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704.“也是以撒的神”表示主的神性人身或神性人身方面的主。这从“以撒”的代表清楚可知,“以撒”是指主的神性理性;由于人身或人性始于这理性(参看2194节),因而从它那里并通过它而拥有存在,所以“以撒的神”在此表示主的神性人身。由于天上的每一个事物,人里面的每一个事物,甚至整个自然界中的每一个事物都与良善和真理有关,所以主的神性也分为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主的神性良善被称为“父”,主的神性真理被称为“子”。然而,主的神性只是良善,事实上是良善本身;而神性真理是主的神性良善在天堂,也就是在天使面前的显现。此处的情况就像太阳:太阳本质上无非是火,我们所看到的这太阳发出的光并不在它里面,而是从它发出来的。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就由太阳来代表,而且在来世,祂也是整个天堂的太阳(参看1053, 1521, 1529-1531, 2495, 3636, 3643节);而神性真理方面的主由光来代表,而且在来世,祂也是整个天堂的光(参看1053, 1521, 1529-1530, 2776, 3138, 3195, 3222-3223, 3339, 3341, 3636, 3643节)。
因此,主本质上只是神性良善,这适用于神性本身和神性人身这两个本质。但神性真理并不在神性良善里面,而是从神性良善发出的,因为如前所述,神性真理是在天堂从视觉上呈现自身的神性良善。由于神性良善以神性真理来呈现自身,所以为了使人能理解,主的神性就分成了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在圣言中,神性良善就是那被称为“父”的,神性真理则是那被称为“子”的。这就是隐藏在以下事实中的奥秘:主自己经常论到祂的父,仿佛父与祂自己是分开的,可以说是另外一个人而不是祂自己;而在其它地方,祂又声称父与祂自己为一。“父”在内义上表示良善,在至高意义上表示神性良善方面的主,这一点刚才已经说明(3703节);“儿子”表示真理,“神的儿子”和“人子”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1729, 1733, 2159, 2803, 2813节)。这个问题也可从主提到祂的“父”,并自称“子”的所有经文清楚看出来。
在旧约圣言,主不仅被称为“耶和华”(参看1343, 1736, 2921节),还被称为“父”,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因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政权必担在祂的肩头上;祂名称为奇妙、策士、神、勇士、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以赛亚书9:6)
由此很明显地看出,“为我们而生的婴孩”和“赐给我们的子”就是主;因此,正是主被称为“永在的父”。耶利米书:
我是以色列的父,以法莲是我的长子。(耶利米书31:9)
这论及主,主就是“以色列的神”和“以色列的圣者”(参看3305节),在此则是“以色列的父”。玛拉基书:
我们岂不都有一位父吗?岂不是一位神创造了我们吗?(玛拉基书2:10)
此处“创造”在内义上表示重生,在圣言的其它经文中也是如此(16, 88, 472节)。由于唯独主是重生者和救赎主,所以正是祂在此被称为“父”和“神”,如在以赛亚书:
你是我们的父,因为亚伯拉罕不认识我们,以色列也不承认我们。耶和华啊,你是我们的父,我们的救赎主;你的名从万古而来。(以赛亚书63:16)
同一先知书:
我将你的外袍给祂穿上,将你的腰带给祂系紧,将你的政权交在祂手中,祂必作耶路撒冷居民和犹大家的父。我必将大卫家的钥匙放在祂肩头上;祂开,无人能关;祂关,无人能开。我必将祂牢固,像钉子钉在坚固的地方。祂必作为祂父荣耀的宝座。祂父家所有的荣耀,连儿女带子孙,一切小器皿,从杯器到所有弦乐器,都挂在祂身上。(以赛亚书22:21-24)
很明显,此处正是主在内义上被代表和表示,并被称为“耶路撒冷居民和犹大家的父”,因为犹大家的钥匙正是放在祂的肩头上,祂开,无人能关,祂关,无人能开(参看22章序言),并且祂拥有祂父荣耀的宝座,一切圣物都挂在祂身上,并来自祂,这些圣物在此处被称为“器皿”,属天事物被称为“杯器”,神圣的属灵事物被称为“弦乐器”。
