。这从“娶了一个女子”的含义和“利未”的代表清楚可知:“娶了一个女子”(即娶为妻)是指结合;“利未”是指良善(参看6716节)。有必要说明当如何理解“源于良善的真理与良善结合”这个观念。主灌输给一个正在重生之人的真理,其起源可追溯到良善。起初,良善并未显明自己,因为它在内在人中;而真理则显明自己,因为它在外在人中;由于内在作用于外在,反过来不行(6322节),故是良善作用于真理,并使这真理成为它自己的,因为只有良善才承认并接受真理。这一点从存在于正在重生之人里面的对真理的情感变得显而易见。这种情感本身源于良善,因为情感作为爱的标志,不可能来自其它任何源头。但在这初始阶段,也就是重生之前所接受的这真理并非真正的良善之真理,而是教义的真理。事实上,在这个阶段,人没有考虑它是不是真理,而是承认、接受它,因为它是教会教义的一部分。只要他不考虑它是不是真理,并出于这种考虑承认、接受它,它就是他自己的,因而不会归与他。这就是正在重生之人的第一个状态。
  但是,一旦他重生,那么良善就会显明自己,尤其通过他喜欢照着他自愿承认为真理的真理生活来显明。这时,由于他意愿他所承认、接受的真理,并照之行事,所以它就归与他,成了他自己的。这是因为它不再像以前一样只在他的理解力中,还在他的意愿中,只有意愿里的东西才能归与他,成为他自己的。由于这时理解力与意愿合而为一,即理解力承认、接受,意愿则执行,付诸实践,所以才会有这二者的一个结合,也就是良善与真理的结合。一旦实现这种结合,那么后代就如同从一个婚姻中那样不断出生,这后代就是真理与良善,以及伴随它们的一切祝福和快乐。这两种状态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和与良善结合的真理所表示的。
  但是,此处由“有一个来自利未家的人,去娶了一个利未的女子”所表示的与良善结合的真理,并不是人在第一个状态所接受的那种真理;因为那时他所接受的东西是他生在其中的教会所教导的教义之真理。确切地说,它是真正的真理本身,因为至高意义上所论述的主题是主,即祂的人身如何变成神的律法;体现在该律法中的真理就是真理本身所所表示的。这种真理之所以源于良善,是因为正是神性,即主的至内在自我和祂生命的存在,在祂的人身中产生这真理。真理就这样与良善结合,因为神性无非是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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