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737.“耶和华必作我的神”表示神性属世层也是耶和华。这从至高意义上的思路或一系列观念清楚可知,至高意义论述了主的人身或人性与神性的合一。但为了看到这层意义,思维必须从关于雅各的历史中抽离出来,并专注于主的神性人身,在这种情况下则专注于祂的神性属世层,这神性属世层由“雅各”来代表。人身或人性本身,如前面反复阐述的,是由等同于内在人的理性层和等同于外在人的属世层,以及身体构成的(1940, 2106, 2183, 2194, 2625节);身体作为手段或最外层的器官为活在世上而服务于属世层,并通过属世层服务于理性层,从而通过这理性层服务于神性。由于主降世是为了可以将祂自己里面的整个人身或人性都变成神性,并照着神性秩序如此行;还由于雅各代表主的属世层,他的寄居生活在至高意义上代表主如何将祂的属世层变成神性,所以此处这句话,即“我平安地回到我父亲的家,耶和华必作我的神”,表示主的人身或人性与其神性的合一,并且祂在神性属世层方面也要通过神性本质与人身或人性本质,并人身或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的合一而成为耶和华。这种合一不能理解为两个彼此不同,仅通过爱结合的独立个体的合一,就像当父爱子、子爱父时,父与子的合一;或像当弟兄爱弟兄,或朋友爱朋友时,两人的合一。相反,这是一种真正地合而为一,以便祂的两种本质不是二,乃为一,这也是主反复教导的。由于它们为一,所以主的整个人身或人性就是神性存在或耶和华(参看1343, 1736, 2156, 2329, 2447, 2921, 3023, 3035节)。
2258.“审判全地的岂不行公平吗”表示神性良善不能在与良善分离的真理指导下这样做。这从“审判全地的”和“公平”的含义清楚可知,“审判全地的”在内义上表示产生真理的良善本身。这在代表性教会也以祭司来代表,因为祭司同时也是审判官或士师。作为祭司,他们代表神性良善,作为审判官或士师,代表神性真理;但“审判全地的”表示这两者,这从第一卷各个地方所解释的“地”的含义清楚可知。但在此从这个教会的代表来证明这些事太冗长乏味了。然而,“公平”表示真理,如前所示(2235节)。从这些话的含义,同时从内义上的整个思路明显可知,“审判全地的岂不行公平吗”表示神性良善不能在与良善分离的真理指导下这样做。
为了理解这些事,要知道,有两样事物或说两种成分构成整个天堂的秩序,并从天堂而存在于整个宇宙,即:良善和真理。良善是秩序的主要成分,它的一切或各个方面都是仁慈;真理是秩序的次要成分,它的一切或各个方面都是真理。神性良善判所有人都上天堂,但神性真理判所有人都下地狱。因此,如果主的仁慈,也就是良善的本质,或说祂的良善,不是永恒的,那么所有人,无论有多少,都会受到诅咒。这就是“神性良善不能在与良善分离的真理指导下这样做”这句话的意思(对此,也可参看第一卷1728节)。
尽管如此,邪恶之所以被判下地狱,不是因为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分离,而是因为人将自己与神性良善分离。主从不将任何人送入地狱,而是人将自己送入地狱,这在前面已经多次说明(1093, 1683, 1857, 1861, 2121, 2258节)。神性良善在这方面与神性真理结合,即:除非恶人与善人分离,否则恶人就会伤害善人,并不断试图摧毁秩序;因此,防止善人受到伤害是出于仁慈。这在地上的国家也一样;恶行若得不到惩罚,就会玷污整个国家,从而摧毁它。由于这个原因,君主或法官惩罚邪恶,并将作恶者逐出社会,比不合时宜的宽大处理他们显得更仁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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