由于君王和祭司代表主,“君王”通过其王权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祭司”代表神性良善方面的主(3670节),所以祭司被称为“父”,这一点可见于士师记:
米迦对利未人说,你可以住在我这里,给我作父作祭司。(士师记17:10)
但人对他说了同样的话:
不要作声,用手捂口,跟我们去吧,给我们作父作祭司。(士师记18:19)
王自己也如此称呼他们,这一点明显可见于列王纪下:
以色列王对以利沙说,我父啊,我可以击杀他们吗?他说,不可击杀他们。(列王纪下6:21-22)
以及当以利沙快要死了时,以色列王约阿施对他说的话:
他伏在他脸上哭泣说,我父啊!我父啊!以色列的战车马兵啊!(列王纪下13:14)
王之所以称祭司为“父”,是因为“王”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而祭司代表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并且真理之于良善,如同儿子之于父亲,因真理源于良善。
这个问题在来世是众所周知的;因此在天上,除了主以外,他们并不称呼其他人为父,并且对于福音书圣言所提到的“父”,他们只理解为主(参看15, 1729节)。当那里所有的小孩子正在被引入爱之良善及其真理时,他们都被教导只承认主为他们的父。甚至新进入天堂的人也被悉心教导,神只有一位;他们若出生在教会,就被教导整个三位一体都在主里面,因为几乎所有来自基督教界的人,都带有三神观,尽管他们口头上声称只有一位神。事实上,一旦三的概念进入,并且其中每一位都被称为神,在属性和职能上与其他两位不同,甚至被分别敬拜,那么从人性上思想一位神是不可能的。结果,对三神的敬拜在心里,而对一神的敬拜只挂在嘴上。
整个三位一体都在主里面,这在基督教界是众所周知的;然而,在来世的基督徒当中,主却很少被思想。事实上,祂的人身或人性成了很多人的绊脚石,因为他们将人身或人性与神性区分开来,也不相信这人身或人性就是神性。一个人会自称为义,从而变得纯洁,几乎成圣;但这些人却不认为主得着了荣耀,也就是祂的人身或人性变成了神性。而事实上,主是从耶和华自己成孕的;此外,若不从神性,尤其从主的神性人身,没有人能称义,更不用说成圣了;主的神性人身在圣餐中被代表和表示,在圣餐中明确说明,饼是祂的身体,酒是祂的血。
主与父为一,祂自永恒就存在,掌管宇宙,因而是神性良善本身和神性真理本身,这一点从圣言很清楚地看出来。从约翰福音可知,主与父为一:
从来没有人见过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8)
同一福音书:
犹太人越发想要杀耶稣,因祂还称神为祂的父,将自己和神当作平等。耶稣回答他们说,我实实在在对你们说,子凭着自己不能作什么,惟有看见父作什么,才作什么;凡父所作的,子也照样作。父怎样叫死人起来,使他们活着,子也照样随自己的意思使人活着。父不审判什么人,乃将一切审判都交给子,叫众人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样。不尊敬子的,就是不尊敬差子来的父。因为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差我来的父亲自为我作过见证。你们从来没有听见祂的声音,也没有看见祂的形状。应当查考圣经,因给我作见证的就是这些经。(约翰福音5: 18-39)
如前所述,此处“父”表示神性良善,“子”表示神性真理,两者都在主里面。从神性良善,也就是“父”只能发出或出来神性之物,并且发出或出来的,是神性真理,也就是“子”。
又:
凡从父听见又学习的,都到我这里来。这不是说有人看见过父,惟独与父同在的,祂看见过父。(约翰福音6:45-46)
又:
于是他们对祂说,你的父在哪里?耶稣回答,你们不认识我,也不认识我的父;若是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约翰福音8:19)
又:
我与父为一。你们即使不信我,也当信这些工作,叫你们又知道,又相信,父在我里面,我也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0:30, 38)
又:
耶稣说,信我的,不是信我,乃是信那差我来的;看见我的,就是看见那差我来的。我作为光到世上来,叫凡信我的,不住在黑暗里。(约翰福音12:44-46)
