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731.创世记28:20-22.雅各立下一个誓言,说,神若与我同在,在我所行的这路上保佑我,又给我食物吃、衣服穿,使我平安地回到我父亲的家,耶和华必作我的神。我所立为柱子的这石头也必作神的家;凡你所赐给我的,我必将十分之一献给你。
“雅各立下一个誓言,说”表示一种提供的状态;“神若与我同在,在我所行的这路上保佑我”表示始终存在的神性;“又给我食物吃”表示甚至到了与神性良善结合的程度;“衣服穿”表示与神性真理结合;“使我平安地回到我父亲的家”表示甚至到了完美合一的程度;“耶和华必作我的神”表示神性属世层也是耶和华;“我所立为柱子的这石头”表示在秩序的最后层级或最外层的真理;“也必作神的家”在此和前面一样,表示在秩序的最后层级或最外层的主国度,较高事物在其中如在自己的家;“凡你所赐给我的,我必将十分之一献给你”表示祂将凭自己的神性能力使每一个事物都变成神性。
4936.有几次,手持棍棒的灵人出现了,我听说他们是巫师。他们在前面,离右边很远,在洞穴深处。更恶毒的巫师隐藏得更深。他们似乎手持棍杖,还通过幻觉制造出许多种棍棒,以为他们能用这些棍棒行出神迹。他们以为这些棍棒拥有力量在里面,他们之所以如此以为,是因为右手和右臂因着对应而是力量和能力的化身,而这些棍棒则是那支撑右手和右臂的。由此清楚向我显明为何古人将棍棒归给巫师,因为古代的外邦人从代表性的古教会那里得到这种观念;而在古教会,棍棒和手一样,表示能力(参看4876节)。由于它们表示能力,当行神迹时,摩西被吩咐伸杖或伸手(出埃及记4:17, 20; 8:1-11, 16-18; 9:23; 10:3-21; 14:21, 26, 27; 17:5, 6, 11, 12; 民数记2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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