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705.“你躺卧其上之地,我要将它赐给你”表示祂自己就是祂所处或停靠于其上的良善之源头。这从“地”、“你躺卧其上”和“赐给你”的含义清楚可知:“地”在此是指属世层的良善,如下文所述;“你躺卧其上”是指祂所处或停靠于其上的东西;“赐给你”是指来自祂自己的东西,或说在源头上是祂自己的,如下文所述。“地”之所以表示此后由雅各来代表的属世层的良善,是因为“迦南地”表示主的国度(参看1413, 1437, 1585, 1607, 1866节)。它因表示主的国度而在至高意义上也表示主(参看3038节),因为主是其国度全部中的全部,凡那里不来自祂,并且不关注祂的东西都不是其国度的一部分。在圣言中,主的国度还由“天与地”来表示(1733, 1850, 2117, 2118e节);但在这种情况下,它的内层由“天”来表示,它的外层由“地”来表示(82, 1411, 1733, 3355e节)。因此,就至高意义而言,“天”表示神性理性层方面的主,“地”表示神性属世层方面(的主)。故此处“你躺卧其上之地”表示祂所处或停靠于其上,并将由“雅各”来代表的属世层的良善。“雅各”代表神性属世层方面的主,如前面频繁所述。
此外,“地”具有各种含义(参看620, 636, 1066, 2571, 3368, 3379节);原因在于,被称为圣地的迦南一般表示主的国度;当经上一起提到“天与地”时,在这种情况下,如前所述,“天”表示内层,“地”表示外层。正因如此,它也表示主在地上的国度,也就是教会;并且它因具有这种含义还表示一个系主国度或教会的人。因此,对这样一个人来说,“天”表示内层,“地”表示外层;或也可说,“天”表示理性层,“地”表示属世层;因为对人来说,理性层是内层,属世层是外层。“地”因具有这些含义,故也表示使人成为主的国度,也就是来自神性的爱之良善的东西。由此明显可知,“地”在圣言中的含义如何各不相同。
“我要将它赐给你”表示它来自祂自己的东西,或在源头上是祂自己的。这一点从圣言中当论及主时,“赐给”的含义可以看出来,因为如前所示,主是神性良善,也是神性真理;前者就是那被称为“父”的,后者就是那被称为“子”的。神性良善属于祂,因而是祂自己的,由此可知,当由耶和华来说,并论及主时,“赐给你”表示它来自祂自己的东西,或在源头上是祂自己的。这表明主经常所说的那句话,即父“赐给”祂在内义上表示什么,也就是说,祂自己赐给自己;如约翰福音:
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儿子,使儿子也荣耀你;正如你曾赐给祂权柄,管理所有肉体,叫祂将永生赐给凡你所赐给祂的人。我在地上已经荣耀你,你交给我作的工,我已经完成了。你从世上赐给我的人,我已将你的名显明与他们。他们本是你的,你将他们赐给我。如今他们知道,凡你所赐给我的,都是从你那里来的;因为你所赐给我的话,我已经赐给他们。我为你所赐给我的人祈求,因他们本是你的。凡是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约翰福音17:1, 2, 4, 6-10)
此处,父“赐给”表示它们来源于属于祂的神性良善,因而来源于祂自己的东西。
由此明显可知,主所说的每句话里面隐藏着何等深的奥秘;以及字义与内义,尤其与至高意义有多大的不同。主以这种方式说话,是为了让那时对任何神性真理都一无所知的人类可以仍用自己的方式来理解圣言,从而接受它;而天使则以他们的方式来理解并接受,因为天使知道耶和华与祂为一,并且“父”是指神性良善。因此,他们也知道,当祂说,父“赐给”祂时,意思是说祂自己把它赐给祂自己,因此它来自祂自己的东西,或说祂自己就是源头。
1555.“从南方,直到伯特利”表示从聪明之光进入智慧之光。这从“南方”和“伯特利”的含义清楚可知:“南方”是指聪明之光,或也可说,内层的光之状态,如前所述(1458节);“伯特利”是指源于知识或认知的属天之光,如前所述(1453节)。“聪明之光”描述的是通过信之真理与良善的知识或认知获得的光,而智慧之光是指通过聪明之光获得的生命或生活之光。聪明之光关乎心智的理性部分,或理解力;而智慧之光关乎意愿部分,或生命。
很少有人知道人如何被引向真正的智慧。聪明不是智慧,但通向智慧,因为理解何为真理与良善不是真正的真理与良善,而成为智慧才是真正的真理与良善。智慧只论及生命或生活,即论及他是哪种人。一个人通过世俗和宗教知识或认知被引入智慧,换句话说,被引入生命或生活。每个人都有两个部分,即意愿和理解力。意愿是首要部分,理解力是次要部分。人死后的生命或生活取决于他的意愿部分,而非他的理解力部分。从婴孩直到童年时期(译注:新世纪版本为青春期),主形成人的意愿,这种形成是通过在他里面灌输纯真、对父母、保姆、和同龄小孩子的仁爱,以及这人完全不知道的其它手段实现的。这些都是属天事物或说属天属性。除非这些属天事物或属天属性首先灌输给作为婴儿、儿童(译注:新世纪版本还有青少年)的人,否则他永远不可能成为一个人。第一层级就是这样形成的。
然而,除非人也被赋予理解力,否则他不是一个人;唯独意愿并不构成人,而是理解力和意愿一起构成人。此外,人若不通过世俗和宗教知识或认知,就不可能获得理解力。因此,他必须从童年时期起就逐渐吸收这些知识或认知。第二层级就是这样形成的。当理解力部分在这两种知识或认知,尤其在真理与良善的知识或认知上接受教导时,他才第一次能够重生。当他正在重生时,主就会利用知识或认知将真理和良善植入他自婴孩时就从主获得的属天事物。结果,他的理解力中的事物或观念与这些属天事物构成一体。当主以这种方式将两者联结起来时,这人就被赋予仁爱,并开始出于仁爱行事;这仁爱是良心的产物。他以这种方式第一次接受新生命,这一过程是逐渐的。这新生命之光,或说在这种新生活中所享有的光,被称为智慧;现在智慧起主导作用,被置于聪明之上。第三层级就是这样形成的。如果一个人活在肉身期间变成这样,那么在来世,他就会不断被完善。这些考虑表明什么是聪明之光,什么是智慧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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