“差祂来的父”在内义上表示祂从父发出;这层含义既适用于此处,也适用于主说“父”差祂来的其它经文。从前面可以看出,“光”表示神性真理。
又: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你们若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从今以后,你们认识祂,并且已经看见祂。腓力对祂说,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耶稣对他说,腓力,我与你们同在这样长久,你还不认识我吗?人看见了我,就看见了父,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我对你们所说的话,不是凭着自己说的,乃是住在我里面的父祂做工作。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作成,叫父因儿子得荣耀。(约翰福音14:6-11, 13)
又:
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爱我的必蒙我父爱他,我也要爱他,并且要亲自向他显现。人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话;我父也必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在他那里作我们的住所。(约翰福音14:21, 23)
那些处于神性真理的人就是那“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而那些处于神性良善的人则是那“爱祂的”。这就是为何经上说“必蒙我父爱他”, “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在他那里作我们的住所”,也就是说,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要来住在他里面。这也是为何本章接下来说: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我在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20)
还有该福音书的别处:
圣父啊,求你用你的名保守他们,叫他们合而为一,像我们一样。(约翰福音17:11)
从这些经文明显可知,主凭祂自己所拥有的神性良善谈到“父”,凭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谈到“子”。因此,“父”与“子”不是二,乃为一。主之所以这样说话,是为了圣言可以在地上和天上都被接受;还因为在主得荣耀之前,祂是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而一旦得了荣耀,祂在这两种本质上都是神性良善本身,一切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都来自祂,即这神性良善本身。
主自永恒就存在,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看出来:正是主通过先知说话;由于这个原因,还由于神性真理来自祂,所以祂被称为“圣言”。对此,约翰福音上说: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万物都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约翰福音1:1-4, 14)
“圣言”表示来自神性的天上和地上的一切真理。
祂在约翰福音的别处明确教导,主自永恒就存在:
约翰说,这就是我曾说,那在我以后来的,反成了在我以前的,因祂本来在我以前。有一位站在你们中间,是你们不认识的;就是那在我以后来的,祂本来在我以前。(约翰福音1:15, 26-27, 30)
又:
倘或你们看见人子升到祂原先所在之处。(约翰福音6:62)
又:
耶稣对他们说,我实实在在地对你们说,在亚伯拉罕存在之前,我就存在了。(约翰福音8:58)
又:
耶稣知道自己是从神出来的,又要往神那里去。(约翰福音13:3)
又:
父自己爱你们,因为你们已经爱我,又信我是从父出来的。我从父出来,到了世界;我又离开世界,往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6:27-28)
又:
我在地上已经荣耀你,你交给我作的工,我已经完成了。父啊,现在求你用你自己的自我荣耀我,就是未有世界以先,我与你同享的荣耀;叫他们看见你所赐给我的荣耀,因为创立世界以前,你已经爱我了。(约翰福音17:4-5, 24)
以赛亚书:
因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祂名称为奇妙、策士、神、勇士、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以赛亚书9:6)
主掌管宇宙,这一点明显可见于马太福音:
一切所有的,都是我父交付我的。(马太福音11:27)
又:
耶稣对祂的门徒说,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
约翰福音:
父爱子,已将万有交在祂手里;信子的人有永生。(约翰福音3:35-36)
又:
父不审判什么人,乃将一切审判都交给子。(约翰福音5:22)
又:
耶稣知道父已将万有交在祂手里。(约翰福音13:3)
又:
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约翰福音16:15)
又:
耶稣说,愿你荣耀你的儿子,使儿子也荣耀你;正如你曾赐给祂权柄,管理所有肉体。(约翰福音17:1-2)
又:
凡是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并且我因他们得了荣耀。我不再在世界上,因我到你那里去。(约翰福音17:10-11)
路加福音:
一切所有的都是我父交付我的。(路加福音10:22)
从上述经文明显可知,神性良善就是那被称为“父”的;“神性真理”就是那被称为“子”的;主出于神性良善藉着神性真理掌管宇宙中的所有事物,无论总体还是细节。有鉴于此,并考虑到这个观念在圣言中如此清晰,令人震惊的是,基督教界明明知道,并教导整个三位一体都在主里面,却不像天堂那样承认并唯独崇拜主,因而承认和崇拜一位神。被当作与父和子分离并单独的神来敬拜的圣灵就是灵的神圣,或从主经由灵人或天使发出,也就是从祂的神性良善经由神性真理发出的神圣;蒙主的神性怜悯,我将在别处说明这一点。
3994.“从羔羊中挑出一切黑色的羊”表属于“拉班”所表之良善的纯真自我。这从“黑色”和“羔羊”的含义清楚可知:“黑色”是指自我,如刚才所述(3993节);“羔羊”是指纯真,如下文所述。至于“羔羊中黑色的羊”所表示的纯真自我,情况乃是这样:为了成为良善,一切良善必包含纯真。缺乏纯真的仁爱不是仁爱,没有纯真的对主之爱更不可能存在。因此,纯真是爱与仁,因而是良善的绝对本质要素。纯真的自我在于用心而不是用嘴知道、承认并相信:除了邪恶,没有什么东西来源于人的自我,一切良善皆来源于主;因此这种自我完全是黑的,也就是说,不仅其意愿的自我,就是邪恶,是黑的,而且其理解或认知的自我,就是虚假,也是黑的。当人发自内心承认并相信,主以良善与真理流入,将天上那又白又亮的自我逐渐灌输到他里面。没有人能真正谦卑下来,除非这种承认和信仰存在于他心里面;当它们存在时,他便处于自我消灭,甚至处于自我厌恶,因而不再沉浸于自我;在这种情况下,他处于适合接受主之神性的状态。主正是通过这种方式以良善与真理流入一颗谦卑和痛悔的心。
这就是此处雅各为自己所选“羔羊中黑色的羊”所表示的纯真自我;而“羔羊中白色的羊”则表示被置于善行中的自我功德,“白”表示功德,如前所述(3993节)。雅各之所以不这样选择,是因为它违背纯真。事实上,凡将功德置于善行中的人,都承认并相信一切良善皆源于他自己,因为他在所行的良善中关注他自己,而非关注主,并因此基于这种功德而寻求回报。由于同样的原因,与自己相比,他也会蔑视他人,甚至谴责他们,进而在同等程度上背离天上的次序,也就是背离良善与真理。由此可见,对邻之仁和对主之爱若含有纯真在里面,绝无可能存在;因此,没有人能进入天堂,除非他里面有某种程度的纯真,正如主所说的:
我实在告诉你们:凡要承受神国的,若不像小孩子,断不能进去。(马可福音10:15;路加福音18:17)
在圣言中,此处和别处的“小孩子”均表示纯真。关于该主题,可参看前面的相关论述,即:小孩子不是纯真,纯真居于智慧中(2305, 3494节);小孩子纯真的性质和智慧之纯真的性质(2306, 3183节);以及当主以纯真和仁爱复活人的自我时,这自我的性质(154节);纯真使得良善成为良善(2526, 2780节)。
“羔羊”表示纯真,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可以看出来,从中引用以下经文来证实这一点:
豺狼必与绵羊羔同居,豹子与山羊羔同卧;少壮狮子与牛犊并肥畜同群;小孩子要牵引它们。(以赛亚书11:6)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主的国度,以及其中平安和纯真的状态。“豺狼”表示那些反对纯真的人;“羊羔”表示那些处于纯真的人。同一先知书:
豺狼必与羊羔同食,狮子必吃草与牛一样,尘土必作蛇的食物。在我圣山的遍处,这一切都不伤人、不害物。(以赛亚书65:25)
和前面一样,“豺狼”表示那些反对纯真的人;“羊羔”表示那些处于纯真的人。由于“豺狼”和“羊羔”是对立面,故主也对祂所差出去的七十个人说:
看!我差你们出去,如同羔羊在豺狼中间。(路加福音10:3)
摩西五经:
耶和华使他从磐石中咂蜜,从坚石中吸油;也吃牛的奶油、羊的奶、巴珊人所出的羊羔和公绵羊的脂油。(申命记32:13-14)
此处在内义上论述的是古教会的属天品质,“羊羔的脂油”表示纯真的仁爱。
在原文,“羔羊”有各种名字,以此表示不同程度的纯真;因为如前所述,一切良善若要成为良善,必须含有纯真在里面。真理也必须如此。此处(创世记30:32)用于“羔羊”的这个词和用于“绵羊”的是同一个(如利未记1:10; 3:7; 5:6; 17:3; 22:19;民数记18:17);这个词就表示属于仁之信的纯真。别处则用了不同的词,如以赛亚书:
你们当将羊羔奉给那地掌权的,从西拉往旷野,送到锡安女子的山。(以赛亚书16:1)
在同一先知书中又用了不同的词:
主耶和华必以大能临到,祂的膀臂必为祂掌权。祂必像牧人牧养自己的羊群,用膀臂聚集羊羔抱在怀中,温柔引导那乳养小羊的。(以赛亚书40:10-11)
“用膀臂聚集羊羔抱在怀中”表示那些处于含有纯真的仁爱之人。
约翰福音:
当耶稣向门徒显现自己时,祂对彼得说,约拿的儿子西门,你爱我比这些更深吗?彼得对祂说,主啊,是的,你知道我爱你。耶稣对他说,你喂养我的羔羊。耶稣第二次又对他说,约拿的儿子西门,你爱我吗?彼得对祂说,主啊,是的,你知道我爱你。耶稣对他说,你牧养我的羊。(约翰福音21:15-16)
在此处和别处,“彼得”都表示信(参看创世记18章和22章的序言,以及3750节)。由于信仰不是信,除非它由对邻之仁产生,因而由对主之爱产生;仁与爱也不是仁与爱,除非它们由纯真产生。这就为何主先问彼得爱不爱祂,即信里面是否有爱,然后说“喂养我的羔羊”,也就是牧养那些拥有仁爱的人。
主就是存在于其国度中的纯真本身,因祂是一切纯真的源头,故祂被称为“羔羊”;如约翰福音:
次日,施洗的约翰看见耶稣来到他那里,就说,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约翰福音1:29, 36)
启示录:
这些人与羔羊争战,羔羊必胜过他们,因为祂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同着羔羊的,是蒙召被选的。(启示录17:14等;5:6; 6:1, 16; 7:9, 14, 17; 12:11; 13:8; 14:1, 4; 19:7, 9; 21:22-23, 26-27; 22:1,3)
众所周知,就至高意义而言,逾越节的羔羊是指主;因为逾越节表示主的荣耀,也就是将神性赋予人身;就代表意义而言,它表示人的重生。事实上,逾越节的羔羊那为重生的本质特征的,就是仁爱;因为若不通过含有纯真在里面的仁爱,没有人能重生。
由于纯真是主国度中的首要事物,是那里的属天之物本身,还由于祭物和燔祭代表主国度的属灵和属天事物,所以主国度的要素本身,也就是纯真,由“羔羊”来代表。这就是为何常献或每天献的燔祭要用羔羊,早晨献一只,黄昏的时候献那一只(出埃及记29:37-39;民数记28:3,4),安息日献两只(民数记:9, 10),在所定节期要献上更多羔羊(利未记23:12;民数记11, 14, 19, 27; 28:1-31)。产妇满了洁净的日子后,之所以要献上羊羔为燔祭,一只雏鸽或一只斑鸠为赎罪祭(利未记12:6),是为了可以代表婚姻之爱的果实的符号,因为婚姻之爱就是纯真(参看2736节),还因为“婴儿”表示纯